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的钢筋接头、因钢筋加工综合开料和钢筋出厂长度定尺所引起的钢筋非设计接驳,定额已作考虑,不另计算。
3.3 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套筒锥形螺栓接头、套筒冷挤压接头以个计算。计算了接头后不得再计算该钢筋的搭接长度。
3.4 楼地面、屋面、墙面及护坡钢筋网制作安装,按钢筋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3.5 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形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的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3.5.1 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螺杆另行计算。
3.5.2 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5.3 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按预留孔长度增加 0.15m,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共增加 0.3m计算。
3.5.4 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0.35m计算。
3.5.5 低合金钢筋或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 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度 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 1.8m计算。
3.5.6 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增加 lm;孔道长在20m以上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增加1.8m。
3.5.7 碳素钢丝两端采用镦粗头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增加0.35m计算。 3.6 铁件按以下规定计算:
3.6.1 铁件质量不论何种型钢,均按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以千克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质量。
3.6.2 用于固定预埋螺栓、铁件的支架,固定双层钢筋的铁马凳、垫铁件等,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分别套相应铁件或钢筋子目。
A.7屋面及防水工程
说 明
1 各种瓦屋面的瓦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瓦的数量可以换算,但人工、其他材料及机械台班数量不变。
2 琉璃瓦定额以盖1/3露2/3计算,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3 彩钢屋面板檩条间距按1m至1.2m综合考虑,如与子目数量相差±10%以上时,可以调整檩条用量,其他不变。
4 防水工程也适用于楼地面、墙基、墙身、构筑物、水池、水塔及室内厕所、浴室等防水,建筑物±0.00以下的防水、防潮工程按防水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5 三元乙丙丁基橡胶卷材屋面防水,按相应三元乙丙橡胶卷材屋面防水子目计算。 6 本章中的\一布二涂\或\二布三涂\项目,其\二涂\、\三涂\是指涂料构成防水层数并非指涂刷遍数;每一层\涂层\刷二遍至数遍不等;在相邻两个涂层之间铺贴一层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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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增强材料(如无纺布、玻纤丝布)叫\一布\。
7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如使用钢筋网者,钢筋制安按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8 聚氯乙烯防水卷材铝合金压条空铺、聚氯乙烯卷材屋面,如设计的铝合金压条用量与子目中的用量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9 本分册中沥青、玛蹄脂均指石油沥青、石油沥青玛蹄脂。 10 变形缝填缝: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断面取定30mm×20mm;油浸木丝板取定为25 mm×150mm;紫铜板止水带系2mm厚,展开宽450mm;钢板止水带为2mm厚,展开宽250mm;氯丁橡胶宽300mm,涂刷式氯丁胶贴玻璃止水片宽350mm。其余均为30mm×150mm。如设计断面不同时,用料可以换算,人工不变。
11 盖缝:盖缝面层材料用量如设计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12 屋面砂浆找平层、面层按《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分册》B.1楼地面工程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屋面工程
1.1 瓦屋面、型材屋面(彩钢板、波纹瓦)按(图A.7.1)中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见表A.7.1),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斜沟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亦不增加。 注:1、两坡排水屋面面积为屋面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延尺系数c;
2、四坡排水屋面斜脊长度=A×D(当S=A时); 3、沿山墙泛水长度=A×C。
屋 面 坡 度 表A.7.1 坡度 B(A=1) 坡度 坡度 角度(α) 延尺系数C (A=1) 隅延尺系数D (A=1) B/2A 1 1/2 45o 1.4142 1.7321 0.75 36o52' 1.2500 1.6008 0.70 35o 1.2207 1.5779 0.666 1/3 33o40' 1.2015 1.5620 0.65 33o01' 1.1926 1.5564 0.60 30o58' 1.1662 1.5362 0.577 30o 1.1547 1.5270 0.55 28o49' 1.1413 1.5170 0.50 1/4 26o34' 1.1180 1.5000 0.45 24o14' 1.0966 1.4839 0.40 1/5 21o48' 1.0770 1.4697 0.35 19o17' 1.0594 1.4569 0.30 16o42' 1.0440 1.4457 0.25 14o02' 1.0308 1.4362 0.20 1/10 11o19' 1.0198 1.4283 0.15 8o32' 1.0112 1.4221 0.125 7o8' 1.0078 1.4191 0.100 1/20 5o42' 1.0050 1.4177 0.083 4o45' 1.003 1.4166 0.066 1/30 3o49' 1.0022 1.4157 17
1.2 铁皮屋面有滴水线时,应另加70mm的宽度计算。
1.3 铁皮屋面檐口处用的丁字铁未包括在定额内,如设计需要时,可按实计算,但人工不另增加。
1.4 瓦脊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围墙顶的琉璃瓦分单、双坡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2 屋面防水工程
2.1 卷材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面积计算。斜屋顶(不包括平屋顶找坡)按斜面积计算,平屋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的面积,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并入屋面工程量内。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可按250mm计算,天窗、房上烟囱、屋顶楼间弯起部分可按500mm计算。
2.2 卷材屋面的附加层、接缝、收头、找平层的嵌缝已包含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定额中如已含冷底子油的,不得重复计算。
2.3 涂膜屋面的工程量计算同卷材屋面。涂膜屋面的油膏嵌缝、玻璃布盖缝、屋面分格缝,长度按延长米计算。
2.4 屋面刚性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及小于0.3m2以内孔洞等所占面积。
3 屋面排水工程。
3.1 铁皮排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如图纸没有注明尺寸时,可按表A.7.2计算。咬口和搭接等已含在定额项目中,不另计算。
3.2 铸铁落水管区别不同直径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如设计未标注尺寸,以檐口至设计室外散水上表面垂直距离计算。雨水口、水斗、弯头、短管以个计算。
铁皮排水单体零件折算表 表A.7.2 名 称 单位 水落管 檐沟 水斗 漏斗 下水口 (m) (m) (个) (个) (个) 2 铁 水落管、檐沟、 m0.32 0.30 0.40 0.16 0.45 皮 水斗、漏斗、下 排 水口 水 2 天沟、斜沟、天 m天沟 斜沟 天窗 侧烟 囱 通气管 滴水 窗窗台泛水、天 (m) 天窗 面 泛水 泛 水 泛水 檐头 窗侧面泛水、烟 窗台 (m) (m) (m) 泛水 囱泛水、通气管 泛水 (m) 泛水、滴水檐头 (m) 泛水、滴水 1.30 0.50 0.70 0.80 0.22 0.24 滴 水 (m) 0.11 4 防水工程
4.1 防水工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4.2 建筑物地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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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单个0.3m以内的柱、垛、烟囱和孔洞所占面积。与墙面连接处上卷高度在500mm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4.3 建筑物墙基防水、防潮层:外墙长度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乘以宽度以平方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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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构筑物及建筑物地下室防水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但不扣除0.3m2
以内的孔洞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4.5 防水卷材的附加层、接缝、收头和\油毡卷材防水\的冷底子油等人工材料均已计入定额内,不另计算。
4.6 各种变形缝按设计图示以延长米计算。
A.9 脚手架工程
本分册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建筑工程需要搭设脚手架的工程。
1 外墙竹制脚手架定额内,已包括斜道及一般情况下使用的外挑(水平)防护网等工料,未包括垂直安全围护用的安全网或竹编板、竹笪、塑料布等的工料,若实际发生围挂时,应套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2 扣件式钢管双排外脚手架定额内,已综合考虑了卸料平台、缓冲台、附着式和脚手架内的斜道。但未包括独立斜道,水平及垂直安全围护用的安全网的工料,若实际发生,则套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3 管件维护费及牵拉点等已包含在其他材料费中。
4 烟囱脚手架综合了垂直运输架、斜道、缆风绳、地锚等。
5 安全通道宽度超过3m时,应按实际搭设的宽度比例调整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用量。
6 搭设圆形(包括弧形)外脚手架,直径在20m以下者,按外脚手架的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3计算;直径在20m以上者,不增加。
7 钢筋混凝土烟囱、水塔及圆形贮仓采用滑模施工时,不得计算脚手架或井架。钢滑模已包括操作平台、围栏、安全网等工料,不得另行计算。
8 外脚手架如仅用于砌筑者,按外脚手架相应子目,材料乘以系数0.625,人工、机械不变。
9 本分册脚手架子目中不含支撑地面的硬化处理费用,如发生时按有关规定计算。
说 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砌筑脚手架
1.1 不论何种砌体,凡砌筑高度超过1.2m以上者,均需计算脚手架。 1.2 砌筑脚手架的计算按墙面(单面)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3 计算脚手架工程量时,门窗洞口及穿过建筑物的车辆通道空洞面积等,均不扣除。 1.4 外墙脚手架按外墙外围长度(应计凸阳台两侧的长度,不计凹阳台两侧的长度),乘室外地坪至砌体中心线顶面或女儿墙顶面高度,有山墙的,加山墙面积,再乘以1.05系数计算其工程量。
1.5 天井四周墙砌筑,如需搭外架时,(1)天井短边净宽b≤2.5m时按长边净宽乘以高度再乘以1.2系数计算外脚手架工程量;(2)天井短边净长在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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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乘以高度再乘以1.5系数计算外脚手架工程量;(3)天井短边净宽b>3.5m时,按一般外脚手架计算。
1.6 独立砖柱、突出屋面的烟囱脚手架按其外围周长加3.6m后乘以高度计算。 1.7 如遇下列情况者,按单排外脚手架计算:
1.7.1 外墙檐高在16m以内,并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 1.7.2 独立砖柱与突出屋面的烟囱; 1.7.3 砖砌围墙。
1.8 如遇下列情况者,按双排外脚手架计算。 1.8.1 外墙檐高超过16m者; 1.8.2 框架结构间砌外墙;
1.8.3 外墙面带有复杂艺术形式者(艺术形式部分的面积占外墙总面积30%以上),或外墙勒脚以上抹灰面积(包括门窗洞口面积在内)占外墙总面积25%以上,或门窗洞口面积占外墙总面积40%以上者;
1.8.4 空斗墙(不分内外墙);
1.8.5 片石墙(含挡土墙、片石围墙)、大孔混凝土砌块墙,墙高超过1.2m者; 1.8.6 施工组织设计有明确规定者。
1.9 同一栋建筑物内:有不同高度时,应分别按不同高度计算外脚手架;不同高度间的分隔墙,按相应高度的建筑物计算外脚手架;如从楼面或天面搭起的,应从楼面或天面起计算。
1.10 凡厚度在两砖(490mm)以上的砖墙,均按双面搭设脚手架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高度在3.6m以内的外墙,一面按单排外脚手架计算,另一面按里脚手架计算;高度在3.6m以上的外墙,外面按双排外脚手架计算,内面按里脚手架计算;内墙按双面计算相应高度的里脚手架。
1.11 在旧有的建筑物上加层:加二层以内时,其外墙脚手架按1.4条规定乘以0.5系数计算;加层在二层以上时,按上述办法计算,不乘以系数;
1.12 内墙按内墙净长乘以实砌高度计算里脚手架工程量。下列情况者,也按相应高度计算里脚手架工程量:
1.12.1 砖砌基础深度超过3m时(室外地坪以下),或四周无土砌筑基础,高度超过1.2m时;
1.12.2 单层地下室外墙(高度从地下室室内地坪标高算起);
1.13 电梯井按井底板面至顶板面高度,套用相应定额子目以座计算。 2 现浇混凝土脚手架
2.1 现浇混凝土需用脚手架时,应与砌筑脚手架综合考虑。如确实不能利用砌筑脚手架者,而定额子目中又无脚手架工料,则可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或按实际搭设的脚手架计算。
2.2 两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外墙脚手架按双排外脚手架计算。 2.3 现浇混凝土基础运输道:
2.3.1 深度大于3m(3m以内不得计算)的带形基础按基槽底面积计算;
2.3.2 满堂基础运输道适用于满堂式基础、箱形基础、基础底宽度大于3m的柱基础及宽度大于3m的设备基础,其工程量按基础底面积计算。
2.4 现浇混凝土框架运输道,适用于楼层为预制板的框架柱、梁,其工程量按框架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
2.5 现浇混凝土楼板运输道,适用于框架柱、墙、梁、板整体浇捣工程,工程量按浇捣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如以预制板为主,局部浇捣的混凝土楼板(厕所、浴室),不得计算楼板运输道费用;砖混结构工程的现浇楼板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0.5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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