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洞内照明电力线路悬在两侧墙上,安装在同一侧时分层架设,电线悬挂高度距人行地面:400V以下不小于2m,6~10KV不小于3.5m。
4)洞内作业面有足够的照明。开挖作业地段,每平方米不小于15W;未成洞地段每隔6m,成洞地段隔10m安装60W灯一盏。
5)洞内检修搬迁电器设备(包括电线电缆)时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告牌。
6)操作洞内电器设备,符合下列规定:非专职值班电器人员,不得操作电器设备。操作高压电器主回路时,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并站在绝缘板上。手持高压电器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在工作中要接触的部分保持绝缘良好,使用前作绝缘检查。低压电器设备加触电保护器。电器设备的检查和调整,由专职维修电工进行操作。
7)洞内外开关箱设在安全位置,并有防雨防水措施,有保护接零或接地装置,实行一机一闸。箱内无杂物,有门有锁。
8)隧道内的照明灯光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确定高度。隧道内照明用电线路,均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用磁瓶悬挂在高处,不放在地上。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设专人负责检修管理,检修电路与照明设备时切断电源。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使用防水灯口。
7洞内排水安全技术措施
隧道开挖中通过探测证明要穿过涌水地层时,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治涌水提供依据。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