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周围地面出现裂缝,并不断扩展。 2.支撑系统发出挤压等异常响声。
3.环梁或排桩、挡墙的水平位移较大,并持续发展。 4.支护系统出现局部失稳。 5.大量水土不断涌入基坑。
6.相当数量的锚杆螺母松动,甚至有的槽钢松脱等。 2010年案例第二题 【背景材料】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23723㎡,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1层,地上12层,首层高4.8m,标准层高3.6m。顶层房间为有保温层的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吊顶,工程结构施工采用外双排落地脚手架。工程于2007年6月15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9年5月1日。
事件一:2008年5月20日7时30分左右,因通道和楼层自然采光不足,瓦工陈某不慎从9层未设门槛的管道井坠落至地下一层混凝土底板上,当场死亡。
事件二:顶层吊顶安装石膏板前,施工单位仅对吊顶内管道设备安装申报了隐蔽工程验收,监理工程师提出隐蔽工程申报验收有漏项,应补充验收申报项目。 问题:
1.本工程结构施工脚手架是否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说明理由。 2.事件一中,从安全管理方面分析,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3.对落地的竖向洞口应采用哪些方式加以防护? 4.吊顶隐蔽工程验收还应补充申报哪些验收项目? 参考答案:
1.答:本工程结构施工脚手架需要制专项方案:理由: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脚手架高度24m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本工程中,脚手架3.6mm×11m +4.8m=44.4m>24m。必须编制专项方案。
2.答:事件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 ①楼层管道井竖向洞口无防护;
②楼层内在自然采光不足的情况下没有设臵照明灯具; ③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对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并整改; ④工人的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
3.答:采取的措施有: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固定式或工具式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4.答:应补充:1)设备;2)轻钢龙骨;3)吊杆;4)设备安装及水管试压;5)预埋件或拉结筋;6)填充材料的设臵等项目的验收 。
2A320049了解施工机具安全控制(见P183)(只需浏览) 练习题 案例一
某工程建筑面积16400㎡,地下2 层,地上6层,为框架结构,箱形基础,基槽深8.6m。在西侧工地围墙外,离基槽边约8m有一路民用高压线路,高度约为6m。施工单位考虑到此高压线路距本工地的距离在安全距离之外,又处于土方施工阶段,所以没有搭设线架子。在土方工程即将结束时,进场一个臂长7m的铲运机,铲运机在向运土汽车上装土时碰断了高压线,造成当地居民大范围停电,也造成了一些施工电器的损坏,没有人员伤亡。 问题:
1.试分析这起事故的原因。
26
2.项目经理应当如何处理此事故。 3.项目安全控制方针是什么?
4.建筑企业常见的主要危险因素有哪些?可能导致何种事故的发生? 答案:
1.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 2.项目经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补救:
1)保护现场,划分安全区域,保证过往行人的安全; 2)及时通知供电局进行抢修; 3)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成立专门的善后小组,走访受损的居民和用户,进行赔偿,减少负面影响。 3.项目控制安全方针一般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建筑企业常见的主要危险因素及可能导致的事故有:
1)洞口防护不到位、其他安全防护缺陷、人违章操作,可导致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 2)电危害(物理性危险因素)、人违章操作(行为性危险因素)、可导致触电、火灾等; 3)大模板不按规范正确存放等违章作业,可导致物体打击等; 4)化学危险品未按规定正确存放等违章作业,可导致火灾、爆炸等; 5)架子搭设作业不规范,可导致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 6)现场料架不规范,可导致物体打击等。 案例二
某大厦建筑面积为20000㎡,框架剪力墙结构,箱形基础,地上10层,地下2层。民工甲与乙两名电焊工在6层进行钢筋对焊埋弧作业时未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和手套。当民工甲右手拿起焊把钳正要往钢筋对接处连接电焊机的二次电源时,不慎触及到焊钳的裸露部分,致使触电倒地身亡。 问题:
1.试分析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2.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时,经常提及的“三个同时”、“四不放过”的内容是什么? 答案:
1.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
1)民工甲安全防护意识差,自我保护能力不强,没有穿戴绝缘鞋和手套。
2)埋弧焊班长对作业工具的安全状况检查不认真,对民工甲的违章行为和使用漏电的电焊把钳没有采取措施。 3)项目经理部主管生产的负责人对埋弧焊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检查不及时,整改不彻底,制度落实不利。 2.“三个同时”是指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四不放过”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员工及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的原则。 案例三
某高层办公楼,总建筑面积137500㎡,地下3层,地上25层。业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并委托了工程监理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桩基工程后,将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委托给了专业设计单位,并自行决定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分包给了一家专业分包单位施工。专业设计单位根据业主提供的勘察报告完成了基坑支护设计后,即将设计文件直接给了专业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在收到设计文件后编制了基坑支护工程和降水工程专项施工组织方案,方案经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后即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了施工,专业分包单位在开工前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
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由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施工人员兼任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土方开挖到接近基坑设计标高(自然地坪下8.5m)时,总监理工程师发现基坑四周地表出现裂缝即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发出书面
27
通知,要求停止施工并要求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查明原因后再恢复施工。但总承包单位认为地表裂缝属正常现象没有予以理睬。不久基坑发生了严重坍塌,并造成4名施工人员被掩埋,经抢救,3人死亡、1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专业分包单位立即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了事故情况。经事故调查组调查,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地质勘察资料中未表明地下存在古河道,基坑支护设计中未能考虑这一因素而造成的。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于是专业分包单位要求设计单位赔偿事故损失80万元。 【问题】
1.请指出上述整个事件中有哪些做法不妥?并写出正确的做法。 2.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哪三级?
3.本起事故可定为哪种等级的事故?请说明理由。 4.这起事故中的主要责任者是谁?请说明理由。 答案:
1.整个事件中下列做法不妥:
1)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决定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分包给专业分包单位施工不妥,正确做法是按合同规定的程序选择专业分包单位或得到业主同意后分包。
2)专业设计单位将设计文件直接交给专业分包单位不妥。正确做法是设计单位将设计文件提交给总承包单位,经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同意后,由总承包单位交给专业分包单位实施。
3)专业分包单位编制的基坑支护工程和降水工程专项施工组织方案经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后即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施工不妥。正确做法是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应先经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再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施工。
4)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由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施工人员兼任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不妥。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正确做法是在施工过程中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5)当基坑四周地表出现裂缝总承包单位收到监理单位要求停止施工的书面通知而不予理睬、拒不执行不妥。正确做法是总承包单位在收到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停工通知后,应该立即停止施工,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事故发生后,专业分包单位立即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不妥。正确做法是事故发生后专业分包单位应立即向总承包单位报告,由总承包单位立即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后专业分包单位要求设计单位赔偿事故损失不妥。正确做法是专业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提出损失赔偿,由总承包单位再向业主提出损失赔偿要求。 2.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项目经理部、施工班组三个层次的安全教育。
3.本事故可定为三级重大事故。因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伤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4.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因为当基坑四周地表出现裂缝,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总承包单位“停止施工并要求撤离现场施工人员查明原因时,施工总承包单位拒不执行监理工程师指令,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基坑严重坍塌安全事故的发生。 2A320050 建筑工程造价控制
2A320051掌握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 建设工程合同按照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可分为: ???人工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直接工程费?材料费?直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措施费???建安工程费?可调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规费??间接费?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企业管理费??利润***补充造价构成知识***(管理教材P44) ???税金???
28
例题(07年度一级机电实务第五题)部分问题
背景资料:某企业(业主)一套加氢装臵扩建安装工程由某施工单位承担。工程包括:动设备安装23台,静设备安装15台,非标设备现场制做240吨,管道安装23000m。合同工期6个月。其中动、静设备安装,非标设备制做统称为设备安装工程,其直接工程费约300万元。合同规定:设备安装费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6号文件)中的综合单价法计价和结算。设备安装各项费用的取值如下:措施费为直接工程费的5%:间接费为直接费的10%;利润为直接费和间接费的8%,税率为3.4%。 问题:
1.计算设备安装预算造价(结果保留2住小数),要求列出各项费用计算步骤。 答案
1.(本小题共9分) 直接工程费=300万元
措施费=直接工程费×5%=300×5%=15万元(1分) 直接费=直接工程费+措施费=300+15=315万元(1分) 间接费=直接费×10%=315×10%=31.5万元(1分)
利润=(直接费+间接费)×8%=(315+31.5)×8%=27.72万元(2分)
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3.4%=(315+31.5+27.2)×3.4%=12.71万(2分) 设备安装预算造价(估价)=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315+31.5+27.72+12.71=386.93万元(2分) 2A320052掌握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 例题1
P191【案例2A320052—2】 例题2 背景
某施工单位(承包人)于2007年3月与业主签订,某综合办公楼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价7000万元。合同方式采用可调整价格合同,双方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除了通用条款约定的价款因素,在专用条款也约定了价款调整的因素,并约定考虑材料价格上涨因素的结算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调值公式进行计算。该工程于2007年3月20日正式开工建设。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2007年4月2日,由于市政管线故障检修停水,造成停工6h;4月4日施工现场电缆短路停电,造成停工5h。
事件二:2007年4月23日,由于供电局临时停电,造成停工4h;4月25日大雨导致城市供电线路跳闸,造成停工2h;4月27日与本工程相邻的另一施工工地土方开挖挖断供水管线,造成停工3h。 问题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中,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哪些内容? (2)对于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事件,施工单位是否可依据合同要求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为什么? (3)施工中发生承包人认为应当调整价款的事件,承包人应如何通知工程师?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的通知后应如何处理? 答案
(1)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h;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9
(2)事件一:承包人不可以要求调整合同价款。由于施工现场短路造成停工是承包人自身的原因,而市政管线故障检修造成停工6h,在一周内停工事件没有超过8h,故不能进行合同价款调整。
事件二:承包人可以要求调整合同价款。因为4月23日~4月27日一周内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达到9h,超过8h,且均不是该工程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停水、停电造成停工。因此可以依据合同要求进行合同价款的调整。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若发生了合同价款需要调整的因素后,承包人应当在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例题3
2008年案例第二题(部分内容)
某新建办公大楼的招标文件写明:承包范围是土建工程、水电及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投标,风险范围内价格不作调整,但中央空调设备暂按120万元报价;质量标准为合格,并要求创省优质工程奖,但未写明奖罚标淮;合同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99— 0201)。
某施工单位以3 260万元中标后,与发包方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了合同。合同中还写明:发包方在应付款中扣留合同额5%,即163万元作为质量履约保证金,若工程达不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该质量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逾期竣工违约金每天1万元;暂估价设备经发承包双方认质认价后,由承包人采购。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多次设计变更,承包人在编制的竣工结算书中提出设计变更实际增加费用共计70万元,但发包方不同意该设计变更增加费。
事件二:中央空调设备经比选后,承包方按照发包方确认的价格与设备供应商签订了80万元采购合同。在竣工结算时,承包方按投标报价120万元编制结算书,而发包方只同意按实际采购价80万元进行结算。双方为此发生争议。
事件三:办公楼工程经四方竣工验收质量为合格,但未获得省优质工程奖。发包方要求没收163万元质量保证金,承包人表示反对。
事件四:办公楼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比合同工期拖延了10天,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金10万元。承包人认为工期拖延是设计变更造成的,工期应顺延,拒绝支付违约金。 【问题】
1.发包人不同意支付因设计变更而实际增加的费用70万元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2.中央空调设备在结算时应以投标价120万元,还是以实际采购价80万元为准?说明发包人以工程未获省优质工程奖为由没收163万元质量履约保证金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4.承包人拒绝承担逾期竣工违约责任的观点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答案
1.发包人不同意支付因设计变更而实际增加的费用70万元合理。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承包方应在收到设计变更后14天内提出变更报价。本案例是在主体结构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但承包人却是在竣工结算时才提出报价,已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提出报价时间,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视为承包人同意设计变更但不涉及合同价款调整,因此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70万元设计变更报价。
2.中央空调设备在结算时应以实际采购价80万元来结算。因为投标书中的没箭报价120万元是暂估价,不能作为合同风险范围内的报价,而80万元才是双方最终确认的设备价款。
3.发包人以工程未获省优质工程奖为由没收163万元质量履约保证金不合理。合同中关于“5%即163万元质量履约保证金”的条款是针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而设臵的,本案工程已达到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所以发包方没收163万元质量履约保证金没有依据。
4.承包人拒绝承担逾期竣工违约责任的观点不能成立。本案中承包人未在约定时限内提出顺延或增加工期的要求,所以工期不能顺延,承包人应承担逾期竣工10天的违约金10万元。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