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 建设项目的清洁生产指标描述应客观;⑤必须给出关于清洁生产的结论以及应采取的清洁生产方案建议。
2)内容:① 清洁生产分析所采用的指标介绍;② 建设项目所能达到的清洁生产指标描述;③ 建设项目清洁生产评价结论;④ 清洁生产方案建议。
8、熟悉环保措施方案分析的内容及技术要求。
(1)分析项目可研阶段环保措施方案的技术经济可行性。
(2)分析项目采用污染处理措施后,排放污染物达标的可靠性。 (3)分析环保设施投资构成及其在投资中占的比例。
(4)依托设施的可行性分析:改扩建工程原有环保设施的可依托性、接纳外排水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可依托性。
(二)生态影响型项目工程分析
1、掌握生态影响型项目工程分析的技术要点;
(1)工程组成完全:要将所有工程活动都纳入分析中,包括临时的,永久的,施工期的或运营期的,直接的或相关的。一般应提供完善的项目组成表,明确的占地、施工、技术标准等主要内容。
(2)重点工程明确:主要造成环境影响的工程,应作为重点的工程分析对象,明确重点工程名称、位置、规模、建设方案、施工方案、运营方式等。一般应将设计的环境作为分析对象。
(3)全过程分析:全过程包括选址选线期(工程预可研期)、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和工程设计)、建设期(施工期)、运营期和运营后期(结束期、闭矿、设备退役和渣场封闭),应分期进行分析。
(4)污染源分析:明确主要产生污染的源,污染物类型、源强、排放方式和纳污环境等。污染可能发生于施工与运营期,控制要求选择与纳污环境功能区划密切相关。
2、掌握分析项目组成、布置和工程特点的基本方法;
(1)项目工程组成
① 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通常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有时将作业场等支柱性工程称为“大临”工程,或分出储运工程系列。
② 重要辅助工程包括:对外交通、施工道路、料场、工业场地、施工营地、弃土弃渣场。 (2)工程组成分析基本内容
1) 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在设计文件中都有详细的描述,注意选取与环境有关的内容即可。 2) 应详细了解辅助工程内容,必要时通过类比调查确定,详细包括:
① 对外交通:新建者需了解其走向,占地类型与面积和修筑方式,框算土石方量;大型项目,对外交通有时单列,按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环评;已建者,要做现状调查,阐明基本工程情况,进行回顾性环境影响分析和采取补救性环保措施。
② 施工道路:施工道路在大多数设计文件中是不具体的,需要在环评中作深入的调查分析。对于已设计的施工道路,说明其布线、修筑方法,主要考察是否影响到敏感保护目标,是否注意了植被保护或水土流失防治,弃土是否进入河道等;对尚未设计的施工道路,需明确选线原则,提出合理的修建原则与建议,尤其是应给出禁止线路占用的土地或地区。
③ 料场:包括土料场、石料场、砂石料场等施工建设的料场。需要明确各料场的点位、规模、材料作业时期及方法,尤其需要明确有无爆破等特殊施工方法。此外还有运输方式和运输道路问题。
④ 工业场地:工业场地布设,占地面积,主要作业内容等。一般应提供工业场地布置图,说明各项作业的具体安排,使用的主要加工设备(如碎石设备、混凝土搅拌设备、沥青搅拌设备)采取的环保措施,所有工业场地逐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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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施工营地:集中或单独建设的施工营地,以及与其配套的供热、采暖、供水、供电和炊事、环卫设施,都需要逐一说明。其中,占地类型与面积、事后的恢复属于分析的重点。
⑥弃土弃渣场:包括设置点位、每个场的弃土弃渣量,弃土弃渣方式,占地类型与面积,事后复垦或进行生态恢复的计划等。说明弃渣场坡度、径流汇集情况,以及拟采取的安全设计措施和防止水土流失措施等。
(3)重点工程分析
1)重点工程指造成主要环境影响的工程,包括: ① 指工程规模比较大、影响范围大或时间比较长的;
② 位于环境敏感区附近的,其规模不一定很大,但造成的环境影响却不小的。 2)重点工程的确定方法包括:
① 可研设计报告与现场踏勘相结合确定 ② 类比调查与设计文件相结合
③ 借助于投资分项(列入投资核算中的所有内容) ④ 从环境敏感性调查入手反推,类似于影响识别。 3)同时应特别注意设计文件以外的工程,如
① 水利工程的复建公路(淹没原路而修补的山区公路)
② 公路修建时的保通工程(草原上无保通工程会造成重大破坏) ③ 矿区的生活区建设。
3、熟悉项目施工期、运行期主要生态影响途径的分析方法。
(1)施工期的工程措施对生态影响途径分析,主要包括施工人员施工活动、机械设备适用等使植被、地形地貌改变,使土地和水体生产能力及利用方向发生改变,以及由于生态因子的变化使自然资源受到影响。
(2)运行期工程对生态影响的途径分析,主要包括工程运行改变了区域空间格局、土地和水体的利用状况,以及由此影响了自然资源状况。
二、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一)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调查
1、熟悉自然环境现状调查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自然资源环境现状调查一般包括(1)地理位置;(2)地质;(3)地形地貌;(4)气候与气象;(5)地面水环境;(6)地下水环境;(7)土壤与水土流失;(8)动植物与生态等内容,具体技术要求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 2.1-93)中“8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现状的调查”的内容。具体如下:
(1) 地理位置 建设项目所处的经、纬度,行政区位置和交通位置(位于或接近的主要交通线),并附平面图。
(2) 地质 一般情况,只需根据现有资料,选择下述部分或全部内容,概要说明当地的地质状况,即:当地地层概况,地壳构造的基本形式(岩层、断层及断裂等等)以及与其相应的地貌表现,物理与化学风化情况,当地已探明或已开采的矿产资源情况。 若建设项目规模较小且与地质条件无关时,地质现状可不叙述。评价矿山以及其它与地质条件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时,对与建设项目有直接关系的地质构造,如断层、断裂、坍塌、地面沉陷等,要进行较为详细的叙述,一些特别有危害的地质现象,如地震,也应加以说明,必要时,应附图辅助说明,若没有现成的地质资料,应做一定的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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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地形地貌 一般情况,只需根据现有资料,简要说明下述部分或全部内容:建设项目所在地区海拔高度,地形特征(即高低起伏状况),周围的地貌类型(山地、平原、沟谷、丘陵、海岸等等)以及岩溶地貌、冰川地貌、风成地貌等地貌的情况。崩塌、滑坡、泥石流、冻土等有危害的地貌现象,若不直接或间接威胁到建设项目时,可概要说明其发展情况。若无可查资料,需做一些简单的现场调查。 当地形地貌与建设项目密切相关时,除应比较详细地叙述上述全部或部分内容外,还应附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地形图,特别应详细说明可能直接对建设项目有危害或将被项目建设诱发的地貌现象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必要时还应进行一定的现场调查。
(4) 气候与气象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主要气候特征,年平均风速和主导风向,年平均气温,极端气温与月平均气温(最冷月和最热月),年平均相对湿度,平均降水量、降水天数,降水量极值,日照,主要的天气特征(如梅雨、寒潮、雹和台、飓风)等。 如需进行建设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除应详细叙述上面全部或部分内容外,还需根据HJ/T2.2中的规定,增加有关内容。
(5) 地面水环境 如果建设项目不进行地面水环境的单项影响评价时,应根据现有资料选择下述部分或全部内容,概要说明地面水状况,即:地面水资源的分布及利用情况,地面水各部分(河,湖[库1)之间及其与海湾、地下水的联系,地面水的水文特征及水质现状,以及地面水的污染来源。 如果建设项目建在海边又无需进行海湾的单项影响评价时,应根据现有资料选择阐述部分或全部内容概要说明海湾环境状况,即:海洋资源及利用情况,海湾的地理概况,海湾与当地地面水及地下水之间的联系,海湾的水文特征及水质现状,污染来源等。 如需进行建设项目的地面水(包括海湾)环境影响评价,除应详细叙述上面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外,还需根据HJ/T2.3中的规定,增加有关内容。
(6) 地下水环境 当建设项目不进行与地下水直接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时,只需根据现有资料,全部或部分地简述下列内容:当地下水的开采利用情况,地下水埋深,地下水与地面的联系以及水质状况与污染来源。若需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除要比较详细地叙述上述内容外,还应根据需要,选择以下内容进一步调查:水质的物理、化学特性,污染源情况,水的储量与运动状态,水质的演变与趋势,水源地及其保护区的划分,水文地质方面的蓄水层特性,承压水状况等。当资料不全时,应进行现场采样分析。
(7) 大气环境质量 如果建设项目不进行大气环境的单项影响评价,应根据现有资料,简单说明下述部分或全部内容:建设项目周围地区大气环境中主要的污染物质及其来源,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如需进行建设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除应详细叙述上面部分或全部内容外,还需根据HJ/T2.2 中的规定,增加有关内容。
(8)土壤与水土流失 当建设项目不进行与土壤直接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时,只需根据现有资料,全部或部分地简述下列内容: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主要土壤类型及其分布,土壤的肥力与使用情况,土壤污染的主要来源及其质量现状,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水土流失现状及原因等。 当需要进行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时,除要比较详细地叙述上述全部或部分内容外,还应根据需要选择以下内容进一步调查:土壤的物理、化学性质,土壤结构,土壤一次、二次污染状况,水土流失的原因、特点、面积、元素及流失量等,同时要附土壤图。
(9) 动、植物与生态 若建设项目不进行生态影响评价,但当项目规模较大时,应很据现有资料简述下列部分或全部内容: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植被情况(覆盖度、生长情况),有无国家重点保护的或稀有的、受危害的或作为资源的野生动、植物,当地的主要生态系统类型(森林、草原、沼泽、荒漠等)及现状。若建设项目规模较小,又不进行生态影响评价时,这一部分可不叙述。 若需要进行生态影响评价,除应详细地叙述上面全部或部分内容外,还应根据需要选择以下内容进一步调查:本地区主要的动、植物清单,生态系统的生产力,物质循环状况,生态系统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以及影响生态系统的主要污染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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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了解社会经济环境状况调查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社会环境现状调查一般包括社会经济(人口、工业与能源、农业与土地利用、交通运输)、文物与“珍贵”景观、人群健康状况及其他根据当地环境情况及项目特点而定的内容(电磁波、振动、地面下沉等),具体技术要求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 2.1-93)中“8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现状的调查”的内容。具体如下:
(10) 噪声 如果建设项目不进行噪声环境的单项影响评价,一般可不叙述环境噪声现状;如需进行此类评价时,应根据噪声影响预测的需要决定现状调查的内容。
(11) 社会经济 主要根据现有资料,结合必要的现场调查,简要叙述下列部分或全部内容: ① 人口 包括居民区的分布情况及分布特点,人口数量和人口密度等。
② 工业与能源 包括建设项周围地区现有厂矿企业的分布状况,工业结构,工业:产值及能源的供给与消耗方式等。
③ 农业与土地利用 包括可耕地面积,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构成及产量,农业总产值以及土地利用现状;若建设项目需进行土壤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则应附土地利用图。
④ 交通运输 包括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公路、铁路或水路方面的交通运输概况,以及与建设项目之间的关系。
(12) 文物与\珍贵\景观 文物指遗存在社会上或埋藏在地下的历史文化遗物,一般包括具有纪念意义和历史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或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 \珍贵\景观\一般指具有珍贵价值必须保护的特定的地理区域或现象,如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温泉以及重要的政治文化设施等。 如不进行这方面的影响评价,则只需根据现有资料,概要说明下述部分或全部内容:建设项目周围具有那些重要文物与"珍贵"景观;文或"珍贵"景观对于建设项目的相对位置和距离,其基本情况以及国家或当地政府的保护政策和规定。 如建设项目需进行文物或\珍贵\景观的影响评价,则除应较详细地叙述上述内容外,还应根据现有资料结合必要的现场调查,进一步叙述文物或\珍贵\景观对人类活动敏感部分的主要内容。这些内容有:它们易于受那些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学的影响,目前有无已损害的迹象及其原因,主要的污染或其它影响的来源,景观外貌特点,自然保护区或风景游览区中珍贵的动、植物种类,以及文物或\珍贵\景观的价值(包括经济的、政治的、美学的、历史的、艺术的和科学的价值等)。
(13) 人群健康状况 当建设项目规模较大,且拟排污染物毒性较大时,应进行一定的人群健康调查。调查时,应根据环境中现有污染物及建设项目将排放的污染物的特性选定指标。 (14) 其它 根据当地环境情况及建设项目特点,决定电磁波、振动、地面下沉等项目是否调查。
(二)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掌握大气污染源调查与分析方法;
(1) 大气污染源调查与分析对象
1)对于一、二级评价项目,应调查分析项目的所有污染源(对于改、扩建项目应包括新、老污染源)、评价范围内与项目排放污染物有关的其它在建项目,已批复环境影响文件的未建成项目等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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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源,如有区域替代方案,还应调查评价范围内所有拟替代的污染源。
2)对于三级评价项目,可只调查分析项目污染源。 (2)污染源调查与分析方法
1) 对于新建项目可通过类比调查、物料衡算或设计资料确定,对于评价范围内的在建和未建项目的污染源调查,可以使用已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的资料;对于现有项目和改、扩建项目的现状污染源调查,可利用已有有效数据或进行实测;对于分期实施的工程项目,可利用前期工程最近5年内的验收监测资料,年度例行检测资料或进行实测。
2)评价范围内拟替代的污染源调查方法参考项目的污染源调查方法。
2、掌握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布点方法;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置的周边环境应符合相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监测点周围空间应开阔,采样口水平线语周围建筑物高度夹角小于30度,监测点周围应有270度采样捕集空间,空气流通不受任何影响;避开局地污染源的影响,原则上20m范围内应没有局地排放源,避开树木和吸附力较强的建筑物,一般在15~20m范围内没有绿色乔木、灌木等。
应注意监测点的可到达性和电力保证性。
3、掌握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统计分析方法;
(1)以列表方式给出各监测点大气污染物的不同取值时间的浓度变化范围,计算并列表给出各取样时间最大浓度值占相应浓度限值的百分比和超标率,并评价达标情况。
(2)分析大气污染物浓度的日变化规律以及大气污染物浓度与地面风向、风速等气象因素及污染源排放的关系。
(3)分析重污染时间分布情况及其影响因素。
4、了解补充地面气象观测要求;
(1)观测地点
在评价范围内设立地面气象站,站点设置应符合相关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的要求。 (2)观测期限
一级评价的补充观测应进行为期一年的连续观测;二级评价的补充观测可选择有代表性的季节进行连续观测,馆藏期限应在2个月以上。
(3)观测内容
应符合8.4.1地面气象观测资料的要求。
① 观测资料的时次:根据所调查地面气象观测站的类别,并遵循先基准站,次基本站,后一般站的原则,收集每日实际逐次观测资料。
② 观测资料的常规调查项目:时间(年、月、日、时)、风向(以角度或按16个方位表示)、风速、干球温度、低云量、总云量。
③ 根据不同评价等级预测精度要求及预测因子特征,可选择调查的观测资料的内容:湿球温度、露点温度、相对湿度、降水量、降水类型、海平面气压、观测站地面欺压、云底高度、水平能见度等。
④地面气象观测资料汇总表见表5。
表5 地面气象观测资料内容
名称 年 月 日 10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