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20、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应遵守企业名称管理规定。故在企业名称中不能出现(\)或者(\)字样。
21、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 )予以清偿。
2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组织上采用( )的形式。 2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 )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24、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合营企业在登记机关登记的( )总额,应为合营各方( )之和。
25、合营各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称为比例。合营企业的外方出资一般不得低于( )的25%。
26、合营企业合营合同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 ),并且应当在( )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27、合营企业合营合同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 ),并且应当在( )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28、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法律性质上来讲,是( )合营企业。
29、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国合作者的出
资一般不得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 )。
30、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合作企业的( )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可以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办法。
31、外资企业即外商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 )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 )。 32、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 )为限,外资企业以其( )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三、判断改错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 2、普通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财产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技术等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
3、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必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
4、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执行事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
5、入伙后,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其入伙前的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论入伙人与原合伙人就此问题是否有
其他约定,其约定不得对抗合伙企业的债权人。( ) 6、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7、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
8、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是一个人,并且是一个自然人。这里的自然人既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也包括外国的自然人。( )
9、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但不设股东会,以董事会为其最高权力机构。( )
1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都具有中国法人资格;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可以具有中国法人资格,也可以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
11、全体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12、国有企业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 )
13、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 14、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
15、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16、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 )
17、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 ) 18、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因此要求其退伙。( ) 四、单项选择
1、甲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为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当甲个人财产不足清偿乙的债务时,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所拥有的权利,该权利是( )。 A.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自行接管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以该债权抵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2、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外国合营者的投资额一般不得低于合营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是( )。
A、15% B、20% C、 25% D、50%
3、根据有关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约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额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比例是( )。
A、15% B.20% C.25% D 、30%
4、合营企业的资本由( )和( )构成。
A、注册资本;流动资金 B、注册资本;借贷资本
C、注册资本;基本建设资金 D、注册资本;投资总额
5、甲乙丙三人经营合伙企业,同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但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对外签订合同需经三人一致同意。后甲在未经乙、丙同意的情况下与A企业签订了一份合同,则该合同( )。
A、 无效 B 、可以在乙、丙追认后生效 C 、为可撤销的合同 D、为有效合同
6、李某、王某、丁某订立合伙企业协议约定,企业事务由李某和王某执行;丁某提供资金,但不从事管理,不承担企业的债务,但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收益。该约定的效力应当是:( )
A、有效,合伙协议属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B、无效,合伙企业不得成立
C、该部分无效不影响李某、王某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但丁某不得成为合伙人
D、部分无效,应当由三人共同承担企业的亏损 7、周某于2001年2月投资设立一个从事水产品加工的个人独资企业,周某因身体原因委托何某管理企业事务。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