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11煤矿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通风安全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
1、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员工培训方面工作的落实。
2、按照年度、季度培训计划要求,负责员工安全生产工作培训过程的督促、检查,并持续保证培训效果和培训后的有效评价;
3、员工持证上岗人员达100%;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培复试。
4、保证新工人不少于3个月的岗前培训,合格后再分配上岗,上岗合格率达100%。 5、保证人力资源部下达的换井,换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6、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达100%,在岗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培复试人员不低于100%。
7、保证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培训指示完成。
8、注重质量因素、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培训,树立科学发展观,保证矿山安全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9、通知外出安全培训事项,并将安全培训人员送达或安排到所培单位或地点,随时了解安全培训人员的学习情况。
10、及时办理并发现外出安全培训人员所取得的资格证、便携式卡。 11、每次证件办理完毕要及时将证件及档案交档案室归档。 12、负责全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定期复培复试工作。
13、对安全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登记,每月将经费使用情况,报总经理审查。 14、半年对安全培训工作进行一次管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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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11煤矿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通风安全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决定、通知、指令等,对全部的安全负主要责任。
2、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计划和各项措施。
3、按时召开部务会,对本部安全工作、计划进行周密布臵和安排。 4、负责查隐患,查“三违”。
5、负责全部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及安全活动,制定本部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情况。
6、组织本部安全检查监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落实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7、在经理直接领导下,对通风安全部的安全管理体制目标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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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11煤矿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通风安全部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政策和煤矿“三大规程”。 2、负责编制和审批作业规程时,要考虑“一通三防”部分的措施是否全面,并加以完善,确保安全生产。
3、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
4、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本职范围内职工安全教育和计划培训。
5、不断深入现场了解通风、瓦斯管理,防治粉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6、积极学习先进技术,推进先进经验,搞好技术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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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11煤矿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有关文件精神。 2、对接受的资料认真筛选,运行及时,准确无误。
3、对各种汇报表按照台账认真统计,不营私舞弊、不徇私情、不弄作假,保证认真过细,向上级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4、对各种资料收集归类后,不向无关人员泄露秘密,做到妥善保管。
5、对出现的工伤,由矿井出示证明,写明作业地点、工伤部位、工伤时间等,向领导提供准确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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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11煤矿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瓦斯传感器调校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2、每7天必须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按规程对甲烷传感器调校1次,并在地面稳定运行24小时后,传感器各项指标符合规定,方可拿入下井使用。
3、瓦斯传感器每7天由作业队组在现场更换,更换的前一天到检定室领用调校好的传感器,替换下的传感器最迟于次日交回检定室。
4、作业队组要在现场备用甲烷传感器,所备用的传感器要有防潮措施,运行中的传感器出现故障时,立即更换。备用传感器使用以后,必须于下一班次重新备用传感器。
5、传感器校验工负责传感器的调试,校验工作,对入井使用的传感器必须用标准气样进行校验,保证传感器的显示准确、可靠。
6、传感器校验员必须按规定对使用的传感器进行定期校正,并作好传感器的校验记录。
7、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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