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吨)生产线为例,其窑头的废气量约为25万m/小时左右,新建两套袋式除尘装置(窑头、窑尾各一套),需投入资金约1000万元。
据测算,目前正常情况下每生产1吨水泥,用于环保方面的运行费用约在10元左右。袋式除尘的运行费用较电除尘约高10~20%。由此可以算出,一台φ4.0×58M的干法旋窑(年产量65万吨)生产线,一年将增加除尘费用约65~130万元。
标准实施后新建生产线的水泥窑颗粒物标准执行为30mg/Nm3,与目前50mg/Nm3的标准相比,需增加额外投资以达到更严格的标准。以单线产量2500t/d计,需增加投资约200万元,占生产线总投资(约2亿元)的1.0%。目前水泥生产线的整体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的8~10%,标准提高后,相应环保投资增加的比例为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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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标准实施的建议
1. 对新污染源企业审批应严格按本标准的要求实施,必须着重审核把关,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同时,应逐步提高企业违法排污的成本,引导企业增加污染治理设施投资,防止出现新的环境污染问题。
2. 重视水泥行业污染防治技术研究,特别是氮氧化物控制技术研究及产业化,鼓励产、学、研合作,尽快推动我省氮氧化物控制技术的规模化示范应用和产业化,为氮氧化物的大规模削减提供更多技术支撑。
3. 积极推动现有水泥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建设清洁生产技术平台,鼓励技术共享,推广减污增效的改造技术。
4. 执行排污新标准水泥企业势必要加大治污设备投入、增加生产成本。希望政府能出台有关环保治理的扶持鼓励政策。
5. 在加快水泥落后产能退出时,建议政府部门能给予淘汰企业优惠政策,以鼓励其转产转业、关闭停业。
标准编制组 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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