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湖风景名胜区(2)

2019-04-22 08:32

鸣鹤镇——上林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文本

(2) 规划要点

1) 风景恢复区应因地制宜,遵从生态科学、景观艺术,为恢复和树立风景区的整体形象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进行保护培育。

2) 风景恢复区应以恢复山林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创造优越的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为长远目标。 3) 风景区内现有砖瓦厂,和采石场用地,结合景点、景观建设进行植被恢复,并应纳入景点的详细规划,统

一进行保护培育。

4) 东、西栲栳山南侧,大片茶园荒芜,农田也有荒废,砍伐后未成林地缺乏抚育,造成景观的破坏和水土流

失,要求恢复茶田,发展绿色农业生产和进行林木培育,对不宜生产的用地进行封山育林,加速植被覆盖。

5) 风景区内的慈溪林场和集体山林,应在现有基础和条件上进行培育,要分批有计划地减少用材林面积,逐

步向风景林、防护林、天然生态林和经济林发展。

6) 风景恢复区内禁止游人和非培育等活动进行,更不能允许与培育无关的设施设置。 3. 风景游览区的保护培育

(1) 保护培育范围

1) 鸣鹤——外杜湖景区:鸣鹤古镇、金仙寺、吴锦堂墓景点,白洋湖、外杜湖景群。

2) 五磊山——里杜湖景区:五磊讲寺景点,砥柱石、古香道、观海亭、濯溪问梅景线和里杜湖景群。 3) 上林湖——栲栳山景区:上林湖景群,东百念步、紫云溪景线,上林湖青瓷遗址、杨梅公园、世外桃园景

点。

(2) 规划要点

1) 对游览区内的所有景点、景物的山形、水体、植被和生态环境都必须严格保护,不允许破坏。

2) 风景游览区的保护培育需从景点、景物及由其构成的景线、景群的景观和生态环境的特色出发,因地制宜

进行保护培育,以保证其特色鲜明和可持续发展。

3) 水系保护培育,风景区湖、溪、瀑众多,且各具特色,是风景资源与游览的重要组成内容,也是城市用水

的主要水源区,必须重点保护培育,保护水源,防止水土流失,防止水体污染,限止燃油机动船,禁止超负荷的水上运动项目和设施等设置,并在主要湖面建立水质监测点,可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发展。

4) 风景游览区内的植被绿化培育,在景区的周边环境营造培育风景林,创造总体的色彩、季象和天际线等特

色;景点、景物等观赏重点,据景点、景物等本身特色进行设计和培育。

4. 发展控制区的保护培育 (1) 保护培育范围

保护培育区由风景游览区以外的村庄、居民点、农田、山林地、道路、企业用地等部分组成。 (2) 规划要点

1) 发展控制区内,应控制对风景区的保护培育、游览利用及整体景观有不良影响的生活、生产和建设项目或

内容;但可以安排同风景区性质与容量相一致的各项旅游设施,可以安排不影响风景区保护培育和游览利用的生产、经营、管理等设施。

2) 控制人口和建设用地的增长。 3) 保护发展景区的景观环境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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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鹤镇——上林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文本

4) 在控制发展区以外,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内,也应控制与风景资源保护有关和在景区内视线所及的景观范

围内的建设及用地性质的不良改变。 3.1.3 风景区保护的分级与要求

1. 一级保护

(1) 鸣鹤古镇、五磊讲寺、上林湖青瓷遗址、杨梅林海景点和外杜湖、里杜湖、上林湖水体等为一级保护。 (2) 以上一级保护景点周围,以景点内的视域范围作为主要划分保护范围的依据,在作详细规划时,应在1∶

1000——1∶500比例的地形图上标定。

(3) 一级保护区内除遵守保护培育等规划要求外,可安置必需的步行游赏道路、水上游线和相关设施,严禁建

设与风景无关的设施,不得安排旅宿床位,严格控制有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机动交通工具进入区内。

2. 二级保护区

(1) 风景游览区内除一级保护景点外,全部的景点和景物都是二级保护区的范围。

(2) 二级保护区内除遵守保护培育等规划要求外,可以安排少量旅宿设施,但必须限制与风景游赏无关的建设,

应限制一般机动交通工具进入区内。

3. 三级保护区

(1) 在风景区范围内除一、二级保护范围外的全部地区为三级保护区。

(2) 三级保护区内,应按发展控制区的保护培育等规划要求进行保护,并有序控制各项建设与设施,其建设应

与风景环境相协调。

(3) 外围保护地带应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环境生态平衡,防止污染和控制不利于风景区的的建设活动,其重

要地区,也遵照三级保护区的要求进行保护。

3.2 风景游赏规划

3.2.1 风景游赏分区规划

1. 鸣鹤——外杜湖景区主要景观由鸣鹤古镇、金仙禅寺、吴锦堂墓、白洋湖、外杜湖等景点、景群构成。

(1) 鸣鹤古镇

规划要点

1) 尽快制定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并严格遵照保护规划的要求进行保护、整治和管理。 2) 治理河道水质,整治古桥和古街环境,保护传统风貌特色。 3) 整修古建筑群,保护原有巷名和格局特色。

4) 在旧建筑已毁坏的空地上应尽可能进行与原风貌特色一致的重建、迁建或绿化,改善环境和增加休息活动用地。

5) 在完成保护规划所要求的前提下,利用街市和建筑布置旅游商品、饮食、展览和参观等活动。 6) 以古街为主要游览道,组织通向金仙禅寺和吴锦堂墓的步行游览路线。

(2) 金仙禅寺 规划要点

1) 整治寺庙环境,拆除与寺庙无关的建筑与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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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鹤镇——上林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文本

2) 突出佛教文化内容,恢复发扬金仙寺传统建制、格局和名僧的修为、业绩等特色,不能随意改变和发展。 3) 突出革命遗址“第三战区三北游击司令部”的历史展示内容。 4) 拆除违章建筑,增加寺院绿地,增强古刹绿化和幽静。

5) 寺院大门口,应清理环境、增加绿化,在临白洋湖面处修建码头,增加寺院水上对外交通。 ①停车场设在头山门外入口区内,突出香道的空间与环境。

②尽快作出金仙寺的详细规划,对布局、建筑风格、景观环境和应有规模等设计,提出符合古刹名寺的要求,报批有关部门,经批准后,严格执行。 (3) 吴锦堂墓 规划要点

1) 进一步保护、整理和修复墓园、庄屋的组成与构件,形式应古朴如初,用材应与整体协调一致。 2) 增加庄屋内吴锦堂先生展示史实与说明的内涵,发挥爱国主义教育作用。 3) 墓园和庄屋周围应片植松、柏林带环抱,烘托墓园的庄严肃穆的环境氛围。 4) 与白洋湖形成对景,互映成趣。 (4) 白洋湖景群 规划要点

1) 保护白洋湖水体水质,截流污水,加强沿岸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2) 湖北岸和东北段的绿化与景观设计应与吴锦堂墓、堰堤、金仙禅寺、七塔映月、盐仓山及古镇等景观协调一致,应以水面的幽深和植物造景为主。东北角堤岛处,间植桃、柳,布置观景休息点和垂钓点。 3) 革命烈士陵园加强绿化,增加革命教育内容,布置纪念活动场地。

4) 现东西两岸的砖瓦厂应立即停止生产,修整地形,利用其用地布置划船,游泳、钓鱼等水上活动和游憩地。 5) 现射击俱乐部和杜湖山庄不能再沿湖发展,并控制规模,加强绿化和环境设计,尽量蔽隐建筑群,其沿湖岸线应与环湖游线连通,不可中断。

6) 沿岸线植物和景观应进行统一设计,突出白洋湖曲折多姿的整体美。 7) 在原有环湖小路的基础上修建游步道,并设置休息点和垂钓点。

8) 在湖西山的山顶处,布置观景亭或台,可俯视白洋湖全景,并修山道与环湖游线连通。 (5) 外杜湖景群 规划要点

1) 保护水体水质,停止沿湖八处砖瓦厂生产,井逐步改变为风景用地。

2) 湖东堤岸东侧设计营造防护林带(景观隔离带),宽30一50M,在其外的200M外围保护地带内的建设项目和形式应进行重点控制。对现有建筑应逐步调整和改造,以保护外杜湖的游赏环境;堤内侧布置游船码头。 3) 在湖东南现砖瓦厂用地处,布置水上活动俱乐部,开展非机动的舢板、划艇、龙舟等运动项目和举办竞赛活动;湖岸边设码头和船坞。

4) 湖中四岛,以植物造景为主,建筑小品点景;上洋山、下洋山二岛面积较大,可以登岛停留游赏,田螺山、捏壳山二岛面积太小,不能登岛停留。

5) 龙尾巴以西至象鼻山沿湖段(含现二处砖瓦厂),停止砖瓦生产,整理、改造地形,植树绿化,恢复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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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鹤镇——上林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文本

植物景观,林中开辟草地,布置观湖和休憩设施为休闲游憩活动地,并与湖中四岛组成整体景观;湖岸布置手划船和码头;在象鼻山东北处设点景标志,建成龙尾巴——象鼻山景带的秀丽景色。

6) 外杜湖西部湖湾内,现四处砖瓦厂停产后,改造为以植物景观游赏为主,分别为梅树坡、杜鹃湾、柿树林和石榴岙等景点。

7) 湖北部渔塘区,应进行整理和设计,增加游赏性,并以鱼为主题设置赏鱼、钓、品鱼等参与性活动,建成鱼乐园。

2. 五磊山——里杜湖景区,典型景观由五磊讲寺、五磊山和里杜湖等景点、景线、景群构成。 (l)五磊讲寺 规划要点

1) 严格遵照五磊山的传统布局和佛教文化进行整治、管理,并作出整体的详细规划,逐步实施。

2) 保护抚育古树名木。

3) 保护放生池水质和水量;修整象眼泉。

4) 名僧圣墓应形式古朴,环境自然幽静,供香客、游人瞻仰、参观,不宜大造现代式僧墓,更不应该为尚未过世僧人大建墓地。

5) 充实古刹佛教文化内容,增加展示和说明。 (2) 五磊山景线群

规划要点

1) 组织五磊讲寺以西,砥柱石、神龟望海、鹁鸪石等奇石景观和以杜里湖、黄泥岙及群山环境为背景、主题为“赏石望海”的特色景线。

①依山就势,组织观赏游线,修整通向里杜湖的黄泥岙山路,供青年人寻景探奇。

②整理从东侧五磊讲寺方向流来的溪塘,保证水质水量,与竹林构成为休息地,并使砥柱石下增加水量,构成水石景观。

③整治绿化环境,突出石景,抚育大树,增加映山红等野生花卉,清除阻碍视线的丛生小竹林。 ④布置指示牌和说明牌,增加地质学科普内容,丰富文化内涵。

2) 五磊讲寺以东,规划组织以五磊山最高点,望海峰为主的望东海、观群山。赏潭瀑为主要内容的特色景线。 ①整修山路游步道,自五磊讲寺经祖师洞、牛角峰、千丈岩(白龙潭瀑)至望海峰观海亭,并设置休息和观景点。

②整理设计祖师洞、千丈岩(白龙潭瀑)和望海亭等景点,突出各自个性与文化特色。 ③远期开辟由白马寺山沟通向白龙潭、望海峰的山谷游步道,进一步开发山谷生态旅游资源。 3) 五磊讲寺以南,恢复濯溪问梅景线 ①清理濯溪水系,保证水质、水量。

②种植以梅花为主的花果园如梅、梨、石榴等,开展赏花、品果旅游活动。 ③修整山路、开设沿溪游步道,让游客能近溪戏水。 ④修整由余姚方向进入的石门景点。

⑤景线入口处东侧,现为雷竹生产试验区,应对雷竹的生产施肥而造成污染采取措施;建议沿路一侧改建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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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鹤镇——上林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文本

景林。

4) 中、远期恢复自北面五磊寺下院遗址为起点的古香道游线。 ①设置五磊寺下院遗址标志和说明牌。

②整修山路游步道,并进行绿化,种植大树,创造优越的山谷生态环境,沿路设休息和观景点等设施。 ③修筑至石公馆游步道,与古香道连成环线;整治石公馆环境并补充展示内容。 (3) 里杜湖景群

规划要点

1) 翠竹幽篁,位于湖北岸龙尾巴山西南的第二个水湾内,以原有茂竹为基础,设计休闲赏景点。 ①增置松、石、花木景物,并在岸边设置游船码头,为湖面漫游的起、终点。 ②修建经龙尾巴通向大坝的游步道。

2) 虞世南故里和袁绍墓,位于西埠头村西,以名人文化和名胜古迹为主要内容,进行规划设计。 ①清理整治虞世南故里遗址和袁绍墓地的场地、环境,保护文物古迹原状。

②服从文物的保护规划要求,在虞世南故里遗址侧,建造纪念馆,以陈列和碑廊为主,弘扬名人和书法艺术,但应严格控制体量与形式,要与整体环境协调一致。

③按文保法要求,修整袁绍墓,墓道和两侧文臣、武将、石马、石羊等石雕艺术,要加强保护,并设置介绍说明。

④修建游步道,和对景点整体环境进行绿化。 ⑤在附近水湾修建码头,连通湖上水路游览线。

⑥创造条件,结合村里的笋、竹等特产和民间文化,在村内组织展览和表演活动。 3) 加强里杜湖的湖岸植被抚育和绿化,重点在港湾和景点处。 4) 组织水上漫游线,使用电瓶船或手划船;在重点处设置码头。

5) 保护水体洁静,制止污水排入,特别是要采取措施,制止雷竹林生产施肥等活动而造成的水质污染。 6) 对湖岸上瓷窑遗址文保单位,按法进行保护,设立标志牌、说明牌,有条件时组织游览考察活动。 7) 在湖岸幽静处,设置钓位,开展垂钓活动。

3. 上林湖--栲栳山景区,主要景观由上林湖、国宝青瓷遗址和栲栳山等景点、景群、景线组成。 (1) 上林湖景群

规划要点

1) 保护上林湖水体水质,湖上不再增加燃油动力船,现有的燃油机动船除必要的管理工作需要外,要逐步淘汰,改为电瓶船和手划船。

2) 保护山林植被,特别加强港湾和转折处的植物景观的改造和营造,如建造梨树湾、桃花坞、木兰谷、银杏坡、枫树林等植物景观。

3) 设置水上游览线,在水湾景观处设置码头,可登岸游赏。

4) 修建湖两岸开刀山、老鹰基、长凉山、普济寺等游赏观景点,但普济寺不恢复寺庙,少设建筑,以自然风景和植物造景为主,为游赏寻幽和休闲度假为主的游憩地。

5) 在湖东岸海拔30M以上,修建车行游览道,宽度控制在5M以内,并遵照上林湖青瓷窑的保护规划和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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