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天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盐井选煤厂(1.8 Mt/a)工程设备采购总承包 招标文件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书中所叙述的工程项目。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工程的招标人为重庆天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合格的投标人
3.1为履行本合同的目的,投标人至少须满足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要求的资格和合格条件,且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可以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4、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和投标须知前附表。
4.2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料:
(a)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
(b)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已完成的与本合同同类型或相似的业绩及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c)投标人应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三年(2010-2012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今后2年的财务计划和本年度(2012年)及下年度(2013年)合同项目及施工产值。
(d)银行资信等级证明。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其标书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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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所需提供的设计、工程及服务,以及本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合同条件和技术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详细的规定,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卷 商务部分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协议书格式及合同条款; (4)投标文件格式; (5)资格证明文件; (6)评标办法; (7)技术要求与说明; (8)附表; (9)附件。 第二卷 技术部分
6.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被拒绝。
6.2 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招标人采用书面文件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与修改。
7.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10天以前,将要求澄清的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的纸质版传真给招标人,或将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
7.3 在投标截止日期7日前,招标人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将修改的补充文件发送给投标人,同时短信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接收补充文件电子版后,即视为投标人已收悉。
7.4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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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至少7日前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7日的,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通知每一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5 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7.6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7.7潜在投标人可以自行对项目的现场和设备运输条件进行踏勘并自负踏勘结果,费用自理。
7.8本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其中所有的技术资料),投标人不得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目的。
7.9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将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8、现场考察
8.1 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需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2 经招标人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勘察的现场。但明确规定:投标人及其代表不得让招标人在勘察中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语言
9.1投标文件、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之间来往的所有书面文件均使用汉语文字,投标文件如有外文的应配有汉语译文,标书的解释应以汉语为准。
10、计量单位
10.1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或国际标准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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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投标文件组成
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 投标书、开标报价信、投标报价表以及货物说明及报价表; (2)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4条要求出具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3)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6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4)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5)投标货型号、规格、技术条件等。 (6)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方式。
(7)投标设备的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测试手段。
(8)对投标设备的交付使用等方面采取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9)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的承诺。
(10)在设备保修期后,保证有偿提供二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和价格。 (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如特别声明等)。 (12)招议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应响应的内容。 (13)技术规格与参数偏离表 (14)投标承诺、保修服务措施
(1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说明材料(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1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在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和表格时有下述例外情况:
(1)表格的扩展可用同一格式进行;
(2)投标人可以用计算机打印表格,只要表格与招标文件提供的表格与规定相一致。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书”、“开标报价信”、“投标保证金保函”、“投标报价表”、“货物说明及报价表”、“技术规格与参数偏离表”、 “投标人推荐的选择清单”、“ 设备的交付使用等方面采取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注明提供货物的名称、货物简介、原产地、数量和价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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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投标报价
13.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条款规定可调整的部分除外。 13.2进口设备报价中包括关税和增值税。 13.3报价原则:
投标文件中应按附表格式列出详细设备费及其他费。同时为方便评比,投标方可根据列出更为详细的分项报价,要求反映出投标单位与生产商。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要求列出详细的分项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13.4投标文件中应按附表格式列出所有设备货物说明及报价表。
13.4.1填写标准:“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一栏必须将所有设备(包括国产设备)的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填写清楚,要求设备主要部件或关键部件必须单列注明。“性能说明”和“产地及生产商”两栏也必须填写。
13.5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存在偏离的,需作出详尽的说明。投标方需提供一套完整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13.6“投标报价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格式填写投标报价表。 2) 填写顺序:按照提供的设备清单顺序填写。
3) 填写标准:“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一栏必须将所有设备(包括国产、进口设备)的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填写清楚,要求设备主要部件或关键部件必须单列注明,例如电动机、减速器、液力偶合器、逆止器、胶带、电液闸门、翻板、电(气)动执行器、关键桶、槽、关键电器元件等。“性能说明”和“产地及产商”两栏也必须填写。
13.7投标报价:
13.7.1投标总报价为含税价,涵盖了承包商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风险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设备的专(利)有技术使用、设备试车、性能考核、运输(含大件运输措施费)、保险、技术资料、人员培训等和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税。既使没有对分项进行报价,其费用亦己包含在合同总价中。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合同价格。
13.7.2本合同价格已考虑并包括设备制造、采购与供货、运输图纸与技术资料、保修、保养等承包人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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