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1 土方工程
1.1 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见表A.1.10)。
1.2 人工挖土方定额除挖淤泥、流砂为湿土外,均按干土编制,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干湿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进行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地下常水位以下为湿土。
1.3 本分册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应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亦应另行计算。
1.4 人工挖土方深度以1.5m为准,如超过1.5m者,需用人工将土运至地面时,应按表A.1.1增加工日(不扣除1.5m以内的深度和工程量)。
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单位:100m)深2m以内 5.27 深4m以内 15.57 深6m以内 23.34 3
表A.1.1 深10m以内 40.82 注:如从坑内用机械向外提土者,按机
深8m以内 32.01 械提土定额执行。实际使用机械不同时,不得换算。
1.5 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2。
1.6 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或桩边长)的,人工挖桩间土方(包括土方、沟槽、基坑)按相应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25,机械挖桩间土方按相应子目的机械乘以系数1.1,计算工程量时,应扣除单根横截面面积0.5m2以上的桩或(未回填桩孔)所占的体积。
1.7 机械施工土方,单位工程量小于2000m3时,定额乘以系数1.1。
1.8 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机械挖不到的地方,需用人工修边坡、整平、挖除的土方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按表A.1.2规定确定机械和人
系 数 表 表A.1.2 地下室 基槽(坑) 地面以上土方 其他 机械挖土方 0.96 0.90 1.00 0.94 人工挖土方 0.04 0.10 0.00 0.06 注:人工挖土部分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5,如需用机械装运时,按机械装(挖)运一、二类土定额计算。
1.9 机械挖土方定额中土壤含水率是按天然含水率为准制定的: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若含水率大于40%时,另行计算。
1.10 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1.11 挖掘机挖沟槽、基坑土方,执行挖掘机挖土方相应子目,挖掘机台班量乘以系数1.05。
1.12 挖掘机挖淤泥按相应挖土方定额子目,扣除履带式推土机台班用量,挖掘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3。
1.13 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编制的,如实际土壤类别不同时, 定额中的机械台班量乘以表A.1.3中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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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数 表 表A.1.3 项 目 一、二类土壤 四类土壤 项 目 一、二类土壤 四类土壤 推土机推土方 0.84 1.18 自行式铲运机铲运土 0.86 1.09 拖式铲运机铲运土 0.84 1.26 挖掘机挖土方 0.84 1.14 3 土方回填工程
3.1 填土碾压填料按压实后体积计算。
3.2 填土碾压每层填土(松散)厚度:羊角碾和内燃压路机不大于300mm ;振动压路机不大于500mm 。
4 土(石)方运输工程
4.1 推土机推土、推石碴 , 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如果坡度大于5% 时,应按表A.1.4系数增加运距。
系 数 表 表A.1.4 坡度 % 5~10 15以内 20以内 25以内 系数 0.75 1.0 1.25 1.5 例:设某工程循环运距的二分之一为300m ,坡度为14% ,其中重车上坡实际30m ,则运距为300+30×1=330m 。
4.2 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 ,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
4.3 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 ;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4.4 推土机、铲运机 ,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73。 4.5 机械上下行驶坡道的土方,可按施工组织设计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4.6 淤泥开挖后必须采用机械立即清运的,按机械运土方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3。 5 其他工程
5.1 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1 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据工程勘测资料与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见表A.1.10)对照后确定;
1.2 地下水位标高及降(排)水方法;
1.3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始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1.4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渣清运方法及运距; 1.5 其它有关资料。 2 一般规则
2.1 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需折算时,可按表A.1.5所列系数换算。
虚方体积 1.00 1.30 1.50 1.20
土 方 体 积 折 算 表 表A.1.5 天然密实体积 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 0.77 0.67 0.83 1.00 0.87 1.08 1.15 1.00 1.25 0.92 0.80 1.00 2
2.2 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至交付使用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使用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3 土方工程 3.1 平整场地
3.1.1 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厚度在±300m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挖 、填土方厚度超过±300mm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另行计算,套相应挖土方子目。
3.1.2 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按竖向布置进行大型挖土或回填土时,不得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3.2 挖沟槽、基坑、土方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上,坑底面积在20m2以上,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0mm以上,均按挖土方计算。
3.3 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0mm,双面加200mm计算。
3.4 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放坡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可按表A.1.6放坡系数。
放 坡 系 数 表 表A.1.6 土壤类别 深度超过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m) 在坑内作业 在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 1.20 1:0.50 1:0.33 1:0.75 三 类 土 1.50 1:0.33 1:0.25 1:0.67 四 类 土 2.00 1:0.25 1:0.10 1:0.33 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3.5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实际施工不留工作面者,不得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按表A.1.7规定计算。 基 础 施 工 所 需 工 作 面 宽 度 计 算 表 表A.1.7 基础材料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砖基础 200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150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300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300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800(防水层面) 3.6 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地槽槽底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3.7 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表A.1.8规定宽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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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道 地 沟 沟 底 宽 度 计 算 表 (单位:m) 表A.1.8 管 径 (mm) 铸铁管、钢管、 石棉水混凝土、钢筋混凝土、 陶土管 泥管 预应力混凝土管 50~70 0.60 0.80 0.70 100~200 0.70 0.90 0.80 250~350 0.80 1.00 0.90 400~450 1.00 1.30 1.10 500~600 1.30 1.50 1.40 700~800 1.60 1.80 900~1000 1.80 2.00 1100~1200 2.00 2.30 1300~1400 2.20 2.60 注:1.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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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计算,底面积大于20m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2.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2.5%计算。
3.8 基础土方大开挖后再挖地槽、地坑,其深度应以大开挖后土面至槽、坑底标高计算;其土方如需外运时,按相应定额规定计算。
4 石方工程
4.1 石方工程的沟槽、基坑与平基的划分按土方工程的划分规定执行。 4.2 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4.2.1 人工凿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4.2.2 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允许超挖量:次坚石、普坚石:200mm;特坚石:150mm。超挖部分岩石并入岩石挖方量之内计算。
5 土方回填工程
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依据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5.1 场地回填土,按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计算。
5.2 沟槽、基坑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垫层+基础+管沟外形体积)。 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按表A.1.9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每 米 管 道 扣 除 土 方 体 积 表 (单位:m) 表A.1.9 管道名称 管 道 直 径 (mm) 501~600 601~800 801~1000 1001~1200 1201~1400 1401~1600 钢 管 0.21 0.44 0.71 1.15 1.35 1.55 铸铁管 0.24 0.49 0.77 混凝土管 0.33 0.60 0.92 3
5.3 室内回填土,按主墙(厚度在120mm以上的墙)之间的净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 5.4 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取土体积。
5.5 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6 土石方运输工程
6.1 土石方运输工程量按不同的运输方法和距离分别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如实际运输疏松的土石方时,应按本章计算规则中\一般规则\的规定换算成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6.2 采用机械挖土时,不应计算垂直运输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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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土(石)方运距
6.3.1 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6.3.2 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方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6.3.3 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7 其他
7.1 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7.2 桩头钢筋截断按钢筋根数计算。
7.3 凿桩头按设计图示尺寸或施工规范规定应凿除的部分,以立方米计算。 7.4 凿除人工挖孔桩护壁工程量按需凿除的实体体积计算,按凿截灌注桩定额乘以系数0.8。
7.5 机械切割预制管桩,按桩头个数计算。 7.6 基础钎插按钎插孔数计算。
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说 明
1 本分册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础。
2 本分册土壤级别的划分应根据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和土壤物理、力学性能的有关指标,参考纯沉桩的时间确定。凡遇有砂夹层者,应首先按砂层情况确定土级。无砂层者,按土壤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并参考每米平均纯沉桩时间确定。用土壤力学性能指标鉴别土壤级别时,桩长在12m以内,相当于桩长的三分之一的土层厚度应达到所规定的指标。桩长12m外,按5m厚度确定。
土 质 鉴 别 表 表A.2.1
内 容 说 明 砂 砂层连续厚度 夹 砂层中卵石含量 层 物 压缩系数 孔隙理 比 性 能 力 静力触探值 动学 力触探击数 性 能 每米纯沉桩时间平均值 土 壤 级 别 一级土 桩径外力作用较易沉入的土,土壤中夹有较薄的砂层 <1m - 二级土 桩径外力作用较难沉入的土,土壤中夹有不超过3m的连续厚度砂层 >1m <15% >0.02 >0.7 <0.02 <0.7 <50 <12 >50 >12 <2min >2min 3 人工挖孔桩,不分土壤类别、不分机械类别和性能均执行本分册。本分册分成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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