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HSE监理细则(5)

2019-04-22 07:47

6.2针对项目危险源分析、识别所实施的风险应对措施及控制要求 6.2.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控制要点及措施

6.2.1.1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6.2.1.2施工区域实施全封闭管理,建立隔离围挡,设置好“七图一牌”。 6.2.1.3施工现场材料要有序堆放并标识,建筑垃圾分类存放并定期处理。 6.2.1.4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固废物、噪声等。

6.2.1.5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影响的建、构筑物、管线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6.2.1.6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季节,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2.1.7现场油料、设备有防跑、冒、滴、漏的措施。 6.2.1.8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2.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控制要点及措施

6.2.2.1施工方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应当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有入库检查记录。

6.2.2.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应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登记造册。

6.2.2.3督促总包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6.2.2.4检查机具的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制止违章违规行为。

6.2.2.5检查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配戴使用情况,确保规范使用。 6.2.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控制要点及措施

6.2.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2005

6.2.3.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等级应与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6.2.3.3在供电线路附近施工应注意:

6.2.3.3.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安全距离内直接进行施工,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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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3.2对外侧有电力线路的工程,在施工前应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勘查,电力线路与建筑物外侧边线之间必须保持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否则应采取 防护措施。

6.2.3.3.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规范的规定。否则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2.3.3.4施工现场开挖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 5m。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电杆倾倒。应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

6.2.4 施工现场配电要求

6.2.4.1施工现场配电应符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的要求。

6.2.4.2电缆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车辆碾压。

6.2.4.3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6.2.4.4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6.2.4.5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从2m高度至地下0.2m 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6.2.4.6施工现场应分级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电箱或移动电箱,以此来实现三级配电,动力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总电配箱设置应靠近电源,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6.2.4.7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起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6.2.4.8在总配电箱内,应装设动力、照明总漏电保护器,各用电设备开关箱和移动电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以此来二级漏电保护,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符合有关规定。

6.2.4.9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保护”,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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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10施工现场采用TN-S(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接地电阻每月进行测试不得少于一次。

6.2.4.11现场照明、灯具金属外壳必须作接零保护,潮湿作业环境照明、手持照明等应使用36V 及以下电源供电。

6.2.4.12施工中应选用Ⅱ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安装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秒漏电保护器。

6.3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安全控制要点及措施 6.3.1土方施工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6.3.1.1基槽(坑)开挖的安全技术措施

6.3.1.1.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单项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边坡支护要有设计计算书。

6.3.1.1.2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建筑物边沿或下面进行作业。

6.3.1.1.3深基槽(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6.3.1.1.4基坑内作业环境的安全问题也非常重要,所以要在坑内为施工人员设置安全可靠的立足点,也要为垂直作业情况下设置隔离防护。

6.3.1.1.5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6.3.1.1.6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要临时堆土,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应按挖槽(坑)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类别确定,在边坡支护设计时应考虑堆土附加的侧压力。

6.3.1.1.7为了确保施工场内有足够的采光,所以应该根据采光情况在坑内设置照明。

6.3.1.1.8为防止基槽(坑)底的土被扰动,基槽(坑)挖好后要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进行下一道工序,要预留150-300mm厚覆盖土层,待基础施工时再挖去。

6.3.2人工开挖

6.3.2.1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工程作业中应避开管线和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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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物。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2m范围内和现场给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实施监护的情况下采取人工开挖。

6.3.2.2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凶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除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6.3.2.3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停息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6.3.2.4挖土过程中遇有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辩认的异物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6.3.2.5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放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槽、坑、沟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周边设二道牢固护身栏杆,并张挂密目式安全网。

6.3.2.6人工挖土时,前后操作人员横向间距不应小于2-3m,纵向间距不小于3m。

6.3.2.7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上行走或站立。

6.3.3机械开挖

6.3.3.1施工机械进场前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司机必须持证作业。

6.3.3.2机械挖土时,应严格控制开挖面坡度和分层厚度,防止边坡和挖土机下的土体滑坡。挖土机作业半径内不得有人进入。

6.3.3.3机械挖土启动机械前应检查离合器、液压系统及各铰接等部分,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作业中不得碰撞支撑。

6.3.3.4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或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6.3.3.5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在挖土机履带与基坑边平行2m内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6.3.3.6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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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7向汽车上卸土就应在车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6.3.3.8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6.3.3.9车辆进出口穿过道路时,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筑砼加固。

6.3.4深基坑开挖

6.3.4.1基坑开挖过程的控制要求:

1)基坑开挖必须按设计要求分段开挖。每段开挖完后尽快支撑。 2)基坑的开挖,应首先撑好对撑,再挖斜撑范围内的土方,最后挖除坑内的其余土方。对长度大于20m的斜撑,应先挖中间再挖两端。

3)基坑开挖过程中严禁超挖,分层开挖的每一层开挖面标高不得低于该层支撑的底面或设计基坑底标高。

4)基坑纵向放坡不得大于安全坡度,并进行必要的人工修坡。应对暴露时间较长或可能受暴雨冲刷的纵坡采用坡面保护措施,严防纵向滑坡。

5)开挖过程中应及时封堵或疏导墙体上的渗漏点。 6)坑底开挖与底板施工。

a.设计坑底标高以上30cm的土方,应采用人工开挖。 b.坑底应设集水坑,以及时排除坑底积水。

c.在开挖到底后,必须在设计规定时间内浇筑混凝土垫层。 d.必须在设计规定的时间内浇筑钢筋混凝土底板。 6.3.4.2支撑安装和制作

1)在开挖每一层的每小段的过程中,当开挖出一道支撑的位置时,即在支撑两端墙面上测定出该道支撑两端与或围檩的接触点,以保证支撑与墙面垂直且位置准确。在地面上要有专人负责检查和及时提供开挖面上所需要的支撑及其配件,支撑在使用前应进行试装配。

2)支撑就位后应及时准确施加预应力。所施加的支撑预应力的大小应按设计图纸确定,每根支撑施加的预应力值要记录。

3)为防止支撑施加预应力后和围檩不能均匀接触而导致偏心受压,首次施加预应力后立即在空隙处以速凝的细石混凝土填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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