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实务案例分析参考资料1(3)

2019-04-16 15:23

前世乒冠军江嘉良家中失窃奖杯被盗 物业过错赔偿 ..................... 31 住宅区内车辆丢失 物业公司未尽注意义务担责50% ...................... 32 外来客玩跷跷板撞掉门牙 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 ......................... 32 不允许装防盗网 失窃后产生纠纷 ..................................... 33 房屋质量出问题 业主拒付物业费终审败诉 ............................. 33 管道漏水泡坏家具 棕榈泉置业公司被判赔3.8万 ....................... 34 好心肠的保洁员 .................................................... 34 居民踩上胶水摔伤致残 物业未尽清理责任赔十万 ....................... 35 开楼道气窗受伤 物业赔偿 .......................................... 36 楼上暖气跑水 楼下被淹起诉 ........................................ 36 女业主别墅内神秘遇害 开发公司与物业是否担责 ...................... 37 厦首起外墙使用权案业主获胜夺回百万广告费 .......................... 39 申请移民被拒业主状告物业迟延转信获赔3千元 ........................ 41 太阳能热水器为啥不让装? .......................................... 41 《物权法》福州第一案:业主一审败诉 ................................. 42 物权法实施掀起业主维权高潮 配套法规亟待出台 ....................... 44 小区购物意外坠井身亡 家属终审获赔七十余万 ......................... 45 小区散步被撞死 物业公司担何责 ..................................... 46 星河湾物业管理疏忽男孩溺亡 赔33万 ................................ 46 眼看业主被打未制止 小区物业被判担责 ............................... 47 业主被杀 物业管理者无需担责 ....................................... 48 植物伤人,物业公司该不该负赔偿责任 ................................ 49 朱明瑛被判补交拖欠物业费两万 ...................................... 50 自杀者砸死老妪 家属告物业索赔被驳回 ............................... 50

9龄童命丧\麦莎\物业担责30%赔偿10万

中国法院网讯 因“麦莎”台风带来强降雨使河道水满为患溢进小区,住在小区的小孩玩耍时不慎溺亡,小孩的父母悲伤之余将城建部门和小区物业公司告上了法院。12月15日下午,浙江

11

省象山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小孩的父母因孩子死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9.7万余元。

孩子的父母诉称,“麦莎”台风过后,小区满是积水,分不清哪是地面哪是河面,对小孩的溺亡,作为监护人虽应承担主要责任,但同时也暴露了城建交付的小区存在严重的设计缺陷,留下了安全隐患;而物业公司未采取安全有效的防护措施,共同作用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两者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为此,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城建和物业公司共同赔偿13万余元,即死亡补偿费和丧葬费共32.5万余余元的40%。

城建部门辩称,小区在2003年初就已经全部移交给业主管理委员会,在移交时还特别讲到,小孩在水边游玩应当有家长加强监护,小区的设计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物业公司辩称,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物业公司承担义务的前提应该是违反合同约定。现根据合同来看,看不出物业公司在这方面有什么责任。因此,物业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物业公司向法庭提供了照片六张,以证明在河道附近设有警示标志牌。

象山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区的业主管理委员会与物业公司订有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及职责范围内对小区的物业管理及安全保障事务等负有相应义务。台风是不可抗力,但台风所带来的雨水给小区造成的积水情况,物业公司应该可以注意到,也可以预见到,在这种情况下,对漫水地段等可能会出现危险的地方更应加强巡查,或采取设置防护栏等相关的安全保障措施,但物业公司未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这一失职行为与小孩的溺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而城建部门在开发该小区时,在设施上看不出有什么缺陷,孩子的父母也未能提供相关的证据予以印证。据此,法院判令由物业公司赔偿小孩父母各项损失30%。

安徽:楼顶废物砸伤人 物业公司被判赔

8月22日,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太阳能底座砸伤人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淮南市裕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因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和管理职责,被法院判决赔偿原告赵某、李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9827元,24户业主不承担赔偿责任。

2007年7月28日晚7时左右,安徽省淮南市出现强雷暴雨,并伴有瞬间大风天气。原告赵某、李某途经该市裕安小区5号楼楼下时,被楼顶坠下的一废弃太阳能热水器底座砸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今年3月24日,两原告将淮南市裕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5号楼的24户业主告上法庭,要求各被告赔偿医疗费等损失11646.6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和管理职责,依法应对原告赵某、李某所受到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原告没有证据证明该楼全体住户具有共同实施危

12

险行为的意思联络并实际实施了共同危险行为,故原告诉请24户业主共同承担责任与法不符,不予支持。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业主楼顶锻炼坠楼身亡 物业担责30%

(成都日报 记者 晨迪) 市民林先生喜欢晨练,2007年1月14日他在自家居住的房屋楼顶上锻炼身体时不慎从楼顶上摔下死亡。事后,林先生的妻子和两个子女认为由于房屋修建公司在屋顶防护设施上的重大缺陷和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的严重过错造成了这个悲剧,于是将这两家单位起诉至锦江法院,要求承担责任。昨日,锦江法院判决,物业公司由于疏于管理,承担30%责任。

锻炼坠楼身亡 建方和物业成被告

林先生的妻子和两个子女表示,2007年1月14日早上6时许,林先生在楼顶上锻炼身体时,从楼顶摔下来当场死亡。

经过现场查看,他们发现林先生锻炼的楼顶外围防护栏高度不到膝盖,这个高度低于我国建筑规范中关于“上人屋面”防护栏杆的相应要求。他们认为,这个重大缺陷是由于房屋修建公司在房屋修建过程中及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的严重过错行为造成的。两公司应对林先生死亡后果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房屋修建公司辩称,该房屋是由设计所设计,且具体施工单位也不是他们,根据验收,该房屋的确是质检合格的优良工程。更为重要的是,该房屋的楼顶原本设计是不上人屋面。

物业公司辩称,林先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楼顶本身就不是锻炼身体的地方,死者林先生对此有重大过错,因此他们不该承担责任。

不制止不设警示标志 物业有次要责任

据悉,林先生锻炼身体的楼顶有一门洞,无门,楼梯、楼顶均没有警示标志。楼顶上挂有衣物、还种有花、草、菜及堆放杂物等,防护墙高度约41厘米。

锦江法院审理后认为,林先生家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楼顶屋面是上人屋面和设计标准不符合国家标准,因此要求房屋修建公司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没有被法院支持。

法院认为,林先生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楼顶上锻炼身体应当对潜在的危险有理解、辨别、判断和控制的能力,但林先生没有预见这一行为存在的危险,自身有重大过错,其过错对其死亡起主要作用。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对业主林先生在楼顶上锻炼身体却没有及时制止,也没有在楼顶设置警示标志,疏于管理,未能尽到职责范围内的必要注意义务,增加了林先生从楼顶上摔下的可能性,对林先生的死亡起次要作用。物业公司应当对林先生坠楼死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过错大小,物业公司承担责任的范围酌情确定为30%。最后锦江法院一审判决:物业公司应赔偿林先生家人75973.37元损失。

13

歹徒入户杀人并抢走贵重物品 业主起诉物业公司遭法院驳回

本报西宁9月17日电记者韩萍歹徒进入住户家中,杀死女主人,抢走22.28斤冬虫夏草。事发后,犯罪分子被缉拿归案绳之以法。但男主人程某以青海省馨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作为,不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妻子遇害、冬虫夏草被抢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2007年9月10日,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公开宣判了这起新类型案件,判决驳回原告程某的诉讼请求。

2004年10月20日,歹徒李某、蔺某以买冬虫夏草为名,来到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1号馨宁小区程某家中。程某之妻杜某在家,李某趁杜某不备,持携带的自制手枪朝杜某头部开枪,致其当场死亡。两名歹徒从原告家中抢走冬虫夏草22.28斤,价值人民币403480元。2005年8月20日,两名歹徒被抓获归案,警方追回冬虫夏草3.93斤,返还原告。2006年10月,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两名杀人凶手死刑,确认民事赔偿数额为205049元,但因两名罪犯无赔偿能力,免除两罪犯民事赔偿。

程某了解到案发时两名罪犯是从馨宁小区大门进入小区,小区保安未进行登记,作案后,两名罪犯携带4个大包袱从后来增开的无保安看守值班的小区东门逃走。作为居住在被告管理区的小区居民,程某自2003年9月起按季度向被告缴纳物业管理费。被告给原告发放的《馨宁小区住户手册》承诺:小区门岗按规定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小区,物资出入小区应办理有关手续,并出具管理部门签发的《物资出区通行证》。 原告程某认为,被告作为经营性质的安全保障义务主体,不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其不作为行为是损害结果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应承担赔偿责任。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给原告发放住户手册后,原告对此未提出任何异议,并按相关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已实际形成了一种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之后双方并未签订新的物业管理合同,故该手册为有效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但该手册中双方对业主的人身、财产赔偿责任没有明确约定,作为物业管理部门的安全服务也仅限于防范性的安全保卫活动,并不能全方位保证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及排除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且此案发生在原告家内,对外无任何异常。此时被告即使履行了正常的防范安全保卫义务,也无法避免其室内发生蓄谋已久的犯罪行为,因此被告的行为与原告家损害结果的发生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对原告主张被告赔偿损失的要求不予支持。

大厦电梯内女子被害 家属状告物业被驳

法院:物业公司保护公众义务应有限制

本报北京9月17日讯在公司电梯内遭遇抢劫被杀害,受害人家属认为物业公司未在电梯内安装监控设备,对危害后果的发生具有明显过错,要求物业公司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经济损失共计45.7万余元。

14

但是,受害人家属的这项请求,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因公司大厦属于向公众开放并不得无故拒绝公众进入的相对开放区域,因此对物业公司保护公众免受意外侵害的义务必须有所限制。

被害人李珍(化名)遇害前是一名会计,公司租赁的办公地点在一座写字楼内。2006年10月的一天,李珍从银行取钱后返回公司,在公司大厦电梯间不幸遭遇抢劫被杀害。事发后,大厦物业公司的经理立即拨打了110报警,并封锁了大厦。

但接警赶到的民警并未从大厦中找到犯罪嫌疑人,目前案件仍在侦查过程中。

李珍被杀害后,她的丈夫和女儿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其理由是,作为负责整座大厦安全的物业公司,竟让犯罪嫌疑人随意进入大厦,致使李珍在电梯间被人抢劫杀害。此外,当时在该大厦特别是电梯间并没有安装录像监视设备,致使警方至今无法确认犯罪嫌疑人,也说明该公司的行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具有明显的过错。

但是,法院经过审理后,最终还是驳回了李珍家人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根据双方有关约定,李珍公司所在的这座大厦并没有实行对进出车辆及人员进行登记的完全封闭管理制度,也就是说,这座大厦不同于单位的内部办公区域,它是在物业公司控制之下向公众开放并不得无故拒绝公众进入的相对开放区域。在这种情况下,凡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维护自身安全上都负有观察、注意和自我保护的自警义务。而物业公司并非国家强制机关,其财力、精力有限,又缺乏国家强制力的保障,因此物业公司对大厦的防范和控制力度是有限的,对其保护公众免受意外侵害的义务必须有所限制。

就本案的具体情况,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已尽到了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物业公司与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并未约定必须安装录像监视设备,且录像监视设备与李珍所遇意外事件的发生也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不能据此认为物业公司履行职责具有重大瑕疵。

来源:法制日报 时间:2007-9-18

小区地下车库是公共设施吗?

小区地下车库归开发商所有还是业主共有的公共设施?合肥市明珠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与安徽昌皖房地产公司和万国物业管理公司为此对簿公堂。日前,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明珠苑小区业主依法取得了面积为1040平方米的地下车库及其他权利。据悉,这是我省首起业主要求物业返还物管用房等小区公用设施并取得法院支持的案例。此案原告方代理律师认为,在新《物权法》出台的背景下,此案意义尤为重大。

原告:物业撤出拒交车库

合肥明珠苑小区2003年建成后,由昌皖公司指定的万国公司负责物业管理。因为种种纠纷,2005年10月,万国公司退出了小区物业管理。虽然退出物业管理,万国公司只是向业主移交了部分资料和物品,而涉及到小区全体业主利益的相关图纸、特别是物管用房、商业用房以及1000多平方米的地下车库却并没有移交。

2006年,明珠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一纸诉状将昌皖公司以及万国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地下停车库、值班室、物管用房以及小区平面图等图纸资料。

15


物业管理实务案例分析参考资料1(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保险学案例分析题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