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越墙、越门进出校园; 5、封闭时间堵门叫买物品或起哄; 6、冲击校校园大门,聚众闹事; 7、侮辱、殴打、防碍门卫执行公务。
四、 凡进入校园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关于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组织非正常集会、讲演、报告会等活动; 2、擅自无证在校园内经商;
3、违反规定在校园内乱张贴、散发文字材料; 4、防碍保卫人员执行公务;
5、干扰师生正常学习、工作、休息场所秩序;
6、寻衅滋事、制造事端或起哄闹事、危及他人人身安全; 7、打架斗殴,侵犯他人人身权利; 8、酗酒、赌博、调戏、侮辱女性; 9、携带、隐藏管制刀具或类似管制刀具;
10、国内新闻记者进入校园采访未获相关部门批准;
11、外国人、港澳台人员进入校园进行公务、业务活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 12、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成立社团或其他非正常组织。
五、 学院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条例》,不得出现下列情况:
1、私自使用电热杯、电炉、电磁炉、微波炉、电暧器等大功率电器具; 2、私接电源、私安插座等;
3、在易燃、易爆场所或其他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的地方吸烟、使用明火; 4、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杂物等。 5、违反规定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在宿舍内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点蜡烛、吸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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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堵塞、占用消防通道行为;
8、故意损坏或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等;
9、存在消防隐患的,安全保卫部门已发下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或不按时整改;
10、隐瞒火灾事故真象或未经允许擅自改变火灾事故现场。
六、 宿管人员、学生应自觉遵守《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不得出现以下情况:
1、值班人员私自脱岗造成不良后果; 2、故意扰乱宿舍秩序,影响他人休息; 3、男女生互串宿舍; 4、未经批准私自留他人住宿; 5、向楼外乱抛杂物、乱泼水等; 6、故意损坏宿舍设施;
7、在宿舍内隐藏刀具,钢管、角铁等管制物品; 8、在宿舍内喝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等; 9、偷窃、抢夺他人物品、现金等。
七、 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均应自觉遵守校园交通安全方面的规定,不得出现以下情况:
1、校外机动车未经允许驶入校园;
2、机动车在校园时速超过五公里或违章鸣笛; 3、机动车载物出校门时拒绝门卫检查; 4、校外机动车擅自在校园内存放过夜。
八、 在校园内举行集会、演讲、讲座或其他大型活动,组织者应在七十二小时之前将活动的内容、人数、活动地点、责任人等报主管领导审批,并到保卫处登记。申报人、责任人对活动的内容,安全负责。
九、 校园内所有人员均应自觉爱护公物,不得故意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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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各部门的贵重物品和现金要明确责任人,制定有效保管措施,不应该出现如下情况:
1、保险柜内超额存放现金;
2、保险柜不上锁,无防盗、报警实施; 3、因管理不善致使财产外流或被盗。
十一、 校园内禁止出现群体性闹事、罢课、罢餐、上访事件。 十二、 本规定解释权属保卫处,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
为积极应对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切实做好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校园内和谐安定,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工委和市教育工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师生生命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暴力、消防、饮食、治安等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原则及目标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坚持沉着、冷静,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4.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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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善安全规章制度、责任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 6.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果断的措施,确保校园安全和正常秩序。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丁家康 方志斌
副组长:茆书斌 胡其云 孙兴林 金辉 张广龙
成 员: 周泽山 叶树荣 魏华 祝建平 沈大华 夏菊华 何世峰 吴宏 童晓云 张俊娜 盛昌东 唐晓武 佘海月 各系部(分院、电大、企业办)、各直属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
(二)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坚决执行大学关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规定。
2.开展校园安全稳定应急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3.制定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全院师生开展安全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4.召开学院安全稳定工作专门会议,部署学院安全稳定工作,检查落实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重大事宜。
5.收集学院安全稳定工作信息,分析不安全因素,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6.一旦发生校园突发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组织、开展救助工作。
7.根据处理安全应急事故需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学院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各系部(分院、电大、企业办)、各部门必须全力支持配合。
(三)具体工作分工 1.教职工安全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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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丁家康、方志斌 责任人:叶树荣、周泽山 2.学生安全稳定工作
分管领导:胡其云 责任人:祝建平、佘海月、尹宗平 3.教学安全工作
分管领导:孙兴林 责任人:沈大华、童晓云、胡心红 4.后勤工安全工作
分管领导:茆书斌 责任人:吴宏、赵治俊、王永进 5.校园治安工作
分管领导:胡其云 责任人:祝建平、张咸福 6.疾病防治工作
分管领导:茆书斌 责任人:张孟 四、逐级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逐级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各类人员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稳定工作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应急处理运转有序。当发生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时,其报告程序为:
1.突发事件逐级报告程序:
学生 ↓ 班主任 ↓ 系(分院)
↓ 分管院领导 ↓ 学院领导小组
↑ 分管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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