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
考点1:唯物辩证法的两个总特征(A)
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两个总特征。 考点2:联系的含义(A)
联系: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考点3:联系的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及其指导意义(B)
联系具有普遍性,要求我们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用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联系具有客观性,要求我们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联系是客观的,并不意味着人对事物的联系无能为力。人们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联系。) 联系具有多样性,要求我们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总之,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考点4:整体与部分辩证关系及其指导意义(C)
(1)原理内容:①整体和部分相互联系、相互影响。②整体处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部分离不开整体。③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没有部分就没有整体,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
(2)方法论:①要求我们树立全局观念,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②必须重视部分的作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考点5:发展的实质(B)
发展具有普遍性,要求我们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反对用静止的观点看问题。
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1)分清发展与运动、变化的区别。
(2)把握判断新旧事物的标准。根本标志在于它们是否同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相符合。
考点6:事物的发展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A)
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要求我们既要对未来充满信心,热情支持和悉心保护新事物的幼芽,促使其成长壮大,又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勇敢接受挫折与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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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7: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及其指导意义(C)
(1)辩证关系原理:事物的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
(2)方法论意义:①积极做好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②要果断地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③注意适度原则。④要反对两个极端:急于求成和优柔寡断。
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观
考点8: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A)
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矛盾,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 考点9:矛盾是对立统一(B)
矛盾就是反映事物内部对立和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是矛盾所固有的相反相成的两种基本属性。区别: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它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双方相互依赖,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即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联系:(略) 考点10:矛盾的普遍性(A)
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前提。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考点11:矛盾的特殊性(A)
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上有不同的矛盾;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各有其特殊性。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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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12: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其指导意义(B)
(1)辩证关系原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①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事物是没有的。②二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2)方法论意义:要求我们坚持普遍和特殊的统一,由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原理,是关于矛盾问题的精髓,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哲学基础,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依据。
注意:生活、工作中体现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说法和工作方法:①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②先试点、后推广;③“解剖麻雀”的工作方法等。
考点13: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含义及其辩证关系(B)
含义:主要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次要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辩证关系:①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主要矛盾的存在与发展规定或影响着次要矛盾的存在与发展。次要矛盾虽然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但影响主要矛盾的发展和解决。)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原来的主要矛盾解决了,或者基本解决了,这时原来处于次要地位的某种矛盾就会突出起来,成为主要矛盾。有的时候原来的主要矛盾并没有解决,但由于出现了新的条件,也会发生主次矛盾的相互转化。)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又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处理好次要矛盾。
【主次矛盾】抓重点、抓核心、抓中心、抓关键、“核心问题”“作为主线”“作为主题”“第一要务”“重中之重”、等关键词。
考点14: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含义及其辩证关系(B)
含义: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事物内部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矛盾的次要方:在事物内部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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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辩证关系:①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矛盾次要方面解决的好坏对矛盾主要方面的解决也有重要影响。②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这时事物的性质就会发生变化。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又要分清主流与支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
【矛盾的主次方面】:“抓主流”“抓本质”“总的来看”“辨方向”“识大局”“分析形势”“判断性质”、“看主体”、九个指头、分析人和形势等。 考点15: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C)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辩证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认识方法。
坚持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
坚持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要抓住主流。
辩证法的两点论是有重点的两点,不是均衡论;重点论是看到两点中的重点,而不是一点论。我们要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反对形而上学的一点论和均衡论。
考点16:坚持对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C)
含义:是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
地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重要意义:是我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是我们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
唯物辩证法的创新观
考点17:辩证否定的含义及其实质(B)
(1)含义:辩证的否定是事物自身的否定,即自己否定自己,自己发展自己。
①辩证的是事物的自我否定,而不是外力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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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辩证的否定是发展的环节,是实现新事物产生和旧事物灭亡的根本途径。
③辩证的否定是联系的环节,新事物产生于旧事物,它问题吸取、保留和改造旧事物中积极的因素作为自己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2)辩证否定的实质就是“扬弃”――即既肯定又否定,既克服又保留,克服的是旧事物中过时的消极的内容,保留的是旧事物中积极合理的因素,是肯定与否定的统一。
考点18:坚持辩证否定观,树立创新意识(C)
(1)辨证否定观的要求(方法论):辩证否定观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创新意识。做到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即要求我们,不仅要尊重书本、尊重权威;更要立足实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实现理论和实践的创新与发展。)还要求我们,要有革命批判的精神。(既不能肯定一切,也不能否定一切。)
(2)①辩证法的本质,是批判的、革命的、创新的。②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必然要求我们树立创新意识。即要求我们,关注变化发展的实际,敢于突破成规陈说;注重研究新情况,提出新问题,寻找新思路,确立新观念,开拓新境界。
(3) 创新的社会作用:创新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是民族进步的灵魂。创新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创新推动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变革;创新推动人类思维和文化的发展。
四、认识社会与价值选择
第四部分 历史唯物主义(包括历史观、人生价值观)
考点1: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B)
(1)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有什么样的社会存在,就有什么样的社会意识。社会存在的变化发展决定着社会意识的变化发展。(2)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从根本上说,社会意识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发展而变化发展,但它有时会落后于社会存在,有时会先于社会存在。社会意识的性质不同,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也不同。落后的社会意识对社会的发展起阻碍作用,先进的社会意识可以正确地预见社会发展的方向和趋势,对社会发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 考点2:我国社会主义改革的根本目的(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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