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明晰性要求:会计信息应清晰、明了。
(6)谨慎性要求:不应高估资产或收益、低估负债或费用。 (7)重要性要求:重要事项应详细处理,次要事项可简化处理。
(8)及时性要求: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下列关于谨慎性原则运用正确的是( )。2006
A. 计提秘密准备金B. 高估资产或收益
C. 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D. 少计负债或费用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公司制企业,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单位负责人应当是( )。2006
A. 总会计师 B. 总经理 C. 董事长 D. 会计机构负责人 ( )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线。2006 A. 可比性 B. 合法性 C. 真实性和完整性 D. 及时性
*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处理,符合会计的( )原则要求。2006 A. 重要性 B. 客观性 C. 谨慎性 D. 相关性
*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作适当简化处理,符合会计核算的( )原则。2007 A.及时性 B.重要性 C.明晰性 D.实质重于形式 *企业任意设置各种秘密准备属( )。2007
A.执行配比原则 B.执行谨慎性原则 C.执行可比原则 D.滥用谨慎性原则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是( )原则的要求。2009 A.相关性 B.明晰性 C.真实性 D.重要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相似的交易或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这是( )原则的要求。2009 A.可比性 B.及时性 C.相关性 D.实质重于形式
*会计资料所反映的内容和结果与本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内容及结果相一致,表明会计资料具有( )。2009
A.真实性 B.完整性 C.可比性 D.及时性
*( )原则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2008 A、相关性 B、重要性 C、客观性 D、可比性
*将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资产视为企业资产进行核算,符合( )。2008 A、客观性原则 B、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C、重要性原则 D、相关性与原则
*在遵循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评价某些项目的( )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2008A、真实性 B、完整性 C、重要性 D、可比性
*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作适当简化处理,符合会计核算的( )原则。2008 A、实质重于形式 B、重要性 C、可比性 D、明晰性
*下列不属于会计资料的是( )。
A、经济合同 B、会计凭证 C、会计账簿 D、财务会计报表
**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核算基本原则的有( )。2006
A. 谨慎性 B. 及时性 C. 可比性 D. 客观性
**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原则内容有( )。2006,P9
A. 及时执行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制度
B. 经济业务发生后,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原始单据 C. 按会计制度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D. 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传递给报告使用者
**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内容的有( AC )。
A. 因果配比,收入与其成本相配比 B. 资产与负债情况相配比 C.时间配比,一定时期的收入与同期的费用相配比 D.销售收入与在产品成本相配比 ***客观性原则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要求,满足有关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需求。( )2006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核算原则,将融资租凭方式租入的资产作为本企业资产进行核算是正确的。 ()2006
***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 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发生任何情况都不能变更。 ( ) ***在我国境内设立的所有单位,其会计核算必须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 )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 )2007
(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会计计》第十三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一)会计资料的生成和提供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目前我国规范会计资料的统一会计制度主要有:1996.6.17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8.8.21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发布的一系列会计准则、会计核算制度等。这些规定的前提是必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性。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前提,是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础,是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的关键。
(二)生成和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P11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二、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可以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一)原始凭证取得的基本要求
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填制和取得原始凭证时,要求做到内容完整、手续齐全、填制规范、书写清楚、送交及时。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会计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的一种凭据。2006
( )
(二)原始凭证处理的基本要求
首先是审核无误,其次是: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会计人员对记载不真实、不合法或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2006
(三)编制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
①记账凭证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②除部分转账业务以及结账、更正错误外,记账凭证必须注明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当( )。2006、2009
A. 拒绝接受,并报告领导,要求查明原因B. 应予销毁,并报告领导,要求查明原因 C. 拒绝接受,并不能让经办人员进行更正、补充D. 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下列各项中,( )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2009 A.结账和更正错误 B.采购业务 C.债务结算 D.收款业务 **可以不附原始凭证的记账有( )。
A. 更正错误 B. 归还借款 C. 结账 D. 分摊费用 ***一笔经济业务不允许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 2006 ( )
三、会计账簿 四、财务会计报告 五、会计档案 六、其他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还对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处理方法等做了明确规定。
第四节 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2.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 1.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一)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概念
(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
2.对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 3.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
4.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
5.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一)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概念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三)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1.依据《注册会计师法》承办的审计业务 2.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一)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三)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二、代理记账
(一)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二)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 (三)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四)法律责任 三、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二)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和特点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一)会计专业职务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一)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 (二)主要会计工作岗位 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一)交接的范围 (二)交接的程序 (三)交接人员的责任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
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对会计法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会计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地方性法规、会计规章等。狭义的会计法权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通过一定立法程序发布施行的会计法律,即《会计法》。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内容 1、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
《会计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会计法》主要规定了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会计管理权限、会计责任主体、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并对会计法律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 2、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如:《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 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度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会计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如:《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