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速公路施工质量控制要点(3)

2019-04-23 22:53

1.21.5 冬季施工砼养生注意事项:

1.21.5.1 气温低于+5℃时,应覆盖保温,不得洒水养生。

1.21.5.2 冬季施工(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砼工程除应按规范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外,承包人应向监理提交关于冬季砼浇筑及养生的施工方案,详细说明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和设备,保证砼在浇筑后头7天不低于10℃,无保温养生措施的,应暂停砼施工。 1.21.5.3 冬季施工,梁板预制宜采取锅炉蒸汽养生。小型预制场可考虑简易暖棚保湿养生,但梁体上应配置足够数量的温度计,确保头7天养生温度不低于10℃。

1.22 对下列情况的边坡必须进行特殊设计,要求“一坡一图、一坡一景”,设计单位应提供详细的稳定性验算书及施工要求。 1.22.1 膨胀土边坡。

1.22.2 二十米以上的土质、软质岩、硬质岩与软质岩互层的挖方高边坡。 1.22.3 滑坡等病害地段的边坡。 1.22.4 桥梁的暗坡和上侧边坡。 1.22.5 隧道进出口边仰坡。

1.22.6 环境敏感区、人文景点相邻的公共设施的影响区域。

1.23 桥梁桥面泄水孔应采用垂直形式进行设计,桥下有道路或通航时应设置管道。立交桥桥面、桥台边坡应设计集中排水。伸缩缝附近泄水孔数量要适当加密设计。

1.24 山区高速公路桥梁隧道比例大,桥梁、隧道、路基变化频繁,为保证行车安全和护栏顺适、路容美观,路侧及中央分隔带安全护栏在实施前,项目业主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现场优化路、桥、隧之间护栏的结构形式、线型,做好衔接。

为保证冰雪、雨雾等气候的行车安全,宜在特大桥护栏侧、特长隧道洞口设置暴闪提示灯。

1.25 对通透性较好的短隧道,宜采用太阳能供电的有源诱导灯代替普通照明。凡设照明隧道均应实现现场手动、自动、远程集中遥控功能,应结合隧道现场环境条件逐洞进行照明设计。

1.26 加强机电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设备材料进场必须具备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发货单、质保单等,大型设备及批量材料应进行工厂抽检,如:光缆、电缆、情报板、灯具、风机、光端机、计重设备、硅芯管等。设备材料到货,监理应认真核对品牌、型号、规格、产地,检查出厂质量保证资料,凡存在缺陷者,均不得安装。

1.27 要注重机电工程的施工工艺,机电设备安装工艺应特别注意联合接地、机房布线、光、电缆接续、设备和机房布置、端子排和接插件施工及线标制做,要实行严格的工序检验制度,以保证工程质量,凡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1.28 根据管理需要完善软件功能,收费系统软件应保证操作方便、统计清晰、拆帐准确、稽查严密,监控系统软件除单机设备功能外,应注重联网监控功能、系统联动功能,为公众提供服务、为管理提供手段,保证软件功能齐全、界面友好、操作方便。

1.29 交通机电隐蔽工程必须及时进行检验(如:基础制作、接地网制作、管道敷设、人(手)孔制作等)。设备安装完成,必须进行单机系统调试,并做好调试记录。系统开通前应进行系统测试。完成全部工程,实现设计的各项功能,进行了系统测试,资料整理完整,方可提交质检申请。

1.30 房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现行建筑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各工序的施工, 坚决杜绝偷工减料现象, 同时项目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必须按规范要求对用于工程建设的各种材料、砂浆、砼及各种预制件、成品及半成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按规定数量及频率抽样试验, 对地基基础、主体砌筑、混凝土工程和各隐蔽工程的检查及监督必须按量检查, 并且进行全过程、全天候的旁站监督和指导施工。

1.31 房建工程木门窗使用的材料、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半成品要严格控制质量验收,做到堆放合理,且有防日晒雨淋措施,用材含水率必须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之内,严禁超标用。铝合金门窗门窗型材须采用有出厂合格证的产品,成品门窗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铝合金门窗框与墙体的接触面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1.32 目前个别单位交通安全设施标志基础偷工减料现象较严重。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基础基坑的检查验收,项目业主要加强抽查,厅质站在交工检测时应进行抽检。 2 路基施工篇

2.1 施工准备阶段应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要求进行工程划分,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应与现场施工实际情况相符。路基土石方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应根据施工合同段特点,遵循土石方填挖平衡,兼顾桥涵、隧道构造物设置情况划分等原则,宜以桥、隧、涵等构造物为界限桩号(与施工工区的划分相符),以利质量控制和相关试验检测数据的收集整理。

2.2 土石方工程作业点配置的碾压设备的数量、型号及性能是确保路基压实质量的关键因素。承包人应根据土石方施工进展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施工机械,同时项目法人和监理工程师应加强整平机械和碾压设备配置数量、型号及性能的检查。

2.2.1 土石方工程作业点压路机配置数量应与现场挖掘机数量及性能相匹配以挖掘机斗容量为主要考虑指标。每台斗容量为1m3的挖机宜配置0.8台压路机,每3台斗容量为1m3的挖机应配置2台压路机;平地机每3公里不得少于1台(山岭重丘区高填方路段宜每4台压路机配1台平地机)。

2.2.2 填土路基宜采用功率不小于220KW的推土机和PY160型以上的平地机整平,宜采用自重不小于18T的振动压路机压实。

2.2.3 土石混填路基宜采用功率不小于300KW的推土机整平,应采用自重不小于20T的振动压路机压实。

2.2.4 填石路基应宜用功率不小于300KW的推土机整平,应采用自重不小于20T的振动压路机压实。

2.3 路基挖方段及借土区清表草根、树根必须清理干净,路基开挖线与红线之间的地表及植被不宜扰动。严禁将挖方段的清表土和弃土堆放在坡顶或弃向开挖线外山坡两侧、河道和库区,以免破坏生态环境。

2.4 施工组织设计应充分考虑清表土的综合利用,利用清表土、淤土及时恢复互通区、服务区、中央分隔带、上下边坡、取弃土场、预制厂的植被。所有清表土、淤泥等可利用的余土应租用临时用地集中堆放,堆放场宜选择在填挖交界处附近等地点,以便路基主体工程完成后运输利用。

2.5 应将半挖半填、填挖交界处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完成原地面台阶开挖设置工作,作为路基填筑的前提条件,上述地段台阶开挖设置应办理中间交工。台阶宽度不宜小于2米,台阶高度宜1米左右。

2.6 台阶开挖出的土、石不得堆积在开挖处坡脚形成假台阶,应及时推开整平作第一层填料。

2.7 土石方开挖必须放出边线,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底开挖。 2.8 隧道洞渣、石方作为路基填筑材料时,应严格控制填料粒径,未解小到规范要求或难以解小的石料不得用于路基填筑。对于隧道洞渣、石方作为路基填筑的,宜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承包人必备的石料解小设备(如炮机)的型号和数量。

2.9 稻田、水塘、清淤路段等软弱地基路段应先开挖边沟以利排水及降低水位。第一层填土填筑松铺厚度的确定,应以第一层填土填筑后不出现大面积弹簧为原则,宜为60cm左右。

2.10 填方路基第一层填土全幅填筑质量及形象的优劣,将直接影响后续路基填筑的规范性,各项目参建单位应高度重视第一层填土的中间交工验收工作,必须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方可进行后续填筑施工。

第一层填土填筑中间交工验收,应检查路基边线、宽度等主要质量指标,以确保路基线型。

2.11 路基应分层全幅填筑。除陡峭山体的半挖半填、填挖交界低洼处填筑作业面小等路段外,路堤填筑必须放出边线,严格“打格布土”、挂线整平、分层压实。

2.12 填方分段交接处应预留台阶,以利后填段以及分层阶梯搭接,每台阶长度不宜小于1.5m。

2.13 上路堤以下(含上路堤)雨季填筑施工,每填筑层表面,排水横坡(路拱)宜大于4%,以利排水。

2.14 土工格栅铺设是目前高速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薄弱环节,应引起参建各方高度重视。

2.14.1 目前部分项目对土工格栅材料质量监控不够重视,土工格栅材料进场质量关亟待加强。施工质检员、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抽检频率对其进行盲样送检,其材质、性能、规格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杜绝土工格栅材质以劣充好、规格以低充高的现象。

2.14.2 土工格栅应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铺设。半挖半填、填挖交界处土工格栅铺设应重点检查土工格栅与山体的“锚固”长度(即与山体台阶的搭接长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14.3 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均应逐一建立土工格栅铺设台帐,并逐一明确并落实相应的责任人。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对土工格栅铺设作业监控,并逐一保存影像资料。以上资料应作为土工格栅计量的依据。

2.15 路基填筑应加强过程控制及中间交工验收工作。

2.15.1 每种填料的松铺厚度不得超过施工规范和合同文件的要求,压实度需分层检测。每一填筑层压实后的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

2.15.2 为加强过程控制,下路堤施工每完成5层填筑应组织中间交工,交验指标为压实度、纵断高程、中心偏位、横坡度、宽度。除压实度、宽度指标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外,每5层填筑中间交工检测的纵断高程、中心偏位、横坡度指标允许偏差不宜采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值,可适当放宽,具体要求由监理工程师确定。 2.15.3 路基填筑过程和每5层填筑中间交工时,宜采用随机抽检挖掘检查的方式对填筑分层厚度、填料及压实度进行检验,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及时责成承包人返工并按合同要求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15.4 下路堤、上路堤、路床应分区组织中间交工。

2.16 左、右幅桥台不在同一桩号,桥台处一幅为桥,另一幅为路的路基明显不均匀沉陷的问题是目前我省高速公路普遍存在的质量通病。该区域路基应采取以下措施,主动控制:

2.16.1 如该区域不是分离路基,设计应考虑在左右幅之间增设挡土墙,以利确保该区域路基填筑质量。

2.16.2 该区域宜在桥梁幅梁板安装前组织实施路基幅的支挡工程和路基填筑施工。 2.16.3 承包人应根据该处桥梁、路基施工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序,制定该区域路基填筑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

2.17 施工便道的设置应考虑尽可能减小对路基工程质量的影响。设置原则如下: 2.17.1 条件允许的,施工便道宜根据地势布设在主线外的一侧,尽可能设置在路基坡脚及小型构造物洞口、桥梁锥坡以外。

2.17.2 设置在填方路基范围内的施工便道,应按主线路基填筑质量标准用合格的填料分层填筑,并应将边坡按1:1坡度分层留台阶,以利于后续路基填筑搭接。

2.17.3 桥涵构造物处上下主线便道附近的路基填筑时,应按1:1坡度分层留台阶,以利桥涵构造物完工通行后该处便道路基填筑搭接。

2.18 路基工程完成后部分原施工便道区域路基、路面出现纵向裂缝是我省高速公路的质量通病。主要原因一是填方路基范围内未经压实的便道最终成为路基的一部分;二是上下主线路基处的便道填缺在填筑之前未进行反挖处理、填缺填筑不规范等。应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处治。

2.18.1 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均应逐一建立施工便道台帐,并逐一明确并落实便道处理责任人。承包人应根据便道设置情况制定施工便道专项处理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严格组织实施,监理工程师必须对便道的处理全过程旁站监控。施工便道处理应逐一保存影像资料。

2.18.2 未按路基标准压实的主线范围内的便道,其周边路基填筑前,必须挖除。 2.18.3 主线范围内的便道周边路基填筑时,应做好与已压实便道的分层搭接台阶处理,搭接长度不宜小于1米。

2.18.4 桥涵构造物处上下主线便道填缺处理前,便道周边路基及便道表面均应挖出硬台阶,分层填筑压实。

2.19 桥梁、涵洞、通道挖基土应及时清理出路基填筑范围。

2.20 必要的临时排水措施是确保路基土石方施工质量,抓好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重要环节。

2.20.1 为防止雨水冲刷边坡,污染农田、水塘、库区,雨季填方路基两侧顶面边缘及坡脚处宜设置临时挡水埂,凹曲线最低点及其它部位下边坡应设置临时排水槽。

2.20.2 挖方路段施工前及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截排地表水和导排地下水,雨季开挖底面应根据土质情况设置临时排水沟;达到设计标高后必须及时开挖施作路堑边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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