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有:
? 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_1人,专家 _6人;
□ 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_ _人, 专家_ _ 人; □ 3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__ 人, 专家 _ 人;
由招标办工作人员在开标前通过评委抽取系统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正
1、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如有必要,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交原件验证,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不能提交原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有疑意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2、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委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3、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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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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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设计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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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设计有关资料
(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单位)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提供给投标人的设计参考资料如下: a) ?? b) ??
以上资料由招标人另册提供。
(提示:设计所需的有关资料可以由业主提供,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宗地图、2红线图、3规划设计意见书、4控规、城市设计与本项目相关的主要内容、5该项目周边情况、6现状情况、7图片资料、8可研或项目建议书批复需输入业主所提供资料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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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商务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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