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长度≥允许掘进距离 超前距≥大于 大于
煤巷掘进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抽放钻孔布臵图
2、以上要求施工的钻孔必须按照设计施工,所有抽放孔封孔深度不得小于8m且抽放的单孔负压不得小于13kpa,钻孔采用玛丽散进行封孔,巷道内抽放管路采用6寸铁管,当单孔预抽瓦斯浓度小于30.0%时必须加大封孔深度,改变封孔工艺,确保抽放正常。
三、区域性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一)区域性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五十五、五十六条规定,结合10301掘进工作面所采取的区域区域防突措施实际情况分析,10301掘进工作面掘进期间的区域措施效果检验采用直接测定预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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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间接计算预抽区域的残余煤层瓦斯含量的方法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表2-3-1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 瓦斯压力P(MPa) P﹤0.74 P≥0.74 瓦斯含量W(m/t) W﹤8 W≥8 3类别 无突出危险 有突出危险 1、采用直接测定预抽区域残余瓦斯压力作为施工顺层抽放钻孔区域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方法
1)效检点的布臵方式和要求
10301掘进工作面除10301运输巷外段220.0m外的其他掘进巷道效果检验点均设计在煤巷条带每间隔30m布臵一个检测区域,每个检测区域布臵3个最短投影孔深为60m的检验测试孔,其中1个平行掘进方向,另外两个布臵在巷道两侧且终孔必须按照要求控制巷道轮廓线10m以外。
2)以上所有检验测试孔均应布臵于所在部位钻孔密度较小、孔间距较大、预抽时间较短的位臵,并尽可能远离测试点周围的各预抽钻孔或尽可能与周围预抽钻孔保持等距离,且避开采掘巷道的预抽超前距。
3)检测孔施工完毕后必须立即进行封闭测试,每个孔施工结束立即埋4分测压管后并采用水泥沙浆封孔12m深进行测压工作,测试人员对压力测试表进行读数并观察压力变化情况,只有当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始终是小于0.74mpa,方可视为区域措施有效,该区域为无突出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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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大于或等于0.74mpa,则该区域区域防突措施无效,必须重新实施区域防突措施,直至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小于0.74mpa。若施工区域条带预抽瓦斯钻孔范围内的钻孔出现喷孔、卡钻、顶钻及其他明显突出预兆时,发生明显突出预兆的该区域内预抽区域判定无效,必须重新执行区域防突措施。再次进行区域条带瓦斯抽放工作。
2、采用间接计算的残余瓦斯含量进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当预抽区域内钻孔的间距和预抽时间差别较大时,根据孔间距和预抽时间划分评价单元分别计算检验指标。只有当所有条带抽放单孔瓦斯浓度降低到10.0%以下且计算的煤体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时,方可视为区域防突措施有效,该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否则将继续抽放。
2)若预抽钻孔控制边缘外侧为未采动煤体,在计算检验指标时根据不同煤层的透气性及钻孔在不同预抽时间的影响范围等情况,在钻孔控制范围边缘外适当扩大评价计算区域的煤层范围。但检验结果仅适用于预抽钻孔控制范围。
当采用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的直接测定值进行检验时,若任何一个检验测试点的指标测定值达到或超过了有突出危险的临界值而判定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时,则本循环预抽区域均判定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即为突出危险区,必须从新执行区域防突措施,直至抽放区域内的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0m3/t且残余瓦斯压力小于0.74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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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区域验证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结合矿井实际情况采用煤科总院重庆分院生产的WTC防突参数仪测定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作为10301掘进工作面掘进期间的区域验证:
在10301掘进工作面进行区域验证时,采用钻屑指标法,参照表2-4-1进行验证,如果实测得到的S、K1所有测定值均小于临界值,并且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则该工作面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否则,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表2-1-4 钻屑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参考临界
值
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 mL/g?min 0.5 12钻屑量 S kg/m 6 1、在进行区域验证前必须先按照要求在工作面施工3个能探清掘进前方煤层情况的前探孔,采取施工顺层钻孔作为区域防突措施区域可以选用顺层抽放孔、测压孔代替前探孔,但选择的代替孔必须满足前探孔的要求,具体施工标准如下:
10301运输巷掘进进过程中必须在掘进工作面使用MYZ-150型钻机施工3个最短投影孔深为60.0m且控制巷道轮廓线左右15m的超前钻孔,该孔可以选用抽放孔、测压孔代替,但必须满足相关要求,从而探清前方煤层地质情况和观察突出预兆。只有前方无异常情况方可进行区域验证工作,验证无危险后探孔方可按照最短投影孔深减去20m控制探孔进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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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行区域验证工作时必须按如下标准进行:
1)即在掘进工作面采用直径为42mm的效检钻杆施工3个孔深为10.0m区域验证孔,钻孔应尽量布臵在软分层中,其中一个钻孔应布臵在掘进工作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他2个钻孔终孔点应控制巷道断面两侧轮廓线外2—4m。每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每钻进2m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值(K1max定为0.5mL/g.min1/2,Smax定为6.0kg/m。当每次测定的K1max≥0.5或Smax≥6.0 kg/m时,认为工作面有突出危险性。当每次测定的K1max<0.5 mL/g.min1/2且Smax<6.0 kg/m时,认为工作面无突出危险性)。区域验证孔设计详见附图。
2)10301运输巷掘进期间均采用施工顺层区域条带抽放钻孔提前预抽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因此在采取区域防突措施且进行消突评价无突出危险后,区域只要当连续两次验证为无突出危险后且在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后可控制掘进8.0m,即第一次验证无突出危险推进8.0m(区域验证孔最短孔深10.0m减去2m超前距控制掘进),第二次验证无突出危险控制掘进8.0m,循环的采取以上措施直至掘完该区域抽放控制的范围(即按照区域措施孔最短投影孔深减去20m超前距和探孔最短投影孔深减去20m超前距控制进尺40m)。
3、每次区域验证必须施工3个孔,每个钻孔最短孔深为10.0m,验证孔必须控制掘进巷道两帮2-4m。若施工的区域验证孔达不到10.0m,即区域第一次控制进尺按区域验证孔的最短孔深减去2.0m超前距控制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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