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网新建风电场并网验收流程0718

2019-05-17 17:33

山东电网新建风电场并网验收流程

2011年7月试行

一 工作内容

1.受理、审查新建风电场并网验收申请 2.组织实施并网必备条件现场验收 3.反馈并网验收结果

二 工作依据 1.《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Q/GDW392-2009)

2.《风电调度运行管理规范》(Q/GDW-2009) 3.《山东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鲁电集团调【2009】471号) 4.《山东电网风电调度管理规定》 5.《风电场并网调度协议》

6.《山东电网风电场并网验收测试规程(试行)》 7.《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能源局【2010】433号) 8.《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场功率预测预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177号)

9.《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182号)

三 相关附件

1.风电场并网验收申请书 2.风电场并网验收流程

3.风电场并网验收大纲

4.风电场并网必备条件验收确认书 5.风电场并网验收报告 6.风电场并网验收资料 7.风电场并网测试方案及协议 附件1:

风电场并网验收申请书

一 设备名称、启动范围

二 预定并网日期、试运计划

三 试运工作对电网的要求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四 有关联系方式 姓 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 1 -

手 机 电子邮箱 省调传真:0531-80124943 地调意见(签字盖章): 中心领导批示: 附件2:

风电场并网验收流程 序号 管理 程序 工作内容 满足《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的通知》《、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山东电网风电调度管理规定》、《并网调度协议》及《山东电网风电场并网验风电场并网风电场、地调 时限要求 责任岗位 1 申请 提交 收测试规程(试行)》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前15个工作已列入省调月度投产计划,拟并网风电场日 按省调要求自查合格,提出并网测试方案并签订测试协议后向所属地调提交并网验收申请书,地调同意后报省调技术处。 2 申请 受理 成立验对拟并网风电场的验收申请进行审查,对收到申请书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通知。 后5个工作日内 通过地调验收后,省调下发通知,组织成立风电场验收专家组,成员至少包括:省调(技术处、自动化处);研究院新能源专家;相邻地调,本地地调有关人员。 拟并网风电场在收到确认通知后,与省调省调新能源管理专工 3 收专家组 省调新能源管理专工 4 验收 准备 协商验收具体事宜,并根据《山东电网风 电场并网验收资料》准备验收资料和现场验收准备。 组织验收专家组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风电场并网必备条件验收确认书》对风电场首次拟并网风电场进行并网验收。验收采取会并网前5个议验收方式,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设备核工作日 查,根据验收大纲组织验收。 向拟并网风电场书面反馈验收意见,对验风电场 5 组织 验收 省调新能源管理专工 6 问题 处理 收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要求风电场及时进省调新能源管按验收要求 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向调度机构提理专工 出验收申请,直到满足并网要求为止。 验收组出具验收报告,经省调领导批准后,由技术处通知拟并网风电场提交启动送电申请时间。 拟并网风电场向所属地调提交新设备启动申请,地调同意后报省调批复。 7 验收 确认 启动 送电 按省调调度规程 按省调调度规程 验收专家组 8 风电场、地调 注: 如第6个程序不符合条件,从第1个程序重新开始。 - 2 -

附件3:

风电场并网验收大纲

1. 验收申请流程

新建风电场满足《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的通知》、《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山东电网风电调度管理规定》、《并网调度协议》及《山东电网风电场并网验收测试规程(试行)》等规定的相关要求,拟并网风电场按省调要求自查合格,提出并网测试方案并签订测试协议后向所属地调提交并网验收申请书,地调同意后于风电场并网前15个工作日向省调技术处提出验收申请。技术处在收到申请书后5个工作日内,对拟并网风电场的验收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通知。风电场通过地调验收后,首次并网前5个工作日,省调技术处组织验收专家组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风电场并网必备条件验收确认书》对拟并网风电场进行并网验收。 2. 并网验收性质

新建风电场并网条件现场验收。 3. 并网验收依据

3.1 《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Q/GDW392-2009) 3.2 《风电调度运行管理规范》(Q/GDW-2009)

3.3 《山东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鲁电集团调【2009】471号) 3.4 《山东电网风电调度管理规定》 3.5 《风电场并网调度协议》

3.6 《山东电网风电场并网验收测试规程(试行)》 3.7 《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能源局【2010】433号)

3.8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场功率预测预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177号)

3.9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182号) 3.10 《山东电网并网风电场技术支持系统建设运行指导意见》 4. 并网验收目的

评价参加验收的风电场是否满足《风电场并网必备条件验收确认书》要求,向拟并网风电场书面反馈验收意见,对验收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要求风电场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向调度机构提出验收申请,直到满足并网要求为止,最后做出可否启动送电的结论。 5. 并网验收的组织形式 5.1 会议验收;

5.2 邀请有关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 5.3 验收专家组完成上述验收工作。

6. 验收审查内容

6.1 故障录波设备是否符合《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6.2 保护及重合闸装置能否满足电网要求; 6.3 消弧消谐装置是否按相关规定配置;

6.4 风电机组运行频率是否满足《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要求; 6.5 无功补偿设备类型、补偿容量、响应时间是否满足省调要求; 6.6 主变是否为有载调压,容量、变比是否满足要求; 6.7 是否按省调要求配置安全稳定控制装置;

6.8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风电场变电站是否配置了PMU;

6.9 是否提供用于安全稳定计算的机组数学模型和参数;

6.10 是否有配置AVC的资金计划,能否根据省调统一安排实现AVC功能;

- 3 -

6.11主接线方式和接入电压等级是否符合公司接入系统批复文件,与并网协议一致,设备命名与省调命名是否一致;

6.12装机明细、风机参数是否与并网调度协议一致;

6.13运行值班人员资质、生产条件、反事故措施、装备等是否完善; 6.14并网验收资料是否齐备;

6.15控制室配置是否符合省调要求;

6.16风电机组机型是否符合《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6.17低电压穿越能力是否符合《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6.18电能质量监测装置是否符合《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6.19有功控制系统能否实现远方单机控制,满足《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要求; 6.20机组自启动条件是否满足省调要求;

6.21有功恢复时功率变化率是否不小于10%额定功率/秒;

6.22配置的无功电压控制系统是否具备根据并网点电压水平调节无功输出的能力,其调节速

度和控制精度应能满足电网电压调节的要求,应能自动调整并网点电压在额定电压的97%~107%;

6.23风电机组相关性能检测(并网后)有无计划和测试协议;

6.24风电场运行特性及模型参数检测(并网后)有无测试协议;

6.25是否按省调要求建立风电场技术支持系统,并经省调验收合格; 6.26与省地调通信方式、遥测遥信遥调等信息接入是否是双通道接入,能否传输风机、风力、遥调信息;

6.27是否有配置AGC的资金计划,能否根据省调统一安排实现AGC功能。 7. 验收会议程序 7.1 宣布开会;

7.2 宣布对验收申请的批复函; 7.3 风电公司领导致欢迎词;

7.4 宣布验收专家名单:组长、副组长、成员; 7.5 验收组组长主持会议; 7.6 风电场汇报; 7.7 专家提问;

7.8 检查现场设备情况;

7.9 验收专家组讨论形成并通过验收意见; 7.10 宣布验收意见; 7.11 风电公司表态; 7.12 会议小结;

7.13 宣布会议结束。

8. 提供审查的验收资料目录

8.1 风电场并网必备条件验收确认书;

8.2 风电场设备配置情况、设备的使用及维护说明书(电子版和书面文档); 8.3 批复文件;

8.4 并网调度协议;

8.5 风电场相关运行管理制度、反事故预案(电子版和书面文档);

8.6 风电场并网验收资料汇编(注:根据《风电场并网验收资料》要求,针对风电场并网必备条件验收确认书中的每一项内容,提供支持性文件资料,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版)。

- 4 -

附件4:

风电场并网必备条件验收确认书 序 号 负责 项目 专业 在升压站安装故障录波仪,能够记录故障前10s到故障后60s的情况,110kV及以上系统并网的风电场按省调要求数据传送至省调和所属地调。 继电 2 保护 保护及重合闸装置 110kV及以下按直配线、220kV及以上按联络线配置。 汇集线系统的母线应配置母差保护。 汇集线系统应采用经电阻或消弧线圈接地方式,不应采用不接地或经消弧柜接继电 3 保护 消弧消谐装置 地方式。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应能快速消弧或切除。 汇集线系统的母线PT开关柜内须装设一次消谐装置。 在49.5Hz~50.2Hz频率范围(含边界值)内连续运行;在48Hz~49.5Hz频率范围运行 4 方式 风电机组频率保护参数 (含48Hz)内,每次频率低于49.5Hz时要求至少能运行30min;频率50.2Hz~51Hz时,每次频率高于50.2Hz时,要求至少能运行2min,并当频率高于50.2Hz时,不能有其他的风力发电机组启动。 安装具有自动电压调节能力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动态调节的响应时间不大于每期工程(装机容量不超过50MW)无功补偿设备类型、30ms,补偿容量应满足-6~+12MVar的最低要补偿容量 求;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应满足在风电场各种工况下全容量在线动态调整的要求。 主变类型、容量 方式 7 运行 安全稳定控制装置 按省调要求配置安全稳定控制装置。 配置有载调压变,变比和容量满足要求。 验收要求 结论 验收 签字 继电 1 保护 故障录波设备 运行 5 方式 运行 6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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