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2事故调查组职责
日常管理职责
(1)学习和熟悉本《预案》相关要求。
(2)学习并掌握国家、行业对事故、事件等级划分标注。
(3)学习并掌握国家、行业对事故、事件追查、分析、认定的程序。 应急状态下职责
(1)负责事故、事件现场勘查。
(2)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事件进行追查、分析。 (3)对事故、事件的性质做出认定。 (4)统计事故、事件的损失。
(5)提出对事故、事件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6)制定事故、事件的预防措施。
(7)依照应急救援指挥部规定,限期提交事故、事件追查报告。 (8)协助和配合上级机关对事故、事件的勘查、追查分析等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根据工程处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六处的八项主要危险源为:(1)食物中毒(2)交通事故(3)可燃物火灾(4)电气火灾(5)高处坠落(6)坍塌事故(7)触电事故(8)特种设备。危险源的控制分为两级,即:工程处级、现场级。对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分别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并针对危险源一旦失控可能造成的事故、事件,分别制定相应的重大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4.1.1危险源监控方式、方法
对各种危险源利用科技、管理手段进行监视监控
(1)食堂及食物:人员监控,生活服务部经理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4次),主要针对食品、蔬菜、肉类、蛋类的采购、储存地点加工过程、销售等环节。
(2)通勤车:定期到专业车辆维修部门进行车辆技术性能测试;出车前进行车辆性能检查测试,确认无故障方可出车。
(3)易发生火灾区域:在工程处办公楼重点放火部位采用电视监控,老办公楼、职工宿舍、三个安装项目部厂区设专人巡查等方式进行监控。各个施工中工地要配备足量的灭火用品(消防器、消防水池、沙箱等),消防器材进行统一管理,发现过期或报废的情况要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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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加强领导干部下现场制度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容易发生高处坠落、坍塌、触电事故的施工现场:项目部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安全副经理、安全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定期进行工地现场巡查。项目部经理或书记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管理人员对项目部所属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并如实填写隐患排查记录。若工地较多或距离较远不能按期巡查时,现场需要配置专职的安全员,落实安全巡查制度。从管理上入手,杜绝事故的发生。
(5)特种设备:机电科负责定期到专业设备维护部门或邀请维护及检测部门人员到场进行检查、维护和维修。塔吊使用前由机电科负责组织对其性能检查测试,确认完好方可投入使用。
4.1.3预防性措施
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本着“从源头抓起,关口前移”的指导思想,以“防范胜于救灾,平时警惕严防”为方针,做到事故苗头早发现、早预防、早消除。 4.1.3.1技术性预防措施
(1)加强重大灾害事故防控管理。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审批重点部位、岗位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
(2)加强“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管理。不断扩大和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
(3)组织编制工程处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依照计划实施演练,定期进行修订和补充。
(4)对工程处业务科室明确其职责范围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强化管理、监督、培训,并严格检查考核。
(5)严格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存在较大危险的作业,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办理作业票证,并由各级安全技术负责人和管理部门审批,依照已经明确的管理职能和职责权限履行审查批准程序。
(6)全面开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实行全面质量管理。 (7)加强职工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和更新职工安全操作技能。
(8)加强设备状况动态管理。设备的使用、检修、维护、更新、改造、测试、监视、检验、管理等环节完善制度,有章可循和有章必循;所有人员必须按章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合格证,持证上岗;安全生产特殊作业场所(岗位、部位)的规定警示标识必须齐全、醒目;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所有安全保护装置、保护设施必须齐全、灵敏可靠、按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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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2 管理性预防措施
1、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强化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好安全监督检查,严格领导区域包干、跟班,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3、各单位管理人员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指导生产作业;
4、各单位应及时对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及时排查整改,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5、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日到工作现场巡回检查,防范排查,定期上报各项安全资料;
6、重点岗位、重大危险源点建立干部巡查制度,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7、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
根据集团在2011年下发的《中平能化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平〔2011〕128号),对危险源(包括隐患,下同)的排查整改做出了明确规定。
(1)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按照危险源整改难易程度,分为A级、B级、C级、D级、E级。其中: A级由业务板块(专业化公司、事业部)和集团帮助组织整改; B级由工程处组织整改; C级由工程处各战线组织整改; D级由项目部组织整改; E级由现场班组组织整改。
按照危险源的风险程度分为重大危险源、较大危险源、一般危险源。按照危险源的种类分为电气、运输、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和其他危险源。 (2)危险源排查整改责任
1)工程处是危险源排查整改的主体。工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危险源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
2)各分管副职对分管范围内的危险源排查整改负责。
3)项目部经理、副经理、班组长对本工作区域内的危险源排查整改负责。 4)工程处业务保安部门对本业务范围内的危险源排查整改负责。 5)安全生产“八条线”部门对本业务范围内的危险源排查整改负责。 6)安检科对危险源排查整改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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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险源排查整改周期
班组实行班排查,项目部实行日排查,战线实行旬排查,工程处实行月排查。 (4)危险源排查整改的程序和方法
危险源的排查整改工作可实行四级管理,即班组、项目部、单位战线、工程处。 1)班组主要排查整改生产作业现场的危险源;
2)项目部主要排查整改本项目部作业区域内的危险源; 3)单位战线主要排查整改生产系统、区域的危险源; 4)工程处主要排查整改重大、较大危险源;
5)重大危险源实行“一案一档”管理,由安监科负责,保存期至少10年。 (5)危险源排查整改情况的上报
1)属于E级危险源由班组负责现场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项目部。
2)属于D级危险源由项目部负责及时组织整改,整改报告经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后报工程处安检科。
3)属于C级危险源由单位战线及时组织整改,整改报告经战线负责人签字后报工程处安检科。
4)属于B级危险源由工程处及时组织整改,整改报告经工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应及时上报建工集团业务保安部门和集团安监部门。 4.2预警行动
4.2.1预警的条件、级别 1、预警条件
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关于事故等级划分规定和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7年4月13日颁发)突发事件等级的规定,工程处明确预警条件为:事故和事件征兆已经十分明显。其发现单位首先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灾害种类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做出初步预判,并将预判结果及时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工程处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发现单位上报的征兆预判情况召集相关人员进行综合分析,进行相应处理,并将相关决策信息及时通报和下达。 2、预警级别
工程处明确预警级别分为两级:现场级预警(工程处下属基层单位发出的预警);工程处级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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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现场级 工程处级 危险程度 危险的 破坏性的 可能导致的后果 已有预兆、预见性的,有可能造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启动现场级预警。 极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启动工程处预警。 4.2.2预警方式、方法
(1)方式、方法。
1)方式:固定电话、手机汇报和预警。 2)方法
现场级预警:在积极开展现场自救的同时,向工程处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调度室)汇报。
工程处级预警:在组织开展自救行动的同时,通知事故威胁区域非救援人员疏散;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和各应急救援专业组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同时向集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集团总调度室)、安监局、建工集团汇报。 4.2.3预警程序
1、现场级预警
险情预兆或险情发生后,第一发现人立即向本单位值班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启动现场级预警,并立即把相关情况汇报给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2、工程处级预警
(1)工程处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基层应急报告后,立即汇报给值班领导和工程处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
(2)指挥长下达启动工程处级预警的命令; (3)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预警信息;
(4)工程处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随时掌握事故现场情况,做好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工作准备;
(5)指挥长确认符合启动预案的条件后,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 4.2.4 预警措施
当灾害和事故征兆出现后,立即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 报警与通讯联络
(1)内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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