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业扩接入工程管理与服务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第二章
总 则 ................................... 2 管理职责 ................................ 3
第一节 地市公司职责 .......................... 3 第二节 县级公司职责 .......................... 8 第三章
接入工程管理 .......................... 112
第一节 收费管理 ............................ 112 第二节 10(20)千伏接入工程流程管理 ......... 12 第三节 35千伏及以上接入工程流程管理 ........ 17 第四章 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 ............................ 201 附 则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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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业扩接入工程(以下简称“接入工程”)管理,坚持依法经营,提高客户服务水平,简化业务流程,保证供用电安全,依据《江苏省电力公司业扩接入工程管理办法》(苏电营?2012? 559 号)、《关于进一步优化配网(农网)、 居配工接入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通知》(苏电物?2012? 520 号),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接入工程是指客户受电装臵(资产分界点)至电网同一电压等级公用供电设备之间的客户外部电力工程,资产分界点以下至客户内部的电力工程为受电工程。
第三条 接入工程确定原则
一、供电方案审查阶段要按照供用双方自愿、无偿移交、便于分清维护责任、合理合法的原则,确定资产分界点。
二、建设属于公用性质或占用公用线路规划走廊的架空线及其附属设施,或建设具有可开放负荷的公用电缆及其通道、环网柜等设施,原则上均应作为接入工程。
第四条 业扩接入加强工程是指由于客户接入引起的上一级电压等级供配电设施新建或改造工程,业扩加强工程由供电公司出资建设。
第五条 10(20)千伏及以下接入工程由公司统一组织建设,主业收取接入工程费,其设计、施工、监理、10(20)千伏大宗物资供货单位由公司通过定期招标方式确定,并在公司各市级营业厅及95598服务网站予以公示,客户可在公示范围内自行选择、接洽,确定工程实施单位。
第六条 35千伏及以上接入工程由客户自愿按正常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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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流程组织实施。
第七条 接入工程形成的资产,按《江苏省电力公司用户资产接收工作管理办法》(苏电财?2011?1724号)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第八条 县域内35千伏及以上业扩管理部分职责上移,为确保客户优质服务,执行双侧服务与管理制度,县公司相关部门配合市公司责任部门开展具体工作,着重于客户现场服务和现场工程实施管理。
第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常州供电公司客户业扩接入工程管理。两下属公司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流程。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一节 地市公司职责
第十条 营销部负责制定接入工程管理与服务相关规定;负责业扩工程全过程管理,协调、指导并检查业扩工程实施情况。参与全地区110千伏及以上接入系统方案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市区及县域级35千伏及以上项目供电方案审查会,负责将全地区35千伏、110千伏业扩项目供电方案报省公司备案,将全地区220千伏及以上业扩项目供电方案报省公司批准;负责协调市公司相关部门参与县域级35千伏业扩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中间检查、竣工验收、启动送电等工作;参与全地区220千伏及以上业扩工程中间检查、竣工验收和启动送电;负责接入工程相关报表的统计上报;负责联系有关部门对接入工程时限实行动态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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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市区客户用电申请,对于市区范围35千伏及以下及全地区110千伏及以上业扩项目客户,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勘查,组织制定供电方案和答复客户;对于县域级110千伏及以上项目,负责组织市公司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组织制定供电方案; 负责公示本地区10(20)千伏及以下接入工程中标的设计、施工、监理、大宗物资单位供客户选择确定;组织相关部门代表供电公司与客户签订《接入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协议》;负责根据审查后的预(决)算确定业扩接入工程费用并收费;负责通知财务部门按协议向施工、监理单位支付费用;负责组织市区10(20)千伏及以下客户受电工程设计审查、中间检查、竣工验收和启动送电;
参与全地区110千伏及以上接入系统方案的审查;参与市区35千伏及全地区110千伏及以上业扩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负责组织市区35千伏及全地区110千伏及以上(220千伏受省公司委托)受电工程中间检查、竣工验收和启动送电;
第十二条 发展建设部负责组织全地区110千伏及以上(含市区特殊35千伏)客户业扩接入系统设计方案内审,并向省公司发展策划部上报内部审查意见;负责全地区110千伏及以下接入电网的加强工程立项;负责新建(扩建)电网变电站加强工程立项工作;负责指导全地区110千伏及以上客户开展接入系统方案设计工作并指导设计单位,明确设计范围、设计深度等相关要求;参与业扩供电方案审查;负责业扩接入路径审查;参与市区35千伏及全地区110 千伏业扩工程设计及预算审查,参与全地区35千伏及以上业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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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的中间检查、竣工验收及启动送电;对于业扩接入涉及省检修公司资产,以会议审定纪要或其它书面形式告知省检修公司,开展相关业扩工作。
第十三条
电力科学研究所负责配合有资质的设计
单位完成全地区110千伏及以上(含市区特殊35千伏)客户接入系统可研设计、20千伏及以下客户及小电源接入系统设计工作;配合管理部门完成全地区35千伏及以上客户接入系统评审(或接入方案内审)和市区10(20)千伏变电所涉及新出线(含专线)或配网调整的客户业扩工程技术评审。
第十四条 江苏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常州分部负责全地区35千伏及以上客户业扩工程接入部分工程管理。负责全地区220千伏及以下接入电网的加强工程及新建(扩建)电网变电站加强工程实施工作;组织全地区220千伏业扩工程初步设计内审并上报省公司基建部审核;负责组织市区35千伏及全地区110 千伏及以上业扩工程接入部分设计审查及预算审查、技术交底;对于市区35千伏及全地区110 千伏及以上业扩工程接入涉及省检修分公司常州分部资产,负责联系各级检修公司,以工作联系函或其它形式,明确需省检修公司配合内容,开展相关业扩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市区35千伏及全地区110 千伏业扩工程启动会,受省公司基建部委托召开全地区220千伏及以上业扩工程启动会。配合生产技术部或省检修分公司常州工区组织开展市区35千伏及全地区110 千伏及以上业扩工程接入工程中间检查、竣工验收和启动投运。
第十五条 江苏省电力公司检修公司常州工区参与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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