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诗杀人”,一桩悬疑千年的文坛公案(2)

2019-04-21 16:57

孰谓奇蹇之运,遭逢恶人,寸禄不沾,长怀顿挫,斯才高而见忌者也。贾生悼长沙之屈,祢衡痛江夏之来,倏焉折首,无何殒命。以隋侯之珠,弹千仞之雀,所较者轻,所失者重,玉迸松摧,良可惜也,况于骨肉相残者乎?”前半部分具体详述刘希夷生平及《白头吟》成诗过程和死因,补充交代了凶手和行凶地点,所述刘遇害原因和情节基本雷同韦绚、王谠诸篇,应该也是沿袭前代说法。后半部分议论感叹,替刘鸣冤,并为其感到可惜。同样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明朝张岱《夜航船·爱杀诗人》亦云:“唐宋之问爱刘希夷诗,有‘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之句,恳乞不与,之问怒以土囊压杀之。”所载与韦绚《刘宾客嘉话录》一般无二,也是人云亦云。 明朝蒋一葵《尧山堂外纪·宋之问》又云:“汝州刘希夷,少有文华,好为宫体诗,善弹琵琶。尝为《白头翁咏》云:‘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既而自悔:‘我此诗谶,与石崇“白首同所归”何异?’乃更作一联云:‘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既而又叹曰:‘此句复似向谶矣,然死生有命,岂复由此!’即两存之。宋之问,希夷舅也。爱‘落花’二句,恳乞许而不与,怒以土囊压杀之。后孙翌撰《正声集》,以此诗为刘集中之最,由是大为人所称。”与上述诸篇大同小异,沿袭了诸篇对刘希夷命案的记载,略为不同的是说宋之问因“爱‘落花’二句”(即“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杀刘。 清赵翼《瓯北诗话》云:“‘年年岁岁花

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此刘希夷诗,无甚奇警,乃宋之问乞之不得,至以计杀之,何也?盖此等句,人人意中所有,却未有人道过,一经说出,便人人如其意之所欲出,而易于流播,遂足传当时而名后世。”指出宋夺诗杀人的原因是刘诗“易于流播,遂足传当时而名后世”。 一些现当代文学专著和辞书也采用上述说法,例如刘大杰《中国文学发展史》、周勋初《唐诗大辞典》、陈伯海《唐诗汇评》、沈起炜与刘德重《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中华书局版《中国文学家大辞典》等书籍皆有所记载,限于篇幅,不再赘述。 以上诸多文献几乎众口一词,均以宋之问夺诗为杀人因由,依据是宋诗集中存有刘的诗歌。然而这种观点历来也有不少质疑之声。 北宋魏泰《临汉隐居诗话》率先提出质疑:“吾观之问集中,尽有好处,而希夷之句,殊无可采,不知何至压杀而夺之,真枉死也。”认为宋诗比刘诗写得好,不至于因诗杀人,公开替宋之问叫屈。 金王若虚《滹南诗话·卷上》也持魏泰观点:“宋之问诗有云:‘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或曰:‘此之问甥刘希夷句也,之问酷爱,知其未之传人,恳乞之不与,之问怒,乃以土袋压杀之。’此殆妄耳。之问固小人,然不应有是。‘年年岁岁’‘岁岁年年’,何等陋语,而以至杀其所亲乎?大抵诗话所载,不足尽信。”王若虚以刘希夷名句为“陋语”虽不能为人苟同,但他认为宋之问因诗杀人“大抵诗话所载,不足尽信”,也有一定道理。笔者稍后详

论。 明代李攀龙《唐诗直解》云:“《代悲白头翁》本非其佳处,而俗人专取之。五、六尤卑。”直指《代悲白头翁》并非刘诗佳作,认为五、六两句尤其不好(即“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与魏泰和王若虚对刘诗的评价遥相呼应。 明祁骏佳《遯翁随笔》(上卷)亦云:“余谓此诗不过如沿街唱劝之语,实为鄙俚。以之问之才,岂欲窃此鄙俚之诗?且之问固非端品,然何至以乞诗不得,遂杀其人乎?”认为《代悲白头翁》为“鄙俚之诗”,宋之问固然品行不端,但以他的才华还不至于为了两句诗去杀人。 清贺裳《载酒园诗话》又云:“刘庭芝藻思快笔,诚一时俊才,但多倾怀而语,不肯留余。如《采桑》一篇,真寻味无尽。《春女行》前半亦婉约可思,读至‘忆昔楚王宫’以下,不觉兴阑人倦矣。钟氏盛称之,独贬其《代悲白头翁》。此诗悲歌历落,昔人之赏自不谬,特亦微嫌太尽。《孤松篇》极多佳思,及观宋延清《题张老松树》诗,便觉宋劲净,刘沓拖,大有老稚之别。余尝谓刘诗如花落鸟啼,宋诗似云蒸霞蔚,不徒手笔迥异,各有所长。宋实出于刘上,何苦夺其句而杀之!况‘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亦甚无奇,弇州之辨良是。”直陈刘希夷诗“多倾怀而语,不肯留余”“微嫌太尽”诗意直白的缺点,并将宋之问同题材作品《题张老松树》与刘希夷《孤松篇》比较,“觉宋劲净,刘沓拖,大有老稚之别”,认为“宋实出于刘上”,宋没有必要“夺其句而杀之”。 现当

代学者也多有认为这场公案不可信者。如闻一多《宫体诗的自赎》说:“相传刘希夷吟到‘今年花落……’二句时,吃一惊,吟到‘年年岁岁……’二句,又吃一惊。后来诗被宋之问看到,硬要让给他,诗人不肯,就生生地被宋之问给用土囊压死了。于是诗谶就算验了。编故事的人的意思,自然是说,刘希夷泄露了天机,论理该遭天谴。”由文中“编故事的人”一语可看出闻一多认为夺诗杀人之说多半出自虚构,纯属子虚乌有。施蜇存《唐诗百话》引述辛文房《唐才子传》时,也指出“这是唐人小说中所记的一段文艺轶事,未必可信”。王仲镛《唐诗纪事校笺》也说:“《唐语林》亦载此事,殆小说家言也。”孙映逵《唐才子传校注》引《本事诗·征咎》云:“果以来年之春下世。”并作出结论:“皆不云(或未确言)之问害刘。” 这些质疑具有一定道理和依据。稍加考察,不难发现后世持阴谋论者,都是受了刘肃《大唐新语》和《刘宾客嘉话录》的影响,把这两部唐人著作当作了坐实宋之问因诗杀人的依据,并没有提出什么有力的新证据。但如果仅凭这两部文献的记载,就据此推断宋之问杀了刘希夷,却很值得商榷。 如前所述,关于宋之问因诗杀人《大唐新语》仅存暗示,并未坐实,刘肃所言“为奸所杀”之奸是否就是宋之问,仅凭一句“或云宋之问害之”(连说话人姓名都没有,说明只是传言),很难断定,难以作为证据。《刘宾客嘉话录》中刘禹锡的谈话也只能视为对《大唐新语》所载内容的一种演绎,亦不足

为证。刘禹锡与刘希夷之死相去已一百多年,刘禹锡凭什么断定刘希夷为宋所杀?他坐实宋之问因诗杀人的依据是什么?这个依据又从何得来?是受了刘肃《大唐新语》和当时社会传闻的影响,还是因鄙薄宋之问无良品行而生出的臆断? 据晚唐孟棨《本事诗·徵咎第六》载:“诗人刘希夷尝为诗曰:‘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忽然悟曰:‘其不祥欤。’复遘思逾时,又曰:‘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又恶之。或解之曰:‘何必其然。’遂两留之,果以来春之初下世。”《本事诗》并未留下宋之问偷诗杀人的记载。孟棨只言写诗,不言偷诗,更未提杀人,比韦绚所记要谨慎得多。如果真有其事,那么与韦绚同为晚唐人的孟棨为什么不在《本事诗》里留下记录?从《刘宾客嘉话录》记载看,刘禹锡的谈话明显缺少权威史料作为依据。作为老师的刘禹锡在给弟子韦绚授课时,多半只是据传闻推测而已,不然这么大一桩文坛公案,如有新的证据材料,他肯定要给自己的学生大讲特讲,而韦绚也不可能不在《嘉话录》里留下更多的具体线索。 后晋刘昫等所著《旧唐书·文苑》亦载:“时又有汝州人刘希夷,善为从军闺情之诗,词调哀苦,为时所重(笔者按:刘肃《大唐新语》诸篇均为“不为所重”),志行不修,为奸人所杀。”只说刘希夷“为奸人所杀。”但“奸人”是谁并没有说明。而北宋欧阳修等编著的《新唐书·文艺》对刘希夷更是只字未提,可见宋之问杀刘希夷之说于史无据。 其实,


“夺诗杀人”,一桩悬疑千年的文坛公案(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教学测案八下文言文复习梁军玲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