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班组结算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规范结算操作流程,明确职责,及时做好完工班组的结算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目下属的各类班组(包括清工班组和包工包料班组)的完工结算,本制度所称的结算分为二个阶段,即内部结算与班组结算。
三、 结算分类及时限规定 (一) 内部结算
内部结算是指各类班组按合同约定完成现场施工后,由土建公司和财务处负责牵头对班组的工程量、民工工资、各类代扣代摊费用等费用进行内部统计结算。内部统计结算数据不得对外泄露。内部结算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作为对土建公司、财务处的考核依据之一。
1、主体班组(钢筋、木工、外架、泥工、水电安装、油漆涂料、粉刷等七大类班组)必须在完工之日起30天内做好内部结算。
2、其他安装、装饰等班组必须在完工之日起25天内完成内部结算。 (二) 班组结算
班组结算是指根据各类班组内部劳务承包合同结算条款约定,在竣工验收且内部结算完毕后,与班组进行的结算。班组结算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作为对土建公司、财务处的考核依据之一。
1、主体班组必须在竣工验收通过且完成内部结算之日起20日内完成班组结算。 2、其他安装、装饰类班组必须在竣工验收通过且完成内部结算之日起15日内完成班组结算。
(三) 特别规定
1、如在内部结算或班组结算过程中,因班组不及完成工程量自报或不及时确认工程量及各类代扣代摊费用等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必须由土建公司向公司董事长打申请报告,说明原因并提出延期完成结算的工作计划,否则将作为不能按期完成工作处理。
2、各处室必须认真配合土建公司及财务处及时做好内部结算和班组结算中的各项工作,若因处室未及时内部结算工作等原因导致结算工作超过规定时限的,由土建公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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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处室进行通报,并由该处室承担延期的一切责任,并对处室负责人处以50-5000元罚款。
四、 管理职责
(一) 土建公司管理职责
1、全面负责各类完工班组的内部结算和班组结算工作。
2、负责根据项目部的通知,组织相关处室对完工班组按《各类班组工期管理规定》做好竣工确认及签署好竣工报告。
3、根据项目部要求,通知房产工程处对完成的工程进行丈量;负责按《工程丈量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对完工班组实际工程量的现场丈量,并及时把丈量结果上报财务处。
4、负责按本制度规定的流程做好各类工程量、各类应扣应摊费用、民工工资等费用的审核。
5、负责对于结算过程中存在争议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或思路并上报公司董事长进行审批。
6、监督各处室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类结算数据的统计、上报。 7、负责对班组做好工程量以及各类应扣应摊等费用的核对、确认工作。 8、负责及时完成其他有关结算的工作。 (二) 项目部管理职责
1、负责对各班组现场施工完成后,在完工之日起2天内通知土建公司。
2、负责按《工程丈量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对完工班组实际工程量的现场丈量,并及时把丈量数据上报财务处。
3、负责核实各类工程量、各类应扣应摊费用、民工工资等费用。
4、负责做好各类应扣应摊费用的事实依据,如通报、用工分摊派遣单等。 5、负责及时完成其他有关结算的工作。 (三) 财务处管理职责
1、负责统计完工班组民工工资、工程款、应扣应摊费用等实际支付情况。 2、负责按《工程丈量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对完工班组实际工程量的现场丈量,并做好各处室上报的丈量数据进行汇总、会签并上报公司董事长进行审批。
3、负责根据各处室上报以及经班组确认的各类数据进行审核无误后编制班组结算审批表、工程实际结算单,整理成册后编制目录、页码,并进行会签。
4、负责根据董事长的审批后,向班组支付工程结算款,并做好支付结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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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及时完成其他有关结算的工作。 (四) 材料处管理职责
1、负责统计完工班组材料浪费、周转材料缺少以及各类应由班组承担的零星材料费用。
2、负责按《工程丈量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对完工班组实际工程量的现场丈量,并及时把丈量数据上报财务处。
3、负责审核各班组的结算会签资料。 4、负责及时完成其他有关结算的工作。 (五) 督查处管理职责
1、负责统计完工班组用工统计、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以及用工分摊情况等内容。
2、负责按《工程丈量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对完工班组实际工程量的现场丈量,并及时把丈量数据上报财务处。
3、负责审核各班组的结算会签资料。 4、负责及时完成其他有关结算的工作。 (六) 质安资料处管理职责
1、负责根据质监站等对工程进行验收后,向质监站等收取验收文件。 2、负责确认该班组是否按合同约定已提供完毕相关资料。
3、负责统计完工班组质量、安全通报以及因质量、安全不合格应承担的费用等。 4、负责按《工程丈量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对完工班组实际工程量的现场丈量,并及时把丈量数据上报财务处。
5、负责审核各班组的结算会签资料。
6、负责统计完工班组是否存在工伤事故以及工伤事故所引起班组应承担的费用等; 7、负责及时完成其他有关结算的工作。 (七) 法务办管理职责
1、负责审核各班组的结算会签资料,审查各类结算资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
2、对有风险班组提出防范措施,做好证据保全工作。 3、负责及时完成其他有关结算的工作。 (八) 预算处管理职责
1、负责编制班组的预算工程量并及时提交给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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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审核结算工程量等结算会签资料。
3、负责及时完成其他有关结算的工作。 (九) 其他相关处室的管理职责
1、房产工程处负责根据土建公司的通知,根据《工程丈量管理制度》的规定,组织各处室进行完工工程量的实际丈量,做好现场交底;如有异议的,做好复核工作。
2、房产工程处负责对各班组的结算会签资料进行审核。 3、房产工程处负责及时完成其他有关结算的工作。 五、 工程结算需要统计的数据
序号 科目名称 具体说明 1、如合同中对工程量已一次性进行约定的,则按约定进行结算; 1 工程量 2、合同中对工程量只是暂定的,则按完工后实际丈量的工程量进行审批结算; 3、由预算处提供预算工程量。 2 3 4 5 6 7 8 9 10 11 民工工资 水电费 材料费用 工期违约金 用工分摊 通报扣款 借款及利息 各类保证金 工程量多报违约金 其他代扣代摊费用 其他费用 总额、应发、已发、提存 仓库、宿舍等水、电费用 材料浪费或损坏赔偿、零星材料、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维修费用等 是否超过约定工期,依据合同应扣费用等 项目部派遣人员为班组施工而发生的费用 因质量、安全、材料浪费等原因引起的通报扣款 由班组长向土建公司或公司申请的各类借款,并由财务处按制度计算出利息。 查看班组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由班组长提供相关凭证 根据班组长自报工程量承诺书因多报工程量而需要承担的违约金 由相关处室列出代扣代摊费用及依据 根据班组在结算过程中应由班组承担或12 应支付给班组的其他费用,必须提供书面证明。 相关处室 财务处、督查处 土建公司 财务处、督查处 土建公司 材料处、财务处、督查处、土建公司 各项目部 土建公司 各项目部、督查处 质安资料处、督查处、材料处、房产工程处等处室 土建公司、财务处 土建公司、房产公司工程处、督查处、财务处、质安资料处、材料处、预算处等处室 责任处室 备注 土建公司、财务处 财务处 相关处室 第4页,共20页
六、 结算操作流程
(一) 内部结算流程(见附件11) 第一步:完工确认
各项目部负责人对于全部完工的班组,必须在完工之日起2天内上报土建公司,由土建公司负责人在收到项目部通知2天内依据《各类班组工期管理规定》组织各处室进行现场确认,并填写竣工报告,作为工期结算依据之一,并由土建公司、项目部负责依据《各类班组工期管理规定》收集开工报告、工期签证单、竣工报告,然后编制好《班组工期违约金确认表》,在班组结算时与班组长进行签字确认。
第二步:工程量丈量
1、合同约定工程量需按实际丈量作为结算工程量的:
各项目部负责人对于全部完工的班组,如依据合同对工程量需要实际丈量确定的,必须在完工之日起2天内上报土建公司,同时由土建公司通知房产工程处,由房产工程处负责组织各处室依据《工程丈量管理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原则上为5天,特殊情况时间另行确定)完成实际丈量,并由各处室负责在丈量工作结束后2天内将丈量数据上报财务处进行汇总,如存在较大出入的,由房产工程处或土建公司负责组织处室进行复核。
班组长必须在全部完工之日起10天内向公司办公室自报工程量。
预算处必须根据土建公司的通知或预算处确定的时间内向财务处提供该班组的预算工程量。
财务处负责收集各处室上报的丈量数据、班组自报工程量、预算处提供的预算工程量后2天内完成编制《工程丈量数据结算核定审批表》(附件1)和《工程丈量虚报违约金计算表》(附件2),并在5天内交由项目部、土建公司以及材料处、督查处、质安处、工程处、财务处等处室进行签字确认后由财务处负责人上报公司董事长进行审批,对于《工程丈量数据结算核定审批表》由董事长签名,在《工程丈量虚报违约金计算表》上如果有违约金则由董事长签署“已批”或“已阅”字样,如果没有违约金就不再签字。 经董事长审批后确定的结算核定数据作为班组结算的最终数据。
2、合同约定工程量一次性确定的:
如依据合同约定,工程量在合同中已一次性确定的,无须进行实际丈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即可作为结算工程量。但必须由项目部、土建公司负责进行审核,查看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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