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煤厂设备总承包招标文件(商务)(6)

2019-04-23 14:29

重庆天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盐井选煤厂(1.8 Mt/a)工程设备采购总承包 招标文件

20.6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无关的第三方。

20.7 合同双方各应指定二名授权代表及其助理,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工程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的同时通知对方。

20.8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20.9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合同双方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20.11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快递或传真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20.12 本合同以中文编写,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相互往来文件、技术资料、说明书、会议纪要、信函等文件均应以中文编写,外购进口设备的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应有中文版本,并以中文为准。

业主(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纳税登记号:

账号:

26

重庆天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盐井选煤厂(1.8 Mt/a)工程设备采购总承包 招标文件

二、合同条款

1、定义

以下词句将具有的意义:

1.1“验收”是指业主对设备做出的正式验收,这将证明承包人在以下方面完成合同,包括设备试运行、性能检验。已由业主接管的设备将被认为已经验收。

1.2 “电报”除非另有说明,是指电报、电传或传真。

1.3 “试运行”是指承包人在完成条款25.2所规定的工作后对设备进行试运行,以便进行性能检验。

1.4 “合同”系指业主和承包人双方达成的协议,及一起构成的其他合同文件,“合同”一词在所有这些文件中均按此定义解释。

1.5 “合同文件”系指协议书1.1款所列明的文件(包括任何修改附件)。 1.6“合同价格”系指协议书规定的金额。

1.7“承包人”指协议书中指定的人,包括其法定的继承人或许可的承包人转让人。

1.8“承包人的代表”系指经业主同意、由承包人指定,按第17.2款(承包人代表)规定,履行由承包人指定的义务的人员。

1.9“日”系指公历的日。

1.10“缺陷责任期”系指自设备通过正式验收日起的质量保证期,在此期限内,承包人应根据27款(缺陷责任)对设备或设备的任一部分的缺陷负责修补。

1.11“生效日”系指合同完全产生效力的那一天。

1.12“分期付款”系指在投标过程中由承包人划分的包括货物和服务在内的合同工作的重要分段点,它是根据合同衡量进度和进行付款的基础。

1.13 “月”系指公历的月。

1.14“业主”系指协议中指定其为业主的实体,包括法定的继承人或得到许可的业主的转让人。本合同的业主系指重庆天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15 “业主代表”系指业主按第17.1款所指定的人选,他将履行业主委托的义务。

1.16 “性能检验”系指为确定设备或设备特定部分是否能够达到按照第25.3

27

重庆天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盐井选煤厂(1.8 Mt/a)工程设备采购总承包 招标文件

款规定(性能考核),保证设备性能的考核。

1.17“交货期”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应完成设备采购、设备运抵现场的时间。

2、合同文件

根据协议书1.2条(优先次序),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都是相互关联、相互补充、相互解释的。合同应作为一个整体理解。

3、解释 3.1标题

合同文件的标题和边注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也不影响对合同的解释。

3.2全部协议

根据第16.4款,合同代表了业主和承包人达成的全部协议。 3.3修改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只有用书面形式、写明日期、明确表明属于本合同、并且由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的修改才能生效。

3.4弃权

3.4.1根据下列第3.4.2款,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时放松、宽容、延迟或纵容或同意的时间不应损害、影响或限制合同规定的他方权利,任一方对违约行为的任何弃权都不应作为对违反合同的连续弃权。

3.4.2任何对合同权利、补救的放弃都应书面形式,写明日期并由弃权一方的授权代表签字,还必须规定弃权的权利和范围。

3.5可分割性

如果合同中的某些规定或条件被限制或宣布无效,则不影响其他规定或条件的有效性。

4、通知

4.1凡合同项下的通知,都应派人员交送、航空邮寄或用电报发至合同协议书第

28

重庆天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盐井选煤厂(1.8 Mt/a)工程设备采购总承包 招标文件

l4款(通知)规定的有关方的地址,如果:

4.1.1任何电报通知都在两天内以航寄通知加以确认。

4.1.2任何航寄通知都应被视为发送邮件后的10天交到(在未收到邮件已被收到的确认时)并在提供发送事实时,应能充分显示装有通知的信封已正确写明地址,付足邮资和送到邮政机构以备航邮。

4.2在本条款下,通知包括合同项下的任何指示,命令和证明。 5、语言与法律

语言与法律的规定见合同协议书。 6、争端的解决

6.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

6.2仲裁的有关规定见合同协议书。

6.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7、供货范围

7.1承包人同意提供零备件和消耗品;但其品目、数量以及条款和条件都应与业主取得一致。

7.2承包人应负责对业主的操作和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最多人数、地点、时间及相关费用的承担都将由承包人在“供货范围”中规定。所有其它条件,包括培训计划和性质应由业主和承包人议定。

8、交货期

承包人应按合同协议所规定的时间完成整套设备的交货。 9、承包人的责任

9.1承包人应确认他签署合同的基础是:充分研究了业主提供的与设备有关的资料,以及可能通过现场考察获得的和其它在承包人提出建议时可得到的与设备有关的

29

重庆天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盐井选煤厂(1.8 Mt/a)工程设备采购总承包 招标文件

资料和信息。如果未能掌握这些资料和信息、不能免除承包人对成功完成项目作出对困难或成本估计的责任。

9.2承包人应获得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地或国家政府机构或公共服务机构要求承包人以其名义申请的各种许可、批准和许可证以备履行合同之用,包括但不限于,国外设备进口许可并取得根据10.4款履行合同所需非业主责任的其他许可、批准和许可证。

9.3承包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现行法律,不管是国家、省、市制定的还是其他影响合同履行并对承包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

如果因承包人或其派遣人员,包括违反了这些法律,从而导致责任、损失、索赔、罚金、处罚和费用,不论其性质如何,承包人或其派遣人员都不得让业主承担。

9.6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治安管理规定向业主提供参与施工人员的花名册及身份证号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地方有关部门交纳相应的费用。

10、业主的责任

10.1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业主应尽可能保证其在“供货范围“所描述的信息和资料的正确性和精确性。

10.2业主将为承包人提供足够的操作维修人员,接受合同中分别规定的培训。 10.3除非另经业主和承包人同意,业主就在双方同意的时间或之前,根据“供货范围”的规定,对承包人正常进行预调试、调试、性能检验提供方便。

11、合同价格

l1.1业主应按合同规定的合同价格向承包人支付。 l1.2合同价格应是不变的总包价格。 12、支付说明

12.1业主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格,按照分期付款方式和合同协议书所规定的金额和方式支付给承包人。

12.2业主的付款不是对设备的验收。

30


洗煤厂设备总承包招标文件(商务)(6).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1土力学总结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