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重点学科建设工程。加强特色学科建设,支持交叉和新兴学科,积极扶持优势传统学科创新与发展,重点倾斜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空白学科、应用学科,从中遴选强化建设100个特色重点学科。
——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以培养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为目标,采取项目研究、培养基地建设、创新成果评选、举办研究生学术论坛等措施,创新研究生教育管理机制,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实施高校社会服务创新平台建设工程。推进产学研结合,建设150个重点实验室、40个人文社科研究基地、500个紧密结合型产学研基地,充分发挥社会服务功能。
德育与学风建设计划。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努力促进学校德育、师德和学风建设。主要任务:
——改进德育工作机制。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德育课程体系;大中小学全面建立学生指导中心;建立学生社会实践制度,推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建立和完善公益性校外教育资源免费向学生开放制度;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建设高素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政治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立完善德育评价方式。
——强化师德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和培训;加强师范生师德课程建设;建立以师德表现为首要内容的教师评价体系。
——净化学术风气。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科学、公正、客观的学术评价制度;完善学风建设检查监督制度;加强、规范高校学术委员会建设。
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以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目标,以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主要任务:
——实施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程。以高水平大学和师范院校为依托,整合教师教育资源,建设20个左右教师培养培训一体化的省级教师教育基地;整合优化县(市、区)教师培训资源,建设100个左右县级教师培训中心。
——实施“齐鲁名师”建设工程。面向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完善齐鲁名师遴选、培养的相关制度和措施,每年重点支持培养2000名高素质的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培养造就一批教育家、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实施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以农村中小学教师为重点,组织实施农村骨干教师培训;建设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平台,组织开展教师全员远程研修;推进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选拔优秀骨干教师、校长赴海外研修;用5年的时间对全省3.1万名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进行全员培训。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建立省级财政支持为主的特岗计划经费保障机制,通过公开招聘方式,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教育工作,创新教师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师资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实施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工程。完善“双师型”教师达标标准和考核办法;实施专业教师到企业兼职或阶段性任职制度;对职业学校教师和校长进行全员培训。
——实施高校人才凝聚工程。引进和培养一批创新型高端人才,推动重点和新兴学科发展;采取“大师团队”的人才聚集模式,建立结构合理、富有创新活力的优秀团队。
——实施高校青年教师成长工程。推进实施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设立“泰山学术论坛”,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提供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平台。
——实施省政府特聘教授制度。在高校中遴选具有创新意识、教学水平高的教授,由省政府聘任为特聘教授,保证一批高水平的教授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促进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
教育体制改革推进计划。完善各级政府教育管理方式,推进多元化办学体制,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主要任务:
——推进教育宏观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各级政府统筹发展基础教育的权限、职责和保障措施;明确市级政府统筹管理区域内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职责;完善省政府为主管理本科高校的职责和管理方式,落实投入责任。
——推进办学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吸引和规范行业、企业等社会资源参与职业学校办学的途径和办法;建立多元化的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办学模式和运行方式;研究制定中外合作举办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政策措施。
(五十二)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成立省教育发展和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部署、指导教育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改革试点坚持全省整体推进与部分地区、学校先行先试相结合,统筹安排,分步实施。
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研究建立规范办学行为的有效机制;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探索学校与家庭合力推进素质教育的有效机制;建立评价机制引领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实施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制度,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研究制定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完善推进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协调机制;探索在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课程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改革创新的途径;探索建立城乡、强弱校之间教师交流机制;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提高
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水平,建设教育资源库及共享平台;开展经济发达地区推进义务教育市域内均衡发展试点。
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相互贯通的教育模式;构建多元化的职教培养机制;探索发展贴近社会需求,形式多样的职教办学模式;探索实施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的有效途径;推广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改造函授和自学考试教育。
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改革试点。探索统筹企业职工教育、农村成人教育、社区市民教育的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探索整合优化并开放教育、文化、科技等资源服务全民终身教育的途径;建设形式多样的开放式社区教育基地;丰富创新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有效载体;建立完善相关保障机制。
教师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整合教师教育资源,加强教师教育基地建设;探索教师培养模式创新的途径和方法;研究实施符合我省实际的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推进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建设。
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按照择优选拔人才的原则,进行省属普通本科院校自主招生试点;高等职业学校单独组织考试录取,调整适合高等职业教育需求的考试内容和形式,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行对口招生注册入学。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明晰政府与学校人事管理权责,统一中小学教师职务体系,拓展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空间;创新评价机制,完善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建立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中小学教师评价办法;制定科学合理、符合教育发展需要的教师职务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强化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的有效衔接。
市级政府统筹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建立市级政府保障区域内职业教育发展的长效机制、政府和学校举办方以及行业企业共建职业学校的支持激励机制;统筹规划职业教育实习实训
基地共建共享;完善职业教育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的有效途径;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
第十六章 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五十三)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各级政府建立完善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科技、人口、文化、税收、社保、建设等公共政策的制定,要有利于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城区规划、新城镇建设的制定要优先考虑教育发展的需要;新建达到一定规模的住宅小区必须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交通设施、商业网点、安全保卫、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公共资源的配置要向教育倾斜;各类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等文化科技机构向青少年免费提供文化知识服务。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提高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在各级党委和政府政绩考核中的比重,并使之制度化。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扩大人民群众对教育事业的知情权、参与度。加强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
(五十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加强学校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推进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组织设置形式、活动方式,解决基层组织建设的实际问题。切实发挥好民办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障监督作用。扎实推进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以提高办学治校能力为重点,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学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坚持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