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按贷款类别(呆帐质押农户贷款、呆帐抵押农户贷款、呆帐担保农户贷款、呆帐信用农户贷款)、客户设明细科目。
三、呆帐农户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按有关规定列为呆帐的农户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呆滞农户贷款”等科目 。
1282 呆帐农业经济组织贷款
一、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农业经济组织贷款,按有关规定列为呆帐的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按贷款类别(呆帐质押农业经济组织贷款、呆帐抵押农业经济组织贷款、呆帐担保农业经济组织贷款、呆帐信用农业经济组织贷款)、客户设明细科目。
三、呆帐农业经济组织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按有关规定列为呆帐的农业经济组织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呆滞农业经济组织贷款”等科目 。
1283 呆帐非农业贷款
一、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非农业贷款,按有关规定列为呆帐的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按贷款类别(呆帐质押非农业贷款、呆帐抵押非农业贷款、呆帐担保非农业贷款、呆帐信用非农业贷款)、客户设明细科目。
三、呆帐非农业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按有关规定列为呆帐的农户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呆滞非农业贷款”等科目 。
1291 贴现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小额贷款公司办理商业票据的贴现、转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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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业务所融出的资金。
二、本科目可按贴现类别和贴现申请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贴现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额贷款公司办理贴现时,按贴现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面值),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二)资产负债表日,按计算确定的贴现利息收入,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三)贴现票据到期,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面值),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整金额的,也应同时结转。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额贷款公司办理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融出的资金。
1292抵债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取得并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实物抵债资产的成本。
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取得并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非实物抵债资产(不含股权投资),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抵债资产类别及借款人进行明细核算。 抵债资产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抵债资产跌价准备”科目。
三、抵债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抵债资产,按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按相关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等科目,按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贷款”、“应收手续费及佣金”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如为贷方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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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二)抵债资产保管期间取得的收入,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保管期间发生的直接费用,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处置抵债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已计提抵债资产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
(四)取得抵债资产后转为自用的,应在相关手续办妥时,按转换日抵债资产的账面余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已计提抵债资产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尚未处置的实物抵债资产的成本。
1304 贷款损失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减值准备。
二、本科目可按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贷款损失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各项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各项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呆帐农户贷款”等科目。
(三)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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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额贷款公司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贷款损失准备。 1305 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小额贷款公司抵债资产的跌价准备。 二、本科目可按抵债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抵债资产跌价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抵债资产发生减值的,按抵债资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已计提跌价准备的抵债资产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抵债资产跌价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额贷款公司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1321 代理业务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小额贷款公司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形成的资产,包括受托理财业务进行的证券投资和受托贷款等。
二、本科目可按委托单位、资产管理类别(如定向、集合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贷款对象,分别“成本”、“已实现未结算损益”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代理业务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额贷款公司收到委托人的资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代理业务负债”科目。
(二)以代理业务资金购买证券等,借记本科目(成本),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将购买的证券售出,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卖出证券应结转的成本,贷记本科目(成本),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已实现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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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损益)。
定期或在合同到期与委托客户进行结算,按合同约定比例计算代理业务资产收益,结转已实现未结算损益,借记本科目(已实现未结算损益),贷记“代理业务负债”(委托客户的收益)、“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本小额贷款公司的收益)等科目。
(三)发放受托的贷款,应按实际发放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本金),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回受托贷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已实现未结算损益)等。
定期或在合同到期与委托单位结算,按合同规定比例计算受托贷款收益,结算已实现未结算的收益,借记本科目(已实现未结算损益),贷记“代理业务负债”(委托客户的收益)、“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本小额贷款公司的收益)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额贷款公司代理业务资产的价值。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小额贷款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二、本科目可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二)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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