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矿井水害综合防治措施
G、对于巷道破碎和淋水段特别加强支护,并采取导水等措施以免淋水直接淋至电缆上腐蚀电缆,巷道排水沟按规定设置并及时清理,巷道要保证排水坡度,对于巷道局部地段低洼积水段要设潜水泵或泥浆泵及时排水。
H、以后掘进的开拓、准备巷道应根据井下地层情况选择稳定、淋水小的岩层,尽量避免穿过断层等构造带。
3、探放水注意事项
A、安装钻机探水前,要遵守下列规定:
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测量和防探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B、探水钻孔应保持适当的超前距、帮距和密度。
C、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之前,必须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准继续钻进。特别危险的地区,应有躲避场所,并规定避灾路线。
D、钻孔内水压过大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E、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F、在钻探过程中,如发现孔内显著变软,沿钻杆向外流水等透空征兆时,应立即停钻,旋紧安全套管上的钻杆卡,切勿移动和起拔,钻机后面严禁站人,以免有害气体和大量积水突然涌出或高压水将钻杆顶出
27 第六章 矿井水害综合防治措施
伤人。待检查各项措施并加固迎头等工作进行完毕后再行放水。
G、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老空积水区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准用钻机探放水。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工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H、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放水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孔内放出的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的含量,以便采取措施。
I、排除下山的积水以及恢复被淹井巷前,必须有矿山救护队检查水面上的空气成分,发现有害气体,必须及时处理。排水过程中,如有被水封住的有害气体突然涌出的可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J、严格鉴定放水效果,放水工作应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放水终了时将会出现下列一些现象:
完全不淌水,向里进风或向外出风;水流始终不断,但没有压力;捅捣时有小水流,不捅捣时无水,这时可停止放水,继续进行掘进工作。
K、进行探放水施工作业前,矿技术负责人必须结合探水巷道的实际,另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探放水作业人员一旦面临宊水威胁时的避灾线路。
L、进行探放水施工作业前,必须提前撤出可能受探水作业地点宊水威胁的其它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工作地点的所有人员。 二、防水措施
28 第六章 矿井水害综合防治措施
必须及时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排水系统。
1、在煤层风氧化带、小窑老窑、采空区、断裂破碎带周围,开采水平和采区之间留设防水安全煤柱。
2、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窑或相邻煤矿时,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并在水淹区域标出探水线的位置。采掘到探水线位置时,必须探水前进。
3、接近含水层及与之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塌陷区时,必须查出其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柱。巷道必须穿过上述构造时,必须探水前进。如果前方有水,应超前注浆封堵加固,必要时预先建筑防水闸门或采取其他防治措施。
4、因本煤矿开采历史悠久,采空区及相邻老窑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积水,在上述充水区的边缘,为预防水害均应在煤层中划出20m作为防水煤柱。 三、堵水措施
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贯入井下,必须采取修筑沟渠,排泄积水措施,对较低洼地点、塌陷区及地面裂隙应及时采取填坑、补凹、整平地表、修筑排洪沟等措施。另外为防止山洪爆发及地表水不至冲垮地面建筑物,应及时清理河床。 四、截水措施
根据矿井涌水量、突水量及透水量的大小,在矿井下修建水仓,截断及缓冲矿井涌水、透水对工作场所的危害。所有建(构)筑物周围均设置0.3×0.3m的排水沟,为防止雨季洪水进入井下,在井口上方及外沿设置0.5×0.5m的截水沟,顺自然冲沟排出场外。
29 第六章 矿井水害综合防治措施
五、排水措施
井下排水设施保证完好,水仓,水沟及时进行清理;应在积水仓设置三台功率为75kW潜水泵(其中一台备用)。 六、疏水降压措施
采取疏水降压的方法,把承压含水层的水头值降到隔水层能承受的安全水头值以下,并制订安全措施。对于局部不可疏降地段应先消除不可疏降的影响因素,才能实施带压开采,但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承压含水层不具备疏水降压条件时,必须采取建筑防水闸门、注浆加固底板、留设防水煤柱、增加抗灾强排能力等防水措施。
30 第七章 结论与建议
第七章 结论与建议
第一节 结论
1、新寨煤矿的矿床水文地质类型属于以顶底板直接充水的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中等的裂隙水充水矿床,水文地质勘查类型为Ⅱ类Ⅱ型。
2、该煤矿直接充水水源主要是老采空区积水、断层导水是本矿矿区产生充水的主要充水水源,是矿山水害的主要水害类型,地表水、大气降是矿井间接充水水源为地表水。开采过程中应重点提防因断层导水、老采空区突水而引起突水淹井事故,暴雨季节做好防排水工作。
3、由于矿井直接与充水含水层接触分布面积广,直接接受德坞组地下水补给,一般情况下充水通道为岩石原生和采矿节理、裂隙为主,规模不大,为渗水、滴水、淋水。因此目前矿井充水方式主要为沿坑道和采空区顶板冒落裂隙带及构造裂隙向矿井充水;但是当开采揭穿断裂构造裂隙带时,有可能发生较大规模的突水。
4、矿区顶板厚度小于安全厚度,顶板岩体变形较大,对矿区水文地质条件改变较大。风化带裂隙水、第四系松散层孔隙水均有可能被导通和各煤采掘巷道的水力联系,对安全生产造成影响。
5、矿井开采深度+780m~+675m,最低侵蚀基准面标高为+770m,大部分未开采煤层均位于最低侵蚀基准面之下。煤层开采低于+770m的最低侵蚀基准面时,德坞组地层有可能接受地表水补给,增加岩层含水性和水压,提高突水发生的可能性。
6、矿井向深部、矿区边界、老系统边缘开采后,有从上部后侧部采空区积水、相邻老矿积水突水的可能。
7、根据计算结果,矿区未来开采正常涌水量为24.2m3/h,最大涌水量为72.6m3/h。,但该计算结果仅能代表正常开采中的涌水量,一旦发生突水事件,涌水量可能会远远高于估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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