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础施工方案
项目 产品等级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局部粘皮和麻面累计面积不大于粘皮和麻面 不允许 局部粘皮和麻面累计面积不大于桩总外表面积的0.2%;每处粘皮麻面桩总外表面积的0.5%,每处粘皮的深度不大于5mm,且应修补。 和麻面的深度不大于10mm,且应修补。 桩身合缝漏浆 不允许 漏浆深度不大于5mm,每处漏浆长度漏浆深度不大于主筋保护层厚度,不大于100mm,累计长度不大于管桩长度的5%,且应修补。 每处漏浆长度不大于300mm,累计长度不大于管桩长度的10%,或对称漏浆的搭接长度不大于100mm,且应修补。 局部磕损 不允许 磕损深度不大于5mm,每处面积不大磕损深度不大于10mm,每处面积不于20cm2,且应修补。 内外表面露筋 表面裂缝 桩端面平整度 断筋、脱头 不允许 桩套箍凹陷 不允许 内表面砼墙落 接头和桩套箍与桩身结合面 空洞和蜂窝 - 25 - 大于50cm2,且应修补。 不允许 不得出现环向和纵向裂缝,但龟裂、水纹和内壁浮浆层中的收缩裂纹不在此限。 管桩端面砼和预应力钢筋镦头不得高出端板平面 凹陷深度不大于5mm 凹陷深度不大于10mm 不允许 漏浆 不允许 漏浆深度不大于5mm,漏浆漏浆深度不大于主筋保护层厚度,漏深度不大于周长的1/8,且浆长度不大于周长的1/4,且应修应修补。 不允许 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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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施打顺序及工艺流程
管桩进场 验桩
核对桩位 桩机就位 吊桩 对中调直 打 桩 桩机移位 送桩或截桩 再施打桩 焊接桩
3.9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一)施工进度计划
1、按现场现场工程主管施工计划进度安排完成任务(见附图) (二)工期保证措施
1、各班组要确保日进度计划的完成,由施工组负责检查,在当日进度未达到计划要求时,务必在第二天将总进度抢回来。施工组每三天检查一次进度,并按具体情况提出保证施和要求。
2、在开工试桩后,两台机开工第一日,柴油锤每台打桩机每天完成量尽量争取达到13根桩或以上(除因移机或其他情况),争取提前完成。
3、在工期达到50%而完成工程量未达到一半时,要迅速调整施工组织,适当延长每天作业时间,早开工,晚上适当加班。但在夜间加班时,要有足够的照明及安全措施。同时夜间加班时间不宜过长,以免因工人过度疲劳不安全因素及影响到第二天作业。
3.10施工要点及控制
1、打桩时,桩帽及垫层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帽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耐打性。
2)、桩帽宜做成圆筒型,套桩头用的筒体深度宜取350~400mm,内径应比管桩外径大20~30mm。
3)、打桩时桩帽与桩头之间应设置弹性衬垫,衬垫可采用麻袋、硬纸板、水泥纸袋、胶合板等材料制作,衬垫厚度应均匀且经锤击压实后的厚度不宜小于120mm;在打桩期间应经常检查,及时更换或补充。
4)、桩帽和桩锤之间应用竖纹硬木或盘圆层叠的钢丝绳作“锤垫”,其厚度宜取50~200mm。
2、管桩的施打。管桩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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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节管桩起吊就位及焊接桩尖,由桩机自身调整垂直度,插入地面时的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0.5%,并宜用水准尺或其他测量仪器校正;必要时,宜拨出重插,待管桩就位后起动桩锤施打,记录桩身每米入土锤击数。第一节桩桩顶离地面0.5m~1.0m时停锤,起第二节桩操作同前,至上节桩中心线与下节桩重合时正垂直度,上下节桩要确保顺直,错位偏差不得大于2mm,节点弯曲点高不得大于0.1%桩长;接桩后继续施打至设计要求。
2)、管桩施打过程中,桩锤、桩帽和桩身的中心线应重合。当桩身倾斜率超过0.5%时,应找出原因并设法纠正;当桩尖进入硬土层后,严禁用移动桩架等强行回扳的方法纠偏。
3)、起吊预制桩一般利用桩架上吊索与卷扬机进行。起吊时吊点必须正确,起吊速度应缓慢均匀。如桩架无起架装置,则另配起重机送桩就位。桩插入土中位置应准确,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0.5%。
4)、打桩时,应用导板夹具或桩箍嵌固在桩架两导柱中,桩位置及垂直度校正后,始可将锤连同桩帽压在桩顶、桩帽与桩身中心线要一致。
5)、开始沉桩应起锤轻压并轻击数下,观测桩身、桩架、桩锤等垂直一致,始可转入正常施打。开始落距应小,待入土达到一定深度且桩稳定后,方可将落距提高到规定的高度施打。用落锤或单动洋鬼子锤打桩时,落距最大不宜超过1m。振动沉桩系将桩头套入振动箱连固桩帽或液压夹桩器夹紧,启动振动箱借助振力将桩逐渐深入土中。
6)、打桩顺序根据地基土质情况、桩基平面布置、尺寸密集程度、深度、方便打桩机移动等因素确定。一般采取从中间向两边对称施打;或从中间向四周施打;或仅一侧向另一侧施打。对基础标高不一的桩,宜先深后线,对不同规格的桩,宜先大后小,先长后短,可使土挤密均匀,防止位移或偏斜。若桩距大于或等于4倍桩直径,与打桩顺序无关。
7)、在较厚的粘土、粉质土层中施工管桩,不宜采用大流水打桩施工法,宜将每根桩一次性连续打到底,尽量减少中间休歇时间,且尽可能避免在接近设计深度时进行接桩。
8)、打桩时应由专职监桩施工员及时准确地填写管桩施工记录表,由当班施工质检员验证签名。
3、焊接接桩一般要求
焊接接桩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2002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管桩需要接长时,其入土部分桩段的桩头宜高出地面0.5-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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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节桩的桩头处宜设导向箍以方便上节就位,接桩时上下节桩段应保持顺直,错位偏差不宜大于2mm。
3)、管桩对接前,上下端板表面应用铁刷子清刷干净,坡口处应刷至露出金属光泽。 4)、焊接时宜先在坡口圆周上对称点焊4-6点,待上下桩节固定后拆除导向箍再分层施焊,施焊宜由两个焊工对称进行。
5)、焊接层数不得小于二层,内层焊渣必须清理干净后方能施焊外一层,焊缝应饱满连续,不得有施工缺陷,如咬边、夹渣、焊瘤等。
6)、焊好的桩接头应自然冷却后才可以继续锤击,自然冷却时间不宜小于8分钟,严禁用水冷却或焊好即打。
7)、电焊条选用E43或以上的电焊条,并且应具有出厂合格证。 4、压桩时垂直度的控制:
1)、起吊第一接桩对位后,由桩机自身调整垂直度,桩机塔架的垂直度调整是通过桩身支撑的油缸来调节的。桩机的垂直度达到要求后,再调整桩的垂直度。
2)、调整桩的垂直的方法是从正面和侧面由两个吊锤成90o方向进行观测,保证桩入土后垂直度偏差不超过0.5%。在打桩过程中,由两人在正侧面随时观察,如发现倾斜应立即调整,确保成桩后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
3)、当第一节桩打至地面约50cm左右时,开始接第二节桩,接桩前应先将桩对平调整垂直度,对桩端头不平之处需铁片锲入填平才能施焊。
5、遇下列情况之一应暂停打桩,并及时与设计、监理等有关人员研究处理; 1)、贯入度突变; 2)、桩头砼剥落、破碎; 3)、桩身突然倾斜、跑位;
4)、地面明显隆起、邻桩上浮或位移过大。 6、送桩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送桩深度按图纸设计要求。
2)、当桩顶打至接近地面需要送桩时,应测出桩的垂直度并检查桩顶质量,合格后立即送桩。
3)、送桩最后贯入度应参考同一条件的不送桩时的最后贯入予以修正。
7、桩打好后桩头高出地面的部份应小心保护,严禁施工机械碰撞或将桩头作拉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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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桩遗留的孔洞应立即回填。
8、收锤标准:
1)、收锤标准根据场地工程条件、单桩承载力设计值、桩的规格和长短、锤的大小和落距(冲程)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给出。
2)、打桩时,根据设计要求,φ400预应力高强砼管桩(PHC管桩)壁厚95mm,锤重 T≥35KN,落锤高度≥1800mm,最后三阵锤(每阵十锤)每阵锤的贯入度≤40mm,锤击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符合对应的桩型。结合地质资料,当沉桩贯入度和桩入土深度达到时,即可收锤,再进行下一根桩的施工。停锤以贯入度控制为主,入土深度为辅,当贯入度达到设计要求,且桩的入土深度与设计深度相差无几时,可停锤转入下根桩施工;当贯入度达到设计要求而入土深度与设计深度相差太大时,应停止施工,向甲方汇报研究解决;若遇特殊情况避贯入度骤变桩身失控倾斜、断桩、移位或严重回弹、桩顶及桩身破碎等应立即停锤报告,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3)、记录人员要认真负责,如实记录,记录结果整理后编入资料,技术负责人应及时组织现场隐蔽验收和办理各种签证手续。
4)、打桩的最后贯入度应在具备下列条件时测量; a、桩头完好无损,柴油锤跳动正常。 b、桩锤、桩帽、送桩器及桩身中心线重合。 c、锤的落距符合规定,锤击没有偏心。 d、桩帽衬垫厚度等正常。 e、打桩结束后立即测定。 9、打桩位允许偏差:
1)、按标高控制的桩,桩顶标高的允许偏差为-50~+100mm。
2)、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倾斜角系指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直线间的夹角。
3)、单排或双排桩基
a、垂直于条形桩基纵轴方向允许偏差:100mm。 b、平行于条形桩基纵轴方向允许偏差:150mm。 c、桩数为2~4根桩基的桩允许偏差:100mm。 d、桩数为5~16根桩基的桩允许偏差1/3桩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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