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错再错,走到今天,犯下了大罪而不可收拾,致使自己没有了晚年生活,家庭也妻离子散,陷入了悲惨境地。我对不起妻子、儿子,对不起自己的亲属,毁了家庭,毁了自己,毁了现在,更没有了明天和未来,真是悲痛欲绝啊!痛定思痛,我在政策的感召下,只有坦白才是唯一的出路!
●我的犯罪事实,已经十分清楚。我自知数额巨大,罪不可赦,早知今日,悔不当初。陈毅元帅有句名言“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是我今天铁窗内的真实写照。
●走到今天,主要是自己贪念占了上风,自己回过头来都十分羞愧,不相信是自己做的事,认为是一场噩梦。但铁的事实确实让自己触目惊心,我愿意认罪伏法,以现身说法教育他人、警示他人,千万不要像我一样走上犯罪犯法的道路。
●组织上的教育,我铭刻在心。我会努力配合司法机关,落实我的犯罪事实,也愿意立功检举他人,争取自己也得到宽大处理,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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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设备租赁公司原总经理李志斌
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集团设备租赁公司原总经理李志斌违纪违法案件,是近年来发生在集团的重大腐败案件。李志斌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基本案情
李志斌,男,1961年4月生,汉族,山西省沁源县人,本科学历,1981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05年1月至2010年3月任潞安矿业集团机电设备租赁站站长,2010年3月任潞安集团设备租赁公司总经理兼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租赁站站长。
2013年9月3日李志斌到潞安集团纪委监察处,自述交代了自己在担任潞安矿业集团机电设备租赁站站长、潞安集团设备租赁公司总经理兼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租赁站站长期间,利用工作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业务客户感谢费。针对此问题,集团纪委监察处成立专案组于2013年9月4日对李志斌有关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李志斌在任职期间,利用在设备采购中的权利和影响,通过向特定投标人泄密、向评标人暗示等手段,操纵采购招标、设备维修业务,从中收受相关业务客户感谢费高达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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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万元,使集团招标管理办法形同虚设,给集团造成重大损失。
二、李志斌的悔罪书
在我担任租赁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对与租赁站有业务往来的一部分客户,在业务来往中,对这些客户在设备的技术造型配套、设备采购招标、设备修理招标、设备业务的安排、修理费的结算以及向主机生产厂推荐新配套的零部件和厂家等方面都提供了一定的方便和关照,这些客户为感谢我对他们的关照和帮助,几年来给了我数额不等的感谢费,在我担任站长期间累计收取了客户送给我的感谢费大约2300余万元,这些感谢费虽然不是我主动伸手向客户要的,都是客户在事后给的,但这些钱终归不是我的合法收入,已构成了严重的犯罪。
在租赁站,一开始我也有自己的理想和抱负,决心要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勤奋向上,钻研技术,为潞安煤炭事业的发展和建设,在煤机的机械化、现代化建设中贡献出自己应有的一切。在工作和生活上能严格要求自己,以一个党员和干部的标准来约束自己,对送给我的感谢费能坚决拒绝不收,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共产党员的标准还能占领我自己的思想阵地。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观念的诱惑,自己警觉的这根弦慢慢就放松了,特别是自己的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逐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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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金钱所侵蚀。看着别人开的好车,住的好房,享受着富人的生活,慢慢地开始有些羡慕了,认为仅靠自己的工资收入何时能达到这样的水平。在平时的学习中也变成了只要求别人不要求自己,完全放松了对自己思想行为的约束,所以在后来客户给我送感谢费的时候就不再那么坚决了,半推半就,到后来变成了对客户送感谢费反过来感谢的心态,认为给别人帮了忙,收感谢费是很正常的事情,完全扭曲了自己的心灵,完全被金钱所奴役,最后越走越远,终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在我收取了感谢费后,才发现自己根本就不敢去花这些钱。回想起来自己的所作所为,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一失足成千古恨哪!千不该万不该,真是后悔莫及,悔,悔,悔啊!
我今天之所以会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主要是,理想、信念不坚定,对组织上安排的学习内容不认真研究领会,学习上只是流于形式,只将文件内容念给别人听,自己对文件精神引不起重视,无动于衷,我只是要求别人如何去做,而自己却没有带头去认真落实执行。贪图享乐,追求奢侈的生活方式占领了自己的思想阵地,认为有钱就可以拥有一切,就会有更好的未来。加之法律意识非常的淡薄,目无党纪国法,如果有一点法制的观念,党纪的观念,就不会走到今天犯罪的深渊。
三、教训与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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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做到诱惑不移兴企志。
通过对案件的剖析,我们发现,李志斌在金钱面前抵不住诱惑,抛弃了信仰,忘记了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企业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的责任,是其违纪违法的根本原因。看到身边很多人开好车、住好房,而自己还靠每个月的固定工资过日子,心里开始不平衡,认为自己“付出了大量的精力,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自己没有伸手去要就说得过去了,别人送的也就默认收下了”。这时候的李志斌私欲开始膨胀,共产党员的信仰,当初为潞安发展贡献一切的理想在其心中早已荡然无存。“羊毛出在羊身上”,利用职权,为客户暗箱操作,满足自己和客户的私利,最终受害的还是国家和企业,而这正是李志斌犯罪行为的危害所在。李志斌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的教训是惨痛的,作为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不辜负党的教育,不辜负企业的培养。
二是关键岗位要注重轮岗交流,保证干部权重不变清廉心。
领导干部腐败堕落,关键原因之一就是长期把持“关键岗位”,也就是所谓的“常在河边走,最终湿了鞋”。这个问题,在李志斌身上体现的就十分明显,其1995年就在租赁站工作,直到其2013年案发的19年间,历任科长、副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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