崇阳县天城镇等四个乡(镇)灾毁耕地复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5土地复垦潜力分析
项目区土地利用方式以农业种植为主,无其他经济类作物,本次评价分析,主要以恢复耕地后,还原耕地种植类型。 4.5.1恢复耕地数量
项目区主要为水毁耕地,复垦前,水毁耕地总数87.2167公顷,全部为水毁水田;复垦后,将进行农田灌溉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土壤改良工程,达到旱涝保收,共复垦耕地数量为83.3327公顷。 4.5.2恢复耕地质量
项目区土壤耕性较好,保水、保肥、供肥能力中等,水、肥、气、热较为协调,土壤养分含量中等偏高,呈酸性至中性,质地中壤—重壤,土层深厚,通气性好,宜耕期较长,宜种性多。水毁时,留下了大部分的砂石土,冲走了部分地块的土壤层,此次复垦主要以恢复原地貌为主。 4.5.3评价结果
经综合分析,逐块评价,项目区经复垦后,确定最佳土地用途水田83.3327公顷。这种土地利用方式将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通过土地复垦,多种绿肥,多施有机肥,一方面可以提高土地产出率,防止水土流失,另一方面可以推广节水灌溉,降低水资源浪费,节约生产成本,改善交通条件,提高机械化和人力作业效率,从而促进项目区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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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公众参与分析
项目区种植粮食历史悠久,农民以土为生、勤劳耕作,有着爱护土地的良好传统。由于项目区水资源条件好,耕地质量高,区内春耕秋收无撂荒耕地的现象,群众的惜土意识较强。另外,当地农民倍受农业基础设施薄弱之苦,渴望政府出资进行全面规划整治。项目区涉及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找到崇阳县政府领导申请要求立项,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项目区进行考察论证。崇阳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各镇干部一起到土地整理项目区召开村组群众大会,一事一议,广泛征求当地农民的意见和建议,村民代表都非常主动地在公众参与意见表上签字,并急切盼望尽早将项目区建成高产、稳产农田。同时镇政府做出承诺,全力配合土地复垦工作。
崇阳县有关部门在现场踏勘基础上,一致认为:目前项目区生活、生产条件较差,灌溉设施不完善,土地利用率较低,不适应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滞后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要求尽快改变当地农村面貌,改造基本农田,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产出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同时,在技术、资料等诸多方面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支持。
4.7项目规划方案
4.7.1规划方案
(1)土地平整方案的选择
项目区属平原~丘陵地区,田块基本在上次水灾中毁坏。在充分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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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项目区地形条件、灌溉排水设施布局条件、农作物的光照条件,同时满足农民耕作生产的要求,结合项目区地形地势,田块规格布局尽量不破坏现状,对项目区内田块进行重新规划。总体上平整后田面高差不超过±3厘米。
(2)灌溉水源的选择
根据项目区的地形条件,项目区主要为冲田和河滩地,将项目区规划为水田和旱地相结合、以水田为主的农业区,其灌溉水源均为地表水,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来自项目区以外的外来水源,主要为项目区外的水库和塘堰;二是项目区附近的河流来水,三是项目区外的山体等自然来水。
(3)灌排方式的选择
项目区主要针对部分土沟渠道进行护砌,就护砌深度分为两种类型;针对项目区内的河道进行部分护坡,防止继续对农田的冲刷;为保障农田的灌排,修复、新建部分沟渠,其中:斗沟采用浆砌石护坡和预制砼六方块护坡两种形式,农沟采用UD50型槽,斗渠和农渠均采用浆砌砖护坡,现浇C20砼护底。
(4)道路建设标准的选择
道路布臵应遵守以下原则:道路布局应与沟渠规划相适应,尽量利用原有道路,以节约土地;各级道路做好连接,统一协调规划,使各级道路形成系统网络。结合当地材料状况,规划后项目区田间道路采用泥结碎石路面。田间路断面尺寸路宽3m、路面高出田面高程0.45m,从路基至路面依次为30cm素土路基、15cm泥结碎石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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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 土地利用布局
土地利用布局应遵循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通过对“田、水、路、林”的综合整治,改善农田排灌和交通条件,满足新增耕地比例的要求,使项目区达到“田成方,林成行,路成网,灌排分设,旱涝保收”的标准农田。整理后土地利用类型主要有:耕地、其他农用地、农村道路、水利设施用地等。整理后项目区新增耕地83.3327公顷,净增耕地率91.53%。
根据土地适宜性分析结果,整理后的耕地宜种植水稻、油菜、小麦等,以稻—稻—油菜种植制度为主。
5工程设计
5.1土地平整工程
5.1.1土地平整标准
项目区灾毁耕地现状多被泥沙覆盖,因泥沙覆盖的深度,导致农作物的生长。泥沙覆盖深度小于30cm,且耕作土层可供利用的状态下,先清除表面的淤积泥沙和石渣,然后根据依据地形走向重新划分田块,对高低不平处进行平整。泥沙覆盖深度大于30cm,且耕作土表层被冲走破坏的情况下,要考虑取客土表层覆盖,然后土地翻耕,提高复垦质量。
5.2灌排工程
项目区田块重新规划后,利用原有排水体系,对原有的进行改造,再规划补充灌溉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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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渠道工程设计
(1)灌水定额和灌水周期的确定
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及当地水利建设实践经验,确定灌溉设计保证率为90%。项目区整理后水田区以种植水稻为主,灌水定额(泡田定额)取80立方米/亩,灌水周期取3-7天。
(2)项目区灌溉渠道工作制度的确定
综合考虑设计渠道的工程量及其设计水力要求等因素,两个项目片由于是提水灌溉,斗农渠均采取续灌的方式。
(3)设计灌溉标准下,项目区毛灌水率(灌水模数)的确定 项目区的灌水方式为自流灌溉与提水灌溉相结合,因此,毛灌水率的计算分别采用以下公式:
q1=15a·m/(3600×22·T·η)=15a·m/(79200·T·η)
式中:
q1—提水灌溉方式下设计毛灌水率(立方米/秒·公顷);a—单位灌水面积(1公顷);m—灌水定额(水田中稻泡田定而80立方米/亩);T—灌水周期(水田:续灌方式取7天,轮灌取3天);η—渠道利用系数(取0.90)。
(4)灌溉控制面积的确定
灌溉控制面积确定为灌区内各条渠道实际需要灌溉面积。 (5)项目区续灌条件下设计流量的计算
项目区续灌条件下渠道设计流量,按照下式计算: Q = q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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