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数字福建规划 - 图文(4)

2019-04-16 23:19

进物联网、云计算技术与电子商务模式的融合创新;推动电子商务云计算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提升电子商务服务商应对大规模用户的能力。

(二)完善公共服务。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推动面向全社会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吸引电子商务服务商,开展面向农业生产、农村生活的网上贸易以及配送服务。

(三)带动产业发展。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新型流通方式和经营业态,做强做优一批知名连锁经营企业。大力推进网上消费、通讯信息消费等新型消费模式,进一步促进网络信息消费大众化。 四、信息服务业

(一)信息技术服务。加快信息技术服务推广应用,发展网络增值服务、手机电视、网络电视、网上购物、远程医疗等新兴业态;鼓励运营商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技术服务;完善、提升数字福建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发展嵌入式软件、动漫网络游戏、网络安全、计算机应用系统设计及系统集成,打造国家软件出口基地。

(二)信息内容产业。重点发展软件与数字集成、数字媒体内容、网络游戏、设计创意、数据加工等数字内容服务业。做大做强厦门、福州动漫基地,培育以省内企业为主体、聚合全国优秀动漫企业优秀动画、漫画创作公司及出版社产业群,推广我省丰富的文化资源;吸引台湾动漫产业转移落地,促进我省动漫游戏产业的发展。

第七章 推进海峡两岸信息化合作

建设平潭智慧岛,着力探索两岸信息化合作新模式,把我省建设成为海峡两岸信息化交流合作先行先试示范区。 一、通信产业合作

(一)信息网络互通。合作建设厦门—金门直达通信海缆和TSE-1海缆福州—淡水传输系统工程,率先实现海峡两岸信息网络互通;推进设置语音、数据和互联网业务国际交换节点,特别是面向台湾的区域性通信出入口。

(二)通信业务合作。进一步推进闽台无线电管理交流与合作,维护台湾海峡良好的电磁环境,保障两岸“三通”无线电通信安全。推动平潭设立云计算特别管理区,推进信息网络互通和离岸、在岸通信业务合作,促进两岸电子口岸联网。加强闽台通信企业战略合作,探索实现移动业务两岸自由通行。 二、信息产业合作

发挥闽台产业的比较优势,对接台湾智能制造业,在数控机床、电子标签、传感器、智能识读机、智能卡、核心芯片以及智能控制系统等方面开展合作,加强与台湾信息产业优势互补和对接合作,形成具有新型工业化特色的两岸产业合作基地,共同提升产业链国际竞争力。

三、信息服务合作

以两岸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为契机,推进两岸电子口岸对接,加快两岸电子商务与邮政快递合作,推动闽台电子商务与两岸物流的对接与发展;两岸原产地证书实现电子证书交换核查;加快“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及育成中心”和“台湾正品网”项目建设,吸引国内外特别是台资企业到基地创业。

推进建设立足海西、覆盖海峡、服务全球的海峡外包呼叫中心。建设互联网数据中心,为台资企业提供两岸数据容灾互备服务。推进相关信息共享,推进台湾海峡气象、风暴潮、地震资源等海洋气象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推进原产地政策智能查询及应用服务系统建设。共建信息化台湾海峡。 四、建设平潭“智慧岛”

(一)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通信基础设施,推动各通信运营企业建设城乡一体化的高速宽带、智能化、全覆盖的综合信息网络,建设平潭无线城市,打造平潭“智慧岛”。加强两岸通信、互联网、电视运营商合作,努力构建服务两岸民众和岛内企业的电子商贸服务平台及智能化生活信息平台。

(二)建设现代信息服务业。建设海峡计算数据和信息服务云中心,利用物联网技术,推进建设基于云中心的智能旅游、智能通关通检、智能园区、智能商业和智能政府信息服务等系统和应用。开展两岸合作办学,建设信息化教育培训合作基地。

(三)建设高端专业园区。推进闽台产业合作共建共管的专业园区,积极承接台湾新一代技术密集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转移,吸引台湾投资物联网、新型信息材料等高端电子信息产业,整体提高产业承接对接能力,形成两岸信息化交流合作先行先试示范区。

专栏四:TSE-1海缆 TSE-1海缆:即海底光缆(Submarine Optical Fiber Cable)的简称,又称海底通讯电缆,是用绝缘材料包裹的导线,铺设在海底,用以设立国家之间以及地区之间的电信传输。 第八章 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

紧紧把握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普及发展的历史机遇,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坚持高标准发展、集聚式推进,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应用,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一、物联网

(一)平台建设。建设各类感知设备和接入系统,构建分布和集中相结合的物联网接入平台,促进物联网资源整合和共享;促进基于统一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汇聚,提供统一的物联信息采集、处理、分发、交换和应用服务。开发物联信息统一标示服务平台,提供物联标示生成、映射、识别等服务,与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及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对接共享,为物联网应用提供基础数据支撑服务。建立物联网技术研发实验室,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进行物联网前沿技术研究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建设物联网应用软件测试平台。推进物联网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的研究制定。

(二)应用推广。推进物联网技术在“两化融合”中的推广应用,重点在电力、机械制造、石油化工、汽车生产、交通运输等工业生产制造与经营管理领域推行智能制造、智能控制、智能物流。推进物联网技术在需求迫切、信息化程度高、应用基础较好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应用。重点推动智能交通、智能校园、智能城市、智能环保、智能海洋、智能渔港、智能水利等领域物联网示范应用。推进物联网与物流网、快递服务网络的融合发展。建立环境资源动态监测、污染源监控、生态保护信息系统、海上渔业安全系统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加强物联网在农业生产经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加工等方面的应用。 (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电子标签、传感器、智能识读机、智能卡、核心芯片以及智能控制系统等安防监控产业,形成以区域物联网应用园区为龙头的物联网产业集群。以引进大项目、培育大基地为导向,通过重点示范应用,深化与相关行业的融合,带动物联网应用产业发展。推进在传感器、智能卡、应用软件、集成服务等方面形成多个产值超百亿元的产业集群。 二、云计算

(一)平台建设。整合建设电子政务云计算服务平台。整合省经济信息中心、省超级计算中心、省政务数据灾备中心以及省直部门现有的电子政务系统软硬件资源,构建电子政务内、外网省级云计算平台;融合各类身份认证技术,建设云空间可信认证平台,为各级政务部门提供基础设施服务、应用平台服务和应用软件服务。整合建设服务企业的云计算服务平台。整合科技制造、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等领域信息化服务平台,构建面向企业的云计算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信息基础设施服务、应用平台服务和应用软件服务。

(二)应用推广。引导电信运营商改造升级数据中心,向社会公众提供云服务。引导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内容服务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快向云服务方向转型。引导软件企业和信息系统集成企业提升云计算平台的集成能力和服务能力。鼓励服务中小企业的各类机构和产业园区,依托公共云计算服务平台提供信息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

降低中小企业推行信息化的成本。鼓励公安、交通、教育等信息化应用水平较高的行业,率先运用云计算技术,提供覆盖全行业的各类云计算服务。

(三)产业发展。支持虚拟化技术和云计算软件平台、云管理、云存储、云中间件以及云安全等云计算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我省IT制造业企业利用云计算技术升级改造技术架构,开发新产品,构建新的服务体系。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的信息沟通和业务合作,推进产学研联合,实现云计算核心技术、应用技术产业化。将云计算特别管理区项目纳入厦门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并抓好落实,吸引台湾和海外云计算企业向特别管理区集聚,实现国际光缆接入,满足云计算特别管理区国际数据出入带宽需求,吸引境外企业将离岸数据处理业务向我省转移,围绕数据录入、整理、清理等环节,探索数据服务外包产业新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将云计算特别管理区建设成为全国领先的离岸数据开发、集散和处理的中心,打造云计算服务外包整体产业链,带动我省云计算产业发展。 三、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应用

(一)基础建设。建设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城市级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库,统一支撑城市规划、建设、交通、房屋管理、应急指挥等需要;建设福建省地名基础数据库,建立全省统一的标准地址库和地址匹配服务系统,实现部门业务数据空间化。 (二)技术集成。综合集成地理空间信息技术与物联网、无线城市等技术,建立物体位置感知与服务网,构建物联网时空观测与位置服务平台,实现物体时空信息的动态定位、标注、速报、分类、融合、统计与推送,为物联网应用提供统一的地理框架和可视化技术支撑,促进我省地理空间信息产业和物联网产业的协调发展。

(三)“3S”应用。建立导航与位置服务网,促进无线定位技术在智能交通、精细农业、现代物流、环境监测、智能安防、数字城市等物联网领域的应用;建立遥感技术服务平台,开展多平台遥感数据在海西城市群、平潭综合试验区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大工程领域的综合应用和技术开发;面向智能电子政务,广泛开展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共享、地理数据挖掘与联网分析、多源信息融合与决策支持等深度应用服务。

专栏五:云计算、物联网、3S技术 云计算:是以虚拟化技术为基础,以按需付费为商业模式,具备弹性扩张、动态分配和资源共享等特点的新型网络化计算模式。在云计算模式下,软件、硬件、平台等IT资源将作为基础设施,以服务的方式提供给使用者。云计算将加速信息产业变革和信息基础设施的服务化进程,催生大量新型互联网信息服务,带动信息产业格局的整体变革。 物联网:是指在互联网的基础上,将其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的一种网络。其定义是:通过射频识别(RFID)、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仪等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把任何物品与互联网相连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流程管理的网络。 3S技术:是遥感技术(Remote Sensing,RS)、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GIS)和全球定位系统(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GPS)的统称,是空间技术、传感器技术、卫星定位与导航技术和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相结合,多学科高度集成的对空间信息进行采集、处理、管理、分析、表达、传播和应用的现代信息技术。 第九章 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全面加强信息安全建设,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体系,加强信息内容安全管理,提高重要信息系统信息安全保障水平。 一、网络与信息安全

(一)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建设统一的网络信任体系、病毒防治系统、应急响应中心、补丁管理中心和集中的容灾备份中心,保障基础信息网络、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统一的云安全管理平台,统一云网络边界防护策略管理、云内网络入侵事件监控和阻断,为云计算服务环境中的数据传输安全、数据存储安全、数据审计安全提供支撑。加强物联网安全研究,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依照等级建设信息安全保护设施。加快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防护设施建设,提高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防护能力。严格信息安全产品的采购和管理。

(二)统一电子政务安全环境。建设统一的安全保密测评、病毒防治、应急响应、补丁管理等安全基础服务平台。建设电子政务统一的信息安全监管平台,对政务网违规外联、信息保密、漏洞风险进行统一实时监控和管理。建设全省统一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平台,提升突发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处置能力。建设和完善省电子政务灾备中心和商务部安溪灾备中心,形成多点备份、互为支持的全省政务信息数据灾备系统,满足各级政府和重点领域对政务信息灾备的需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分级负责、分层管理责任制。 二、信息内容安全管理

(一)加强互联网管理。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建立以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三个部门为主,分别主管互联网信息内容、互联网行业发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互联网管理工作的工作格局。加强域名、IP地址、网站准入、网站接入服务管理,逐步推进网络实名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规范的实施办法,建立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信息安全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网络信息安全隐患。加强互联网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二)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加强新闻网站建设,不断巩固壮大网上主流舆论。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正确引导、有效管理的要求,加强对网上热点问题的应对和引导。加大网上有害信息查处力度,深入整治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坚决切断违法有害信息传播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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