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对会议决定的事项,乡党政办公室应向有关单位发出书面通报。
第八条 会议纪要和决定事项通知,以及其他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乡党委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第九条 乡党政办公室建立党委会议议事决策档案。档案材料包括: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乡党委名义上报或者下发文件等有关材料。
第十条 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对会议未定事项、决定不对外公开的事项以及会议讨论情况,不得向外传播和泄露。
第十一条 党委会决定的事项,原则上由分管书记负责组织实施。涉及跨分管工作范围的,由书记明确专人负责。 第十二条 有关执行单位应当全面、及时、正确地贯彻执行党委会的决策,不得拒不执行、不完全执行、变更执行、推诿执行、拖延执行。因不可抗力或决策所依赖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决策目标全部或部分不能实现的,应当及时向党委会报告,并提出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修正决策的建议。
第十三条 乡党政办公室负责对决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办等工作,并及时向党委会报告督查情况。
第十四条 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重新按照本规定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的,应当予以批评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给予党的纪律处分。
三、乡党委班子成员岗位目标管理制度
乡党委班子成员要努力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变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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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新要求,围绕创建“五星级”乡党委目标开展工作。 ?目标要求
1、增强班子整体功能。根据工作需要和各班子建设的实际情况,按照配齐配强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充实领导班子,要积极选拔优秀干部充实缺职领导班子。同时,对于工作有重大失误、不能胜任当前工作、不能团结共事、不称职率达到30%的干部进行调整。
2、提升思想政治建设水平。进一步促进领导班子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切实做到在解放思想中真抓实干,在转变观念中破解难题,全面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3、提高领导科学发展能力。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科学发展的意识,善于开拓创新,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指导科学发展的思路明确、措施有效,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改善民生,取得经得起实践、历史和群众检验的政绩。 4、改进工作作风。促进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不断健全,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准则得到完善,党委分工负责制有效落实,班子团结协作进一步加强。坚持踏实、务实、落实的作风,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破除畏难情绪和自满情绪,形成精神振奋、团结拼搏、埋头苦干、共谋发展的氛围。 ?管理要求
1、对领导班子,通过考核重点看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看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看思想政治建设、制度体制建立、整体功能发挥情况,看群众认可度、满意度。 2、对领导干部,通过考核重点看思想政治素质、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看组织领导能力、抓发展水平和工作业绩表现,看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和敬业精神,看自身形象、廉洁自律和群众威信等情况。 ?管理考核办法
1、述职述廉述学。各支部主要领导分别代表本班子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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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述廉述学报告。述职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建设、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职能作用发挥和班子自身建设等情况,党委领导班子还要有抓党建工作情况。述廉内容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情况。述学内容主要包括参加组织培训情况、自学等情况。
2、民主测评。述职述廉述学后,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对班子测评,分为总体评价和思想政治建设、改革创新意识、组织领导能力、团结协作和整体功能、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六个分项。总体评价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定,每个分项分别按优、良、中、差四个档次评定。对领导干部测评,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进行评定。
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考核组长讲清考核工作的目的、意义、重点内容和有关要求。参加会议人员范围:县直(乡)领导班子成员(A层面);全体机关干部、站所主要负责人、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B层面);近三年来退下的老同志(C层面)。
(1)个别谈话。谈话内容主要包括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发挥作用,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团结和谐,工作机制运行情况。
谈话人员范围:乡领导班子成员、站所主要负责人、县乡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党员代表、群众代表。
(2)社会评价。结合本支部主要责任指标考核民意调查工作,对乡党政领导班子进行社会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考核民主测评的重要组成部分,赋予一定权重,一并进行分类划档。测评主体包括:本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县居民代表。(乡此项工作与考核测评同步进行)
(3)县级测评。征求县级四个班子成员意见,对乡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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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3、工作实绩评价。把工作实绩作为发展的重要考核标准,重点考核党建、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入等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落实情况。
4、查阅资料,调查核实问题。查阅资料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工作制度、重大事项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以及其它能够反映考核对象工作实绩的佐证材料等。专项调查重点围绕考核中一些群众反映较大或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进行,提出结论性意见。同时,对县一些重大项目、重点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完成落实情况。
四、乡党委班子成员包村驻点制度
为及时了解群众诉求,掌握基层工作动态,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制定本制度。
1、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要包1个村、联系2—5户农户,每年到村入户的时间应不少于60天,应经常深入到村里或农户家里与农民进行交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2、党政班子成员要全面负责所包村工作,确保到村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保证基层稳定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包村工作要做到“五个必到”和“五包干”。“五个必到”:上级领导到村检查指导工作必到,村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必到,村布臵重要工作必到,村组织开展重要活动必到,群众要求帮助解决重大问题必到;“五包干”:包宣传、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协助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和计划生育工作,包协助指导各村发展生产,寻找培植经济增长点,包抓好领导班子的建设,包协助村干部在群众中开展各种思想教育,为群众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包抓好“三防”工作。
3、党政班子成员要坚持写进村入户民情日记,对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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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要写出调查报告,及时反映。
五、党务公开制度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有关党务工作要求,规范党委和支部工作,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党内民主推进社会民主政治建设,以党内和谐促进构建全社会和谐。
?公开内容
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实行最大限度的公开。
1、乡党委、村党支部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乡党委和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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