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划期限 近期 2008年-2010年;中期 2011年-2015年; 远期 2016年-2020年;远景 2020年以后。 第五节 规划强制性内容 一、区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区域。包括: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公益林区、退耕还林地区、湿地、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敏感区、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生态廊道和绿地,其它禁止开发、限制开发地区。 二、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包括:高速公路、干线公路、铁路、港口、机场、区域性电厂和高压输电网、天然气门站与主干管、防洪、滞洪、水利枢纽、区域引水等工程。 三、涉及相邻城市的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包括:城市取水口、城市污水排放口、城市垃圾处理场等。 四、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方向等。 本规划强制性内容(详见附表:区域规划强制性内容一览表)是对区域规划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的基本依据。对违反本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地区和单位,要公开曝光,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 24 —
第二章 城市群发展战略目标 第一节 战略定位 长株潭城市群的战略定位是: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的示范区,中部崛起的重要增长极,全省新型城市化、新型工业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引领区,具有国际品质的现代化生态型城市群。 第二节 战略重点 长株潭城市群总体发展战略为:建设“两型”社会、实现科学跨越。战略重点是: ——坚持核心带动,促进跨越发展。加强城市群核心区的规划建设,作为建设“两型”社会的基础平台、区域发展重点和一体化建设的空间载体,大力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实施,实现优势地区率先发展,带动长株潭城市群和全省跨越式发展。 ——加快产业“两型化”,推进新型工业化。发挥科技创新的先导示范作用,依靠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和信息化,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提升基础工业,发展现代农业。 ——强化生态格局和湘江治理,塑造高品质生态环境。以“南治水为主、北治气为主”为原则,突出湘江综合治理。以“强化生态特色,彰显湖湘魅力”为原则,合理利用三市结合部的空间开放式绿心、湘江生态带等生态区域,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布局合理、生态良好、环境优美、适宜人居的生态环境。 ——发展社会事业,推动城乡和谐。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构建更加合理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推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 25 —
制,改善乡村地区生活环境,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和劳动力转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坚持集约发展,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构建城镇紧凑发展的空间结构,推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加快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 ——建设综合交通体系,提高城乡运行效率。以一体化交通网络和公共交通体系建设为重点,将城市交通体系向乡村地区延伸,协调城乡空间资源开发。 ——提升存量空间、创新增量空间,推进空间高效利用。整合现有工业园区,建立产业退出机制,淘汰“两高”、“五小”企业。加快旧城和城中村改造,整合乡村居民点。探索土地、能源、水资源节约和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模式,形成符合“两型”社会要求的新型城乡空间形态。 第三节 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到2010年,试验区建设全面启动,共建共享的综合基础设施框架体系初步形成,以湘江为重点的流域综合治理和保护模式基本建立,以清水塘、竹埠港为重点的循环经济发展初见成效,长株潭与周边岳阳、衡阳、常德、益阳、娄底等市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格局初步形成。人均GDP超过3.8万元,总人口达到1450万人,城市化水平高于60%。 中期目标。到2015年,试验区建设纵深推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产业优化等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初步形成。人均GDP达到6.7万元,总人口1600万人,城市化水平高于7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07年降低35%,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93%以上,饮用水源达标率为98%、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5%,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 26 —
大幅削减。 远期目标。到2020年,“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主要任务基本完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模式基本建立,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地区人均GDP达到11万元,三市总人口1800万人,城市化水平80%以上。 专栏2 长株潭城市群发展指标 序指 标 号 1 人均GDP(万元/人)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2 (%) 3 常住人口规模(万人) 4 城市化率(%) 万元GDP能耗降低(在2007年基5 础上降低%) 6 单位面积产出(亿元/ km) 22007年 2.56 13.6 1350 53.4 -- 1 215 55.2 8.4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性 质 3.8 18 1450 >60 17 1.25 200 55.4 10.0 6 26 1600 >70 35 1.67 150 55.7 12 11 35 1800 >80 47 2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7 单位GDP取水量(m3/万元) 8 区域森林覆盖率(%) 9 人均城市公共绿地(m2/人) 100 56.0 >12 低于全国达到全国低于全国10 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 平均水平约束性 平均水平 平均水平 10% — 27 —
第三章 城市群核心区发展战略和空间规划 第一节 核心区空间范围 空间范围涵盖长沙、株洲、湘潭市区,望城县全境,浏阳市、醴陵市、韶山市、湘乡市、宁乡县、长沙县、株洲县、湘潭县、赫山区、云溪区、湘阴县、汨罗市、屈原管理区的一部分,总面积8448.18平方公里。 专栏3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面积一览表 地 区 长沙市区 株洲市区 湘潭市区 长沙县 望城县 浏阳市 宁乡县 株洲县 醴陵市 面积(k㎡) 947.27 535.39 279.74 1218.8 970.36 427.10 317.31 602.70 725.80 地 区 湘潭县 湘乡市 韶山市 赫山区 湘阴县 汨罗市 云溪区 屈原管理区 面积(k㎡) 1052.70 336.20 127.80 228.50 378.64 204.00 23.68 72.19 合 计:8448.18 第二节 核心区空间发展战略 一、东优西进,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优化湘江以东的长沙、株洲、湘潭城区,依托机场、高铁等开放性基础设施,重点布局现代服务业,依托现有制造业基础,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在湘— 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