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

2019-05-17 19:38

(四)突出素质教育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使素质教育的理念、要求和具体措施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的全过程。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不断完善政府主导、规范管理、课程核心、评价引领、督导保障的工作机制,全面建设合格学校、全面贯彻课程方案、全面培育合格学生,切实把时间还给学生、把健康还给学生、把能力还给学生,努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制定《山东省素质教育推进条例》,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统筹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实施的责任机制。不得以升学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唯一标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教育宣传和教育广告管理,为推进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改进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消除用人制度上的歧视行为,拓展多元化人才成长通道。对各种违规办学行为严格实施问责制度。

(五)坚持德育为先。切实把德育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的始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培养学生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加强道德教育,强化道德修养,培养良好品质。加强公民意识和健全人格教育,培养学生自觉规范行为,形成积极的情感和健全的人格,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完善德育工作机制,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的德育体系。加强德育课程建设,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德育课程体系。全面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班教导会制度和教书育人“一岗双责”考核制度。实施“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行动”,逐步实现每个城区、县(市)至少建设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各类文化、科技、体育场馆等公共资源要经常性地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建立和完善公益性校外教育资源免费向学生开放制度。树立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积极向上、

充满活力的齐鲁校园文化。把学校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在大中小学全面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德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形成一支高素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

(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树立全面发展和人人成才的观念,创新教育内容和方法,按照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根据学生成长的不同阶段和特点,在不同学段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相互衔接的培养模式和教育重点。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积极思考、大胆质疑,着力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弘扬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向上的学习风气。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机制。改进优异学生培养方式,在跳级、转学、转换专业以及选修更高学段课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探索高中阶段学校和高等学校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深入推进教学改革,强化课程教学管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加强实践教学,开发实践课程、活动课程,完善科技实践、社会实践等培养环节,增强实验、实习、实训的实际效果。建立覆盖全省的社会实践基地,促进学生经常化、多样化地就近参加社会实践。

(七)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课程体系。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精选内容,优化结构。重视基础教育地方课程建设,完善统一与分散相结合的地方课程管理制度,切实开好安全、环境、传统文化、人生指导等义务教育必修的地方课程。出台特色高中课程方案。构建体系完备、结构合理、充满活力、适应性强的基础教育教材体系。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注重造就具有创新素质、创业能力的技术型、技能型人才,重视学生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培养,逐步建立以职业能力为本位、各层次职业教育相互联系贯通的专业课程体系和课程标准。高等院校课程要反映当代最新知识成果,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联系,构建以能力为本、学科交叉融合的课程体系。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建成门类齐全、内容丰富的学科课程资源和学习资源库。

(八)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把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作为政府管理教育工作的重要职责,建立监测、公告及问责制度。把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留给学生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的时间。调整教材内容,科学设计课程难度。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减少作业量。改进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学习兴趣、爱好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加强考试管理,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取消不必要的统考统练。加大对各种社会培训和补习机构、教辅市场的监管力度,减轻学生课外学习负担。引导学生科学规划节假日、双休日的学习与生活,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引导家长及社会各界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帮助其养成良好习惯。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第三章 加快普及学前教育

(九)强化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发展教育、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切实改善办园条件。加快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新增幼儿园以政府举办为主,对民办幼儿园通过资金补助、规费减免等政策予以积极扶持。到2020年,全省公办和集体办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分别占幼儿园总数、在园幼儿总数的80%,全省所有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

(十)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各级政府要将农村学前教育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一村(社区)一园”原则,以政府投入为主,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通过资金补助、规费减免以及优先安排建园用地等政策,鼓励村集体和公民个人举办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和其他资源,优先用于举办幼儿园。

优化城市幼儿园布局结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扶持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和个人举办幼儿园,促进公办、民办学前教育协调发展。制定并落实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政策。着力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

(十一)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建立“以县为主,县、乡(街道)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园”的原则确定各类公办幼儿园的服务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公平、顺利入园。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条件和人员配备标准,落实学前教育准入制度和教育督导制度。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规范办园行为,使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学前教育机构配置标准,将公办幼儿园教师纳入编制管理。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认证,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第四章 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

(十二)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成果。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重视城乡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学校建设,实行教育行政部门参与前置审核,确保配套学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把控制辍学工作作为考核地方党委、政府政绩的重要指标。建立健全防止与控制学生辍学和动员辍学学生复学机制,基本消除辍学现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加强对企业用人的监督和检查,坚决杜绝企业招用或者变相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继续实施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扶持工程,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制定实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当地升学考试的办法。根据需要建设农村寄宿学校,优先满足进城务工人员原居住地留守儿童住宿需求。建立完善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工作机制,让学生爱学、乐学。

(十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统一城乡生均教育经费、办学条件和教师收入标准,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备和待遇等方面向农

村倾斜。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城市学校支援农村学校、强校支援弱校的工作制度。到2015年,率先在县(市、区)域内实现均衡发展,逐步推进市域范围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教师,建立区域内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和校长定期合理流动机制。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择校问题,到2015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民办教育,为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提供多样化选择。

(十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制定完善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国家课程,不断加强地方课程建设,支持、鼓励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开发校本课程。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逐步缩小班额,鼓励推行小班教学。配齐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教师,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在初中阶段适当引进职业教育课程。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及时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少年在思想、学业、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第五章 加强普通高中教育

(十五)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发展。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切实加强内涵建设。严格控制普通高中学校规模和班额,新建学校规模不超过50个班,努力做到高中学校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到2015年,全省所有普通高中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到2020年,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

(十六)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学校不得对2010年以后入学的高中生进行文理分科。加大投入,配齐师资和设施,为学校开展音乐、体育、美术及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提供条件。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推行选课走班的教学模式和学分认定的教学管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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