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监测网 作 业 指 导 书 文件编号:GJW-03-QZD-006 文件名称: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
运行质量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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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至少半年消耗量配置,备件按照至少1年使用量配置。
(6)应取得主要运维设备(SO2、NO2(NOx、NO)、CO、O3、PM10、PM2.5六项指标分析仪)生产商提供的服务支持授权函。 4.人员
除了满足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体系对人员要求外,还应达到: (1)熟悉运维仪器设备原理,掌握运维仪器设备的维护技术。 (2)通过仪器供应商技术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3)定期参加关于仪器运维、性能、质控等技术的培训。 5.文件管理
除了满足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体系对文件控制要求外,纳入城市点管理的文件还应包括点位相关文件,仪器设备技术、操作和验收文件,运行过程中运维记录和质控记录,电子文件,外部文件,等等。
应保存对监测具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含其软件,若有)的全部记录,并按照一站一档的原则分别建立档案。
5.1 点位相关文件 点位文件包括(不限于):
(1)点位布设或增加(变更、撤消)技术报告。 (2)专家论证意见。 (3)点位审批意见。
(4)点位信息表(含周边环境八方位图)。 (5)仪器设备一览表。
5.2 仪器设备技术、操作和验收文件
仪器设备技术、操作和验收文件包括(不限于): (1)制造商提供的仪器设备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2)仪器设备验收报告或性能确认报告或其他性能评价证明。 (3)运维单位编制的仪器设备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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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运维记录和质控记录
运维记录和质控记录包括(不限于):
(1)所有检定证书或量值溯源报告或证书及其性能确认单。 (2)防雷检测证书。
(3)使用、维护和维修记录,包括室内环境记录。 (4)年度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计划。
(5)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记录,如零点校准、跨度校准、精密度检查、准确度检查、质量监督、质量检查记录。 (6)仪器外借或外出记录。 5.4 电子文件
电子文件包括(不限于):
(1)每月对各城市点监测数据库或城市服务器数据库的备份文件。 (2)现行使用的各仪器、服务器、数据平台等软件备份。 (3)各城市点监测日报、月报、年报电子稿。 5.5 外部文件
外部文件包括国家现行有效的方法、标准和规范。 6.质量监督
6.1 国家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机构与职责
总站组织构建和完善国家网空气自动站质量管理相关的制度和技术体系,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核查机制,组织对国家网空气自动站开展质量核查。
6.2 国家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监督制度建设 (1)监督计划
总站制订年度国家网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确定年度质量控制目标,并发布年度质量监督计划。年度质量控制目标根据上一年质量管理工作情况确定。 (2)国家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制度 ①气态污染物(SO2、NO2、CO)的标准溯源与标准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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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站定期对国家网城市点气态污染物(SO2、NO2、CO)开展盲样考核。 ②O3自动监测的量值溯源与量值传递
总站定期开展O3量值传递工作,各运维方定期向国家一级标准进行O3量值的溯源,同时定期使用经过溯源的传递标准向各城市点进行O3量值的传递。对负责运维的所有城市点每半年应至少开展一次O3的量值传递。
③颗粒物(PM10和PM2.5)手工比对
总站组织开展国家网颗粒物自动监测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对各运维方负责运维的城市点颗粒物进行手工比对。每年按照一定的抽取比例开展手工比对工作。
6.3 国家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监督工作机制 (1)监督机制
总站对国家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质量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2)工作机制
各项监督检查可以采取网络检查、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等多种方式,也可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 (3)报告机制
各项监督检查的结果应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并予以通报。 (4)纠偏机制
①在国家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日常质量管理活动中,如若发现仪器数据有较大偏离,应立即检查仪器的运行状态,进行仪器设备的调试、校准或维护。
②在对国家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进行监督检查时,如若发现监测数据不满足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或超出了年度质量控制目标的范围,应立即启动仪器的纠偏程序。纠偏程序如下:
由空气自动站的专业技术人员对仪器进行校准。仪器经校准后,需再次开展现场比对,反复校核直至仪器满足相关规范或年度质量控制目标的要求。
6.4 国家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内容
质量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国家网空气自动监测站的SO2、NO2、CO、PM10、PM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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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O3 基本项目的数据质量以及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情况。 (1)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基本项目的数据质量 ①数据的一致性判断
②颗粒物(PM10和PM2.5)自动监测的现场手工比对 ③气态污染物(SO2、NO2、CO、O3)监测的准确性检查 (2)国家网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与质量管理情况
可能时,总站建立监测数据远程监控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可以为影像(视频),也可以为数据(软件)。
针对监测数据,建立与历史或区域监测数据比较或筛查模型,甄别“异常”数据,并进一步实施质量核查。
针对监测过程,建立监测过程参数或影像的实时传输,监督监测过程实施状况。 6.5 国家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监督检查方法 (1)国家网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基本项目的数据质量 ①数据一致性判断
对国家网空气自动监测站历史任意时段内与现场检查工作时段内的原始数据与全国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的同时段数据进行比较和分析,判断数据是否发生偏离。
②颗粒物(PM10和PM2.5)的现场手工比对
采用手工重量法与自动监测法同时段比对的方式,对国家网空气自动监测站开展PM10和PM2.5的现场比对。
③气态污染物(SO2、NO2、CO、O3)的准确性检查
对于SO2、NO2、CO,采用有证标准物质(钢瓶气)进行现场考核,通过计算相对偏差来判定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对于O3,采用经过溯源的臭氧校准仪进行现场比对测试,判定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2)国家网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情况 ①空气站站房及其周边环境
对国家网空气自动监测站的站房环境以及周边环境进行现场勘查,检查是否符合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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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范的要求。
②流量检查
对国家网空气自动监测站颗粒物的流量进行现场检查,判断流量的相对偏差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③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规范性 对空气自动系统的规范性进行检查。
检查采样口的高度、采样系统的安装与配置、采样系统及采样头的清洁程度等是否满足相应规范中的要求。
④日常运行维护记录情况
检查国家网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各项档案记录是否完整,包括系统运行制度、空气站巡检记录、仪器校准记录、耗材更换记录、仪器维修记录等材料是否齐全。
现场各项检查结果应记录存档。 7.数据质量评价
以委托项目为单位,依据总站多种方式的质量监督结果,对委托项目的实施状况和数据质量进行评价。 (1)数据一致性判断
根据“全国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数据与自动监测设备原始数据比对的一致性对数据传输环节进行评价。
(2)颗粒物(PM10和PM2.5)的现场手工比对
根据同时段颗粒物自动监测数据与手工采样数据的相对误差进行评价。 (3)气态污染物(SO2、NO2、CO、O3)的准确性检查
采用标准钢瓶气或经过溯源的臭氧发生器对气态污染物分析仪进行检查,根据相对误差进行评价。
(4)国家网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情况
根据空气站站房及其周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规范性、日常运行维护记录情况以及现场流量检查的结果评判空气自动监测的运维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