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负责 项目 专业 方式 运行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配置PMU,满足省调要求。 验收要求 验收 签字 结论 8 方式 运行 9 方式 运行 10 方式 PMU配置情况 模型及计算参数 提供用于电网安全稳定计算的机组数学模型和参数 AVC 有资金计划,应根据省调统一安排实现AVC功能。 风电场与电网的连接方式、电气主接线 调度 11 运行 调度命名、主接线方式、接入电压等级 方式、出线电压等级、出线方向(落点)和出线回路数与并网调度协议一致,符合公司接入系统批复文件。设备命名与省、地调调度命名一致。 风电场提供的技术参数包括:风机型号、风轮直径、切入风速、额定风速、切出风速、发电机型号及模型、变流器型号 调度 12 运行 装机明细、风机参数 及性能参数、单机容量、发电机电压、功率调节速率(典型出力下的爬坡、下降速率)、机组有功(无功)特性曲线、功率因数。以上参数与并网调度协议一致。 调度 13 运行 运行值班人员要求 运行值班人员应通过有关电网安全运行规定的培训并经电网调度机构资格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具备电气运行规程和紧急事故处理预案,并上报电网调度机构;与电网安全相关的运行、检修规程及管理制度满足电网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根据调度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控制室装有专线调度电话,具备录音功能,实行24小时值班,可实现远方监视与控制。 调度 14 运行 并网前的资料准备 调度 15 运行 控制室要求 - 6 -
序 号 负责 项目 专业 符合《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并提供检测报告。 风电机组具有在并网点电压跌至 20%额定电压时能够保证不脱网连续运行 625ms 的能力;风电场并网点电压在发生跌落后 2s 内能够恢复到额定电压的 90%时,风电机组能够保证不脱网连续运行; 风电机组应具有必要的高电压穿越能力,在并网点电压在0.9~1.1倍额定电压(含边界值)内时能正常运行。 配置电能质量监测设备,实时监测的风电场电能质量(包括电压偏差、电压变验收要求 验收 签字 结论 16 新能源 风电机组机型 低电压(高电压)穿17 新能源 越能力 18 新能源 电能质量监测装置 动、闪变、谐波等)符合《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并能够按照调度要求上传有关信息。 配置有功功率控制系统,具备远方单机有功功率控制能力,接收并自动执行电网调度部门发送的有功功率控制信号,确保风电场有功功率值符合省调给定值;在电网紧急情况下,风电场应能快速自动切除部分机组乃至整个风电场。 一般不允许机组自动启动,系统发生扰动后,待系统的电压和频率恢复正常,需延时20s~5min后才允许并网。 电网故障期间没有切出电网的风电场, 19 新能源 有功控制功能 20 新能源 机组自启动条件 21 新能源 有功恢复时功率变其有功功率在电网故障清除后应快速恢复,以至少 10%额定功率/秒的功率变化率 化率恢复至故障前的值。 风电机组功率因数应在-0.95~+0.95变化范围之间可控; 22 新能源 无功控制功能 配置的无功电压控制系统具备根据并网点电压水平调节无功输出,参与电网电压调节的能力,其调节速度和控制精度- 7 -
序 号 负责 项目 专业 应能满足电网电压调节的要求。电网电压正常时,风电场应能自动调整并网点电压在额定电压的97%~107%; 具有通过调整有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头控制场内电压的能力,确保场内风电机组在风电场并网点的电压偏差在其额定电压的-10%~+10%之间(含边界值)时能正常运行。 并网后风电机组相关性能检测 验收要求 验收 签字 结论 23 新能源 有检测计划,已签订测试协议。 并网后风电场运行24 新能源 特性及模型参数检有检测计划,已签订测试协议。 测 按《山东电网并网风电场技术支持系统建设运行指导意见》建设,并经省调验收合格。 风电功率预测系统具有0~48h短期风电风电场技术支持系功率预测以及15min~4h超短期风电功25 自动化 统 率预测功能,预测值的时间分辨率为15min。 风电场须开放风电机组的通信协议,能够上传风电机组的监控数据。 与省地调通信方式、双通道接入,传输的信号满足省、地调26 自动化 遥测遥信遥调等信要求。 息接入 有资金计划,根据省调统一安排实现AGC功能。 27 自动化 AGC - 8 -
附件5:
风电场并网验收报告 风电场调度名称 风电场全称 验收组组长 验收组成员 验收存在问题: 1. 2. 3. 4. 整改措施(量质期): 1. 2. 3. 4. 验收结论: 验收专家组签字: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风电场负责人 验收时间 - 9 -
附件6:
风电场并网验收资料
(模板,装订成册时加目录)
一 风电场基本情况
1. 主接线以及并网方式、接入电压等级
与并网协议一致,符合公司接入系统批复文件。
风电场需提供风电场电气主接线图纸、公司关于风电场接入系统的批复文件。 2. 装机明细、风机参数
与并网调度协议一致。
风电场需提供的技术参数包括:风机型号、风轮直径、切入风速、额定风速、切出风速、发电机型号及模型、变流器型号及性能参数、单机容量、发电机电压、功率调节速率(典型出力下的爬坡、下降速率)、机组有功(无功)特性曲线、功率因数、变流器等主要设备及材料清册。
二 风电场设备配置 1. 消弧消谐装置
提供汇集线系统的接地方式,消弧消谐装置的产品说明书。 2. 无功补偿设备类型、补偿容量
提供无功补偿装置的配置情况、产品的使用说明书、铭牌参数等。 3. 主变类型、容量
提供风电场的主变压器铭牌数据及参数。
4. 低电压穿越能力
提供风电机组的产品说明书及产品介绍。 5. 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控制装置
配置的机组涉网保护、并网线路及母线保护、风电场升压站一次和二次设备的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控制装置满足省调及并网协议中关于过流、短路等保护的要求。
注:根据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品型号、功能说明、产品说明书等) 6. 调度自动化装置
5.1 风电场应配置计算机监控系统1套,其中远动通信装置应双机冗余配置;传输通道为数
字专线和网络互备;传输规约为DL/T 634.5101-2002、DL/T 634.5104-2002、DL/T 719-2000;
5.2 风电场应配置电能量远方终端设备1套,传输通道为网络和电话拨号互备;传输规约为DL/T 719-2000;
5.3 风电场应配置路由器2台、交换机2台、纵向加密认证装置2台、SDH 2M链路2条;
采用MPLS VPN、IP over IP技术体制,将2套相互独立的网络设备分别接入省、地调接入网相应节点;
5.4 风电场其它设备按《并网发电厂调度自动化设备(子系统)配置规范》(调自[2010]39号)要求配置;
5.5 风电场应按《并网发电厂调度自动化信息接入规范》(调自[2010]39号)接入和上传常规的自动化基础数据;
5.6 风机监控系统与升压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应具有通信功能,实现风机实时信息的上传。
注:根据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品型号、功能说明、产品说明书等)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