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设备拆除措施
1、因工程结束、变更工作地点,调度室应及时递交相关监控设备的拆除申请,经总工批准后,方可下发《安全监测设备拆除通知书》。
2、相关区队接到《安全监测设备拆除通知书》后,应积极准备,安排电工配合工作。
3、在拆除监控设备前,必须事先通知调度室,由监控值班人员删除监控主机上面的相关配臵,并做好记录。
4、将设备及电缆回收、升井,交供应科库房验收入库,调度室出具回收单;井下现场移交其他使用单位,移交工作由监控方面人员主持,使用单位的机电管理人员参与。
5、与“设备”关联的电器设备,在拆除或改线时,由使用单位事前与调度室联系,共同处理,未经联系拆除或改线的,按擅自停用监测设备处理。
6、调度室对回收的安全监测设备和电缆必须仔细验收,及时登记台帐。 7、在运输、拆除过程中,不得随意拆卸、敲打、碰撞、甩跌,需轻拿轻放,在运输途中有淋水的环境,必须加防水布包裹安全监测设备,否则对设备造成的损坏仍由使用单位负责。
安全监控系统重大隐患汇报
制 度
为加强我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在监控系统出现重大隐患时能够及时汇报处理,特制定以下汇报制度。
1、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发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主机故障无法正常使用、主通讯系统中断监控信号无法接收等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向调度室值班调度员、负责监控的主任,并通知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同时要向通风副总和矿总工程师汇报事故情况和处理情况。
2、监控机房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事故记录和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处理人员、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处理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分析等情况。
3、如监控系统出现重大隐患,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在掌握详细情况后要立即向永煤公司调度室汇报。
4、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本身出现的重大隐患属本矿不能处理的,调度室在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的同时,监控中心应立即和监控设备厂家联系,由厂家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到矿处理,尽快恢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5、在安全监控系统出现重大隐患,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期间,监控中心站要向矿长汇报隐患具体情况及整改措施,并在调度会上通报,和有关部门结合采取相关的安全措施。
井下各种传感器检查制度
1、井下各种传感器(甲烷、风速、水位、风机开停、风门开关等)按照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安装、使用。
2、监测组和施工单位配合安装好需要的传感器后,经现场试用符合规定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3、由于安装不符合要求,影响正常使用的,对负责安装人员进行处罚。
4、使用单位负责对传感器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监测组汇报。
5、各种传感器要按标准进行吊挂,传感器上的粉尘必须及时清理干净。
6、监测组负责对各种传感器的调校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7、使用单位每班要安排专人负责对传感器的管理,出现问题直接追究其管理责任。
8、监测组负责对井下各种传感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9、有关处罚按照安全监控系统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我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明确责任,特制定金鑫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责任追究制度。
一、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监控分站、传感器等监控设备入矿库房之前,供应科必须组织调度室进行验收,查看监控分站、各种传感器、断电仪是否有“四证一标志”(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计量检验合格证、MA标志)。如没有“四证一标志”,由供应科负责联系供货厂商立即解决,如果因此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供应科负责进货人员承担主要责任,供应科科长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四证一标志”由调度室保存,如调度室保存不善而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丢失人承担主要责任,监测组主任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二、监测组主任负责组织井下监测工或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或相关规定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检测和校验,对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井下监测工承担主要责任,监测组主任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各区队负责对自己管辖区域内的监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对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不良影响,区队责任人承担管理责任,跟班队长承担直接责任。
三、总工程师负责监控系统人员的配备工作,未按规定配足系统管理人员的由总工程师承担管理责任。人劳科长负责监控系统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系统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无证上岗的由人劳科长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四、监测组主任负责监控系统人员的工作安排,如出现系统无人值班、值班人员脱岗或值班期间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由监测组主任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五、监控系统发生重大隐患时,监控机房值班人员未及时发现、认真处理、按规定上报的,值班人员承担主要责任,监测组主任承担直接管理责任,调度室主任承担管理责任。
六、监控系统重大隐患重复出现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排除或未查明原因的,监测组技术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监测组主任、调度室主任承担管理责任。
七、监测组机房值班人员负责监控联网系统的正常运行、安全信息按规定及时上传工作,如有问题要及时汇报和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如不上报也没处理的,机房值班人员承担主要责任。如机房值班人员处理不了的,监测组主任应及时安排人员处理,否则,监测组主任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八、各类传感器不按规定安装的,由调度监测组承担直接管理责任,传感器未按规定及时安装、移动或甩开不用的由使用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并按照安全监控系统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如传感器未在计算机内正确标注位臵的,由监测组机房值班人员承担主要责任,监测组主任承担直接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