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水土保持植物措施的工程量按乔木、灌木株数,草皮、撒播植草的面积、园林绿化的面积统计,并说明防护面积、材料数量、抚育管护工作量等。
6、水土保持措施进度安排
(1)根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按照各分区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各防治措施的施工进度。
(2)拦挡措施应符合“先拦后弃”的原则,植物措施应根据季节安排。
(3)方案实施进度安排应列表说明,并附双线横道图,做到与主体工程进度相匹配。
十一、水土保持监测 1、 基本要求
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的要求,明确监测的项目、方法、时段和频次,初步确定监测点位,估算所需的人工、设施、设备和物耗。
2、监测范围、时段、内容和频次 (1)监测范围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2)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建设生产类项目还应对运行期的监测提出要求。
(3)监测重点内容包括:①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的状况;②水土流失动态变化;③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植物措施的监测重点是成活率和保存率);④施工准备期前应对土壤侵蚀的背景值进行监测;⑤重大水土流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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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测频次应满足六项防治目标测定的需要:①土壤流失量的监测,应明确在产生水土流失季节里每月至少一次;②应根据项目区造成较强水土流失的具体情况,明确水蚀或风蚀的加测条件;③其他季节水土流失量的监测频次可适当减少;④除土壤流失量外的监测项目,应根据具体内容和要求确定监测频次。
3、监测点位的确定 (1)监测点药有代表性。
(2)各不同监测项目应尽量结合。
(3)监测小区应根据需要布设不同坡度和坡长的径流小区进行同步监测。
(4)对弃土(渣)场、取料场及开挖面等宜布设监测控制站(或卡口站)。
(5)项目区内类型复杂、分散的工程宜布设简易观测场。 (6)铁路、公路、输油(气)管道、输水工程等线型建设项目,应在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区平行布设监测点。
(7)规模大、影响范围广、建设周期长的大型建设生产类项目应布设长期监测点。
4、监测方法
(1)采取定位监测与实地调查监测相结合的方法,有条件的建设项目也可同时采用遥感监测方法。
(2)监测方法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同时列出监测内容、方法、点位和频次的监测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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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测设施、监测设备及消耗性材料
(1)根据监测内容合理确定监测设施、设备和耗材。
(2)说明监测设施的布设情况,明确监测小区、沉沙池的数量。 (3)列表给出监测设施、设备及耗材表。 6、监测成果与制度
(1)监测成果包括监测报告、监测数据、相关监测图件及影像资料。 (2)定期向建设单位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测成果。 (3)监测报告中应包括六项防治目标的计算表格。 十二、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1、编制依据及原则
(1)概(估)算编制的项目划分、费用构成、编制方法、概估算表格等应依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编写。
(2)水土保持投资概(估)算的编制依据、价格水平年、工程主要材料价格、机械台时费、主要工程单价及单价中的有关费率应与主体工程相一致(计算标准同主体工程)。主体工程概(估)算中未明确的,可查当地造价信息确定,或参照相关行业标准。
(3)采用的主体工程单价,应说明编制的依据和方法,并附单价分析表。
(4)运行期的水土保持投资另行计列(单独列表),不计人方案中的水土保持总投资。
2、独立费用
(1)独立费用一般包括建设管理费、质量监督费、方案编制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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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勘测设计费、水土保持监理费、水土保持监测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等。
(2)水土保持监理费,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计取,并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
(3)水土体持监测费包括监测人工费、土建设施费、监测设备使用费,消耗性材料费,参照《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按实际需要计列。
(4)方案编制费参照《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按实际合同计列。科研勘测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列。
3、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计列,并明确计算依据,按县级(大型线型建设项目可按地级)行政区列表计算。
4、防治效益分析
根据方案设计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防护措施的布局与数量,对照方案编制目的和所确定的水土沈失防治目标,列表定量计算六项防治目标值;列表说明并定性分析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所产生的保水、保土、改善生态环境和保障工程安全运行等方面的作用与效益。
(1) 六项防治指标计算公式:
下列各式中面积均为项目建设区范围内的相应面积。
水土保持措施面积+永久建筑物占地面积
①扰动土地整治率(℅)= ×100℅
建设区扰动地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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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设施面积
②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100℅
建设区水土流失总面积
式中:
水土保持措施面积=工程措施面积+植物措施面积
建设区水土流失总面积=项目建设区面积—永久建筑物占地面积-场地道路硬化面积—水面面积—建设区内未扰动的微度侵蚀面积
项目区容许土壤流失量
③土壤流失控制比= ×100℅
方案实施后土壤侵蚀强度
采取措施后实际拦挡的弃土(石、渣)量
④拦渣率(℅) = ×100℅
弃土(石、渣)总量
林草植被面积
⑤林草植被恢复系数(℅)= ×100℅
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
式中:林草植被面积为采取植物措施的面积;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为目前经济、技术条件下适宜恢复林草植被的面积(不含耕地或复耕面积)。
林草植被面积
⑥林草覆盖率(℅)= ×100%
项目建设区总面积
式中,项目建设区总面积中,可扣除水利枢纽、水电站类项目的水库淹没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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