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发生重大事故,泽州天安煤业有限公司救护队能及时支援;建设单位晋城市第一人民医院签订了《医疗救护协议》,一旦矿井发生重大事故,能及时得到救护。
6、应急救援(响应) 6.1事故报告程序 6.1.1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第一发现人必须立即采取最快的传递方式向项目部调度室汇报,并有责任利用各种可能的方式,如:呼喊、打信号、电话、敲击有声物等向尽可能多的人传递危险消息。并根据事故性质、避灾知识、规程要求、现场情况选择正确地逃生路线。
6.1.2接报
项目部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现场重要信息,并立即按以下顺序通知有关人员:(见附表)
先期处臵: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接报后,应迅速确认并立即启动项目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相应的救援工作,并采取防止事故继续扩大的措施。
6.1.3应急信息传递
应急情况下的信息必须立即上报,传递到应急救援领导机构负责人。
信息传递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发生事故单位的名称、地址;
②事故的具体时间、地点、概况、事故的严重程度、遇险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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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现场负责人姓名、指挥系统; ④报告人姓名、电话号码。 6.1.4避灾路线和矿工自救 6.1.4.1避灾路线
水灾、火灾、瓦斯、煤尘(包括有毒有害气体)事故避灾路线:工作面——副立井井筒——地面
6.1.4.2矿工自救
当矿井发生灾害后,安全撤离灾区人员和矿工自救是处理矿井灾害的首要任务。
(1)在井底必须设有直通地面调度室的电话,调度室内有电话可直接与项目部及医疗部门、公司领导及有关科室联系。
(2)发现灾情的人员,首先就近用电话向地面调度室汇报灾害性质、发生时间、地点、附近人员情况,调度室接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汇报,并电话通知矿山救护队、医疗机构和处调度室等有关单位。
(3)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性质、地点确定避灾路线和撤退人员范围,用最快的方式通知所有受灾害威胁地区的所有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避灾线路应选择最短、最安全的路线,在各岔口处应设臵明显的路标。
(4)灾区内和受威胁区域的班组长有权组织和带领本班井下工人撤到安全地点或地面。
(5)当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位于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位于回风巷道的人员应立刻佩戴自救器撤往进风巷道。
(6)当发生水灾事故时,各工作面人员应按照避灾路线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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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方向撤离,如果被困在上山中,下部被淹无法撤退时,应保持镇静,避免体力过度消耗,关闭矿灯,通过打击管路发出求救信号。
(7)副立井井筒是避灾必经之路,井口把钩工、信号工、绞车司机之间的通讯联络要保持畅通。
6.2指挥与控制 6.2.1启动预案的条件
项目部各施工单位一旦发生瓦斯煤尘爆炸、煤层自燃发火、冒顶、水灾、火灾、提升运输、高空坠物、汛期洪涝、集体食物中毒等灾害事故,并且响应级别为二级及二级以上时,应立即启动处应急预案。
6.2.2响应级别确认
响应级别分为三级:一级为项目部级,二级为公司级,三级为集团公司级。
(1)项目部级:项目部本身资源就能够解决的应急救援任务,启动本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由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直接调度本项目部各种资源予以救援,同时上报处应急救援指挥部。
(2)公司级:项目部本身资源无法解决,需要调动全公司资源才能解决的应急救援任务,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直接调度本公司各种资源予以救援,同时上报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3)集团公司级:公司本身资源无法解决,事故的救援需要集团公司各分属公司、公司机关各部门的支援,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请求集团公司应急管理指挥部启动集团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该级响应需要由集团公司应急管理指挥部统一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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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级别判断的责任人为项目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
6.2.3应急启动
应急响应级别确认后,由项目部应急救援组长下达启动事故应急救援指令,通知指挥部成员到位,确保信息与通讯网络畅通,调配所需要的应急资源赶赴灾区,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实施救援。同时上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并联系协议救援单位进行现场施救。
6.2.4应急控制
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及其机构,在组长的指挥下,各司其职,保证救援过程的顺利实施。
6.3事故救援指挥程序
6.3.1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有施工点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事故处理由指挥部统一指挥,防止指挥上的混乱。
项目部救援程序图
重大事故现场报警 项目部值班室 项目部抢险小组 项目部值班领导 协议单位 应急救援办公室(调度室) 抢险总指挥 -
外援 启动预案 工程技术组机电组障医 物组疗资后供勤应 保组 交通保障组治安保卫组 6.3.2抢险救灾指挥部必须根据事故发生的地点、性质、范围;灾区遇险人员的数量及所在地点;事故区域的通风、瓦斯、温度、巷道支护情况;矿山救护队的人力和技术装备情况,迅速提出抢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方案。
抢救和处理事故方案的原则:一是首先采取最迅速的措施撤出受事故威胁地点的所有人员;二是迅速组织抢救灾区的受困人员;三是积极控制和消除事故。不论是灾区外的和灾区内的,凡与处理事故有关的任务,都必须在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
6.3.3设立井下现场指挥所(井下基地)。为及时掌握事故变化情况,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除地面设立统一指挥部外,还必须在井下设立处理事故的现场指挥所。现场指挥所必须由项目部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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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救援 善后处理 恢复施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