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的停留。
8、装卸物件特别是在将落槽时,不可将手伸入物件下面去工作。 9、起重物件时,必须做好紧密联系,必要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参加起重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在物件离地时,应测试、检查钢丝绳、轧头等有否松动。
九、起重设备(吊车、行车等)安全使用规则
1、起吊前必须对电机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和试运转。
2、操作时思想高度集中,开车前要发出音响信号,并注意观察附近设备和人员活动情况。
3、禁止超负荷起吊,对所吊重物重量估计不足时,应作试吊试验,以防超负荷起吊发生断钢丝绳事故。
4、吊运物件要稳起稳落,严禁剧烈摆动,忽起忽落等冒险操作。 5、物件应垂直起吊,不可斜吊或远距离拖吊,严禁吊运物件从作业人员的上方通过。
6、在运行中发现吊机有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未找出故障原因前不可开机。
7、钢丝绳要定期检查,发现断股,应及时调换。
8、对各种连接罗栓、销轴、吊钩等受力部件要经常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损坏或裂纹要及时更换。
9、没有专用工具,不准吊运气瓶之类的受压容器。
10、吊运时,被吊物件上不允许放物件,更不允许站人,工作完毕,吊钩应停在二米以上高空。
11、电梯载重量不得超过额定标准。
12、轮胎吊在工作时,应检查胶轮及活撑脚是否平稳着地。
十、蒸汽药液容器的操作安全
1、开启阀门应侧面站立,并应由小而大缓慢进行,不可猛力开启。 2、如阀门上套有皮管,开启时管口方向朝安全位置,不平服的皮管在没有扭力时再开启。
3、可能触及伤人的蒸汽管路与设备,必须用石棉等隔热物包扎起来。 4、检修蒸汽管路与设备时,必须先关好蒸汽总阀门,并放空蒸汽与热水,以防水汽冲出伤人。
5、用蒸汽加热应先放水,当水满出蒸汽管口时,再开启阀门。
6、搬运和倒灌硫酸、盐酸、碱液等腐蚀性强的化学药品,必须戴好防护眼镜及其它防护用具,倒灌时脸部应向侧。
7、稀释浓的强酸,应将酸慢慢倒入水中,切勿将水倒入酸中,以免溅出和爆炸。
8、凡硫酸、盐酸、碱液等溅入眼内或皮肤上,应立即用清水冲洗,然后视轻重程度去医务室治疗。
十一、受压容器
1、受压容器应由专职或指定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员不准擅自操作。 2、各种受压容器不准超压使用。
3、受压容器和管道受压时,严禁撞击和烧焊。
4、受压容器的安全阀,须铅封印;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准随便拆除。 5、根据受压容器的大小,装置合理的压力表,压力表与安全阀必须经常保持灵敏有效,如有失灵现象,应立即修理或调换。
6、受压容器在使用时,专职工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离开时必须请组长或专人看管。
7、各种气瓶存放或使用必须距离明火十米,并避免在太阳下爆晒,搬运时防止撞击。
8、氧气瓶防止油腻沾污,不准与可燃气瓶放在一起。
十二、深入容器内进行检修、烧焊、清洗等工作的安全
1、进入容器内做任何工作,都应事先打开所有孔眼,关闭不能开启的管道阀门(蒸汽水等)口,外设专人监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在容器内烧焊或做其他工作,应时停时续,随时外出休息,以免缺氧后造成窒息。
3、进入通风不良狭小的容器内工作,特别是浆池、阴井、下水道,监护人监视内部人员的动态,根据情况准备好急救措施,防止硫化氢气体中毒。
4、铁制容器内照明,应用12伏低压行灯、变压器不准放入容器内或潮湿处及金属导体上。
十三、登高作业安全
1、在二米以上(含二米)高空危险地区作业,登高者必须带上安全帽,安全带要缚在坚固的结构上,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
2、登高作业时,不可穿硬底或塑料底鞋。
3、登高作业时,要注意周围电线,防止触电,必要时切断电源作业。 4、影响地面安全的危险工程,在高空作业的下方要用绳或栏杆围住后工作,必要时现场应有人监护。
5、禁止上下抛扔工具和其他物件,必须用绳子传递,如需往下扔物件时要有人监护。
6、登高作业下方不许作业,如生产需要必须工作,应戴上安全帽。 7、在梯子上面工作时,梯子下面要有人扶牢或梯顶用绳子缚牢,必要时扶梯人要戴安全帽,直梯斜度以60-70度为宜,登梯上、下人要面对梯子。
8、在顶棚屋架上作业,事先应检查顶面承受压力,对于不能保持操作安全的场所,要采取各种有效的防护措施。
9、石棉瓦屋面,玻璃钢顶棚不准行走,确因工作需要行走时,必须踏在木行条上或设置专用设备等物垫在瓦上才能作业。
10、悬空作业或较大坡度的斜面工作,必须系安全带。
11、背料上堆,踏板下面要设安全网、安全垫或采取其他防范措施,跳板的坡度不准超过10度。
12、跳板必须质地坚固,安全平稳,厚度不少于5厘米,超过3米长的跳板不准同时站立2人工作。
13、对技术改造、设备搬迁、房屋修理等临时性登高作业,必须具有可靠安全措施才能作业。
14、进行高空焊割作业,必须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并划出安全防护区,不准行人进入。
15、登高修理电器设备时,一定要切断电源,并挂上警告牌才能作业。 16、在登高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可打闹、玩笑,不准坐在无围栏处休息。 17、对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精神病、美尼尔氏症、贫血、严重关节炎等疾病者不准登高作业,大风、大雾、冰雪天气不宜登高作业。如发生紧急抢修等特殊情况,要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才能作业。
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一、汽车司机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管理规则。
2、驾驶员必须携带驾驶证,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谈笑和其他妨碍安全的任何动作,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3、行驶前必须检查车辆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
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4、行驶前,应检查周围有无障碍物,鸣号起步。 5、在上下乘员时,必须做到停稳开门,关门起步。
6、在行驶中,应随时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动态,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拐弯5公里;车间、库房3公里;叉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并鸣号示意。
7、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应按指定地点依次停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
8、在吊车下面装卸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
二、车辆修理安全规程
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铲车等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位,以防打伤头、手。
5、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证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证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以防失火。
7、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辆未停妥,严禁上下。
9、凡在夜晚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车辆须气割、烧焊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三、牵引车、叉车、拖拉机、铲车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加强安全行车责任感,严格遵守本规程。
2、司机必须持有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3、各种生产用车,必须有保证安全音响器、大小灯、方向灯、转向器、制动器等必须灵敏可靠。
4、在行驶前,应查看周围行人或障碍物,鸣号起步。
5、行驶时应注意来往车辆行人的动态,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拐弯时速5公里;车间、库房3公里;叉路口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6、同方向行驶的车辆,前后两车的距离至少在10米以上,不得后车超前车。 7、车辆调头、倒车必须密切注意来往车辆、行人和周围情况,慢速进行。 8、随车乘员驾驶室设有坐位的只准坐二人(包括司机),其他部位一律不准乘坐,挂车一律禁止乘人。
9、车辆在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和扒车、跳车。 10、夜间临时停车在车间门口和交叉路口,应开放小灯,司机不得远离。 11、车辆在吊车下面装卸物件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以防落物伤人。 12、叉车作业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行驶时铲件离地高度不得高于0.5米。
13、行驶时,禁止吸烟、饮食、谈笑或其他妨碍安全动作。
14、司机离开车辆必须将开关钥匙随身带走。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灭,叉车铲脚应放落地面。
15、机动车如发生重大事故,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经有关部门现场观察分析后才可变动现场。
吸烟防火制度
1、进入生产区一律禁止吸烟。 2、厂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3、在易燃物品的仓库(成品库、油库)、原料场动火烧焊,必须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批同意派消防人员在场,采取防火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4、汽车(包括拖拉机)要进入原料场的,排气管带好防火罩。
5、全厂职工(包括外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厂内安全防火制度,严禁吸烟和玩弄火种,违反者按消防管理法规严肃处理。
主要工具使用安全规程
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工具应定期检查,电气起重等特殊工具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电气工具必须有良好接地(如三芯线),没有接地装置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