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天城镇等四个乡(镇)灾毁耕地复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 《崇阳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 (3) 《崇阳县国土规划报告》; (4) 《崇阳县综合农业区划》;
(5) 《咸宁市农业资源与综合农业区划》; (6) 《崇阳县环境保护发展规划》; (7) 《崇阳县林业发展规划》; (8) 《崇阳县统计年鉴(2011)》; (9) 《崇阳县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 3.2.4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指标等
(1)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TD/T1011-2000); (2)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3)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 (4) 《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
(5)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1996);
(6)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7)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SL73-95); (8)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4-1999);
(9)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号)。 3.2.5各种正式资源报告
(1) 项目区所在地及崇阳县基本情况:《崇阳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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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经济状况:《崇阳县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资料(2006-2009)》、《崇阳县综合农业区划报告》;
(3) 项目区的气候状况:《崇阳县农业区划资料集(1949-1983)》与《崇阳县农业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专题报告汇编》;
(4) 项目区的土壤状况:崇阳县土壤普查办公室编的《崇阳县土壤志》;
(5) 项目区社会经济及农业生产情况:《崇阳县统计年鉴(2011)》、崇阳县石城镇、沙坪镇、天城镇、肖岭乡2011年统计资料; (6) 环境保护资料:崇阳县环境保护局编的《崇阳县环境保护“十一五”计划》;
(7) 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崇阳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8) 灌溉定额:崇阳县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编的《咸宁市农业区划资料集(1949-1983)》、崇阳县水利局编的《崇阳县水利志(1985)》。
3.2.5实施期限
项目工程建设期为半年,即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
3.3规划设计任务和目的
3.3.1规划设计目的
通过复垦,尽量减少洪涝及工程事故过水冲毁、淹漫及渍害过后对土地的破坏,增加耕地后备资源。
(1) 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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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加强土地复垦,恢复耕地面积,确保全县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 (2) 高效利用、优化配臵土地资源,提高农田集约化水平,保障并提高项目区农民的农业经济收益,促进全县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3) 通过工程、生物等措施,复垦现有毁坏农田,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和土地利用率和土地复垦率,增加耕地收益。
(4) 通过沟田路林综合布局,增强项目区耕地防洪排涝能力与抗旱能力,改善区内生态环境和农田小气候,使项目区的资源配臵效率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
(5) 通过改良土壤,提高耕地质量,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防止水土流失。
(6) 合理配臵农田防护林,防止水土流失,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7) 调整土地产权关系,保护各村组土地权属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项目区社会的稳定;
(8) 规范加强基本农田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基础数据和档案标志;加快现代技术手段的运用,逐步建立和实施基本农田保护信息管理和动态监测系统。完善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规章制度。研究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的监管体系,严格执行和落实各项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3.3.2规划设计任务
分析项目区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土地复垦潜力分析、土地适宜性分析、水资源平衡分析、环境影响分析、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 (1) 确定项目区土地利用方向、各类用地的数量及布局; (2) 制定土地复垦的目标、任务和方针,落实土地复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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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确定灌排方式和主要工程的布局; (4) 通过技术、经济论证,确定规划方案; (5) 拟定规划实施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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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规划
4.1规划设计标准
在分析项目区现有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要求,结合相关规划,提出本项目的设计标准。 4.1.1.土地平整
项目区灾毁耕地现状多被泥沙覆盖,因泥沙覆盖的深度,导致农作物的生长。泥沙覆盖深度小于30cm,且耕作土层可供利用的状态下,先清除表面的淤积泥沙和石渣,然后根据依据地形走向重新划分田块,对高低不平处进行平整。泥沙覆盖深度大于30cm,且耕作土表层被冲走破坏的情况下,要考虑取客土表层覆盖,然后土地翻耕,提高复垦质量。 4.1.2.农田水利
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依据《崇阳县“十二五”水利建设规划》,设计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最大一日暴雨量(190mm)三日排至作物耐淹深度不成灾,水田区的设计灌溉保证率为90%。项目区主要针对部分容易垮塌的支渠进行护砌,就护砌深度分为:1.5m深和3.0m深两种类型;针对项目区内的堵塞沟渠进行清淤;为及时排除农田的降水,新建、修复部分斗、农沟进行,斗沟采用浆砌砼六方块和浆砌石护坡两种形式,农沟采用UD50型槽;为保障农田的灌溉,对项目区内的土质斗、农渠硬化,斗、农渠均采用浆砌砖护坡;对于项目区内主要的当家塘,进行清淤、护砌,确保当地生产、生活用水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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