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Law 学时学分:36学时2学分 考核方式:考查
教学方式:专题讲授、主题研讨、课堂讨论 适用学科(代码+名称):0301法学一级学科
课程简介主要内容:
(一)课程的性质、地位、目的和目标、任务
《行政诉讼法学》课程为法学一级学科专业必修课、学位课、方向拓展课。 开设本门课程的目的是让一级学科研究生掌握行政诉讼学学科研究发展的前沿动态;了解并研讨行政诉讼法重点难点问题;运用行政诉讼法学理论分析研究行政诉讼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教学任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行政诉讼法学前沿动态概况、:行政诉讼法学基本理论问题、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分析、课程论文。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主讲教师要求: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并对诉讼法学有相关研究成果;
对学生要求:阅读行政诉讼法学中外名著2-3本,对教师提前布置的专题认真准备,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各环节,认真撰写课程论文。 (三)预修课程与相关知识
预修课程为本科生《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学》,具备政治学、行政学、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等相关知识。 (四) 教学内容安排
36学时,安排课堂教学11次,1次随堂考查,每次3学时。具体如下: 行政诉讼法学前沿3次;行政诉讼法学基本理论问题4次;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分析4次。
(五)考核方式与评价方法 考核方式为考查。
评价方法:综合评价。评价要素包括:课程论文、到课情况、参加学术报告次数、主题研讨发言、课堂讨论表现等。
(六)教材与教学主要参考书目: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版次 1、马怀德著,《行政诉讼原理》,法律出版社2009年,第二版。 2、林莉红著,《行政诉讼法问题专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3、杨伟东著,《权力结构中的行政诉讼》,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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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胡建淼著,《世界行政法院制度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版。
《商法学》
开课对象:民商法研究生 课程类别:方向拓展课 开课学院:法学院
英文名称: Commercial Law 学时学分:36学时2学分 考核方式:考查
教学方式:专题讲授、主题研讨、课堂讨论 适用学科(代码+名称):0301法学一级学科
课程简介主要内容:
(一)课程的性质、地位、目的和目标、任务
《商法学》课程为法学一级学科专业拓展课、必修课、学位课。
开设本门课程的目的是让一级学科研究生掌握商法学学科研究发展的前沿动态,重点难点问题讲授与研讨;对热点重大商事案件运用民商法理论进行分析研讨。 教学任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商法学前沿动态、公司法重大理论问题、运用法律经济学等交叉学科理论知识解释商法中理论问题、课程论文。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主讲教师要求: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并对商法学有相关研究成果;
对学生要求:阅读商法学中外名著2-3本,对教师提前布置的专题认真准备,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各环节,认真撰写课程论文。 (三)预修课程与相关知识
预修课程为本科生《商法学》、《公司法学》,具备法律经济学、政治学等相关知识。
(四) 教学内容安排
36学时,安排课堂教学11次,1次随堂考查,每次3学时。具体如下: 商法学前沿2次;运用法律经济学方法分析商法理论问题3次;公司法重大理论问题4次;案例教学2次。 (五)考核方式与评价方法 考核方式为考查。
评价方法:综合评价。评价要素包括:课程论文、到课情况、参加学术报告次数、主题研讨发言、课堂讨论表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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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教材与教学主要参考书目:
1.赵中孚:《商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出版,第4版;
2.张维迎著:《理解公司——产权、激励与治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出版,第2版;
3.[美]莱纳·克拉克曼,[美]亨利·汉斯曼等著:《公司法剖析:比较与功能的视角》,罗培新译,法律出版社2012年出版,第2版; 4.[美]阿道夫·A.伯利,[美]加纳德·C.米恩斯著:《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甘华鸣等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出版,第1版; 5.[美]罗纳德·哈里·科斯:《企业、市场与法律》,盛洪等译,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出版,第1版。
《知识产权法学》
开课对象:民商法研究生 课程类别:方向拓展课 开课学院:法学院
英文名称: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学时学分:36学时2学分 考核方式:考查
教学方式:专题讲授、主题研讨、课堂讨论 适用学科(代码+名称):0301法学一级学科
课程简介主要内容:
(一)课程的性质、地位、目的和目标、任务
《知识产权法学》课程为法学一级学科方向拓展课、必修课、学位课。 开设本门课程的目的是让一级学科研究生掌握知识产权法学学科研究发展的前沿动态,对本学科的若干重点疑难问题进行分析与研讨;对涉及知识产权的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法学专业的分析与研讨。
教学任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知识产权法学前沿动态概况、著作权法基础理论问题、专利法基础理论问题研究、商标法基础理论问题研究、课程论文。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主讲教师要求: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并对知识产权法学有相关研究成果;
对学生要求:阅读知识产权法学中外名著2-3本,对教师提前布置的专题认真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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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各环节,认真撰写课程论文。 (三)预修课程与相关知识
预修课程为本科生《知识产权法学》,具备经济学、社会学等相关背景知识。 (四) 教学内容安排
36学时,安排课堂教学11次,1次随堂考查,每次3学时。具体如下: 知识产权法学前沿2次;著作权法基础理论问题3次;专利法基础理论问题研究2次;商标法基础理论问题研究2次;案例教学2次。 (五)考核方式与评价方法 考核方式为考查。
评价方法:综合评价。评价要素包括:课程论文、到课情况、参加学术报告次数、主题研讨发言、课堂讨论表现等。
(六)教材与教学主要参考书目: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版次 吴汉东著:《知识产权制度基础理论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年版。
郑成思著:《知识产权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开课对象:民商法研究生 课程类别:方向拓展课 开课学院:法学院
英文名称:Labor and social security law 学时学分:36学时2学分 考核方式:考查
教学方式:专题讲授、主题研讨、课堂讨论 适用学科(代码+名称):0301法学一级学科
课程简介主要内容:
(一)课程的性质、地位、目的和目标、任务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为法学一级学科专业核心课、必修课、学位课。 开设本门课程的目的是让一级学科研究生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学科研究发展的前沿动态,重点难点问题讲授与研讨;对热点、典型案件运用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理论进行分析研讨。
教学任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前沿动态概况、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重大理论问题、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领域中的疑难问题、课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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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主讲教师要求: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并对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有相关研究成果;
对学生要求:阅读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专著2-3本,对教师提前布置的专题认真准备,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各环节,认真撰写课程论文。 (三)预修课程与相关知识
预修课程为本科生《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具备经济法学、民法学、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知识。 (四) 教学内容安排
36学时,安排课堂教学11次,1次随堂考查,每次3学时。具体如下: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前沿动态概况2次,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重大理论问题6次;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领域中的疑难问题3次;课程论文1次。 (五)考核方式与评价方法 考核方式为考查。
评价方法:综合评价。评价要素包括:课程论文、到课情况、参加学术报告次数、主题研讨发言、课堂讨论表现等。
(六)教材与教学主要参考书目: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版次 1.王全兴:《劳动法》,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2.黎建飞:《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3.董保华:《社会法原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4.关怀:《劳动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5.姜颖:《劳动争议处理教程》,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6.杨燕绥:《劳动与社会保障立法国际比较研究》,中国劳动保障出版社,2001年版。
《经济刑法研究》
开课对象:刑法学硕士研究生 课程类别:方向拓展课 开课学院:法学院
英文名称:The Research on Economic Criminal Law 学时学分:36学时2学分 考核方式: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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