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汇报制度
1、党支部要定期向教育党委汇报活动开展和工作情况。
2、党支部要带头执行定期汇报制度,汇报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3、汇报的形式是由支部书记汇报开展活动和工作情况。 4、党支部要形成工作汇报,有针对性地做好书面汇报。
党员管理制度
为了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每个党员,特制定本制度。
1、党员必须履行党员义务,增加党性观念,加强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党员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自觉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按期、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
3、凡外出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说明情况,由党组织根据其外出时间长短及工作性质,对党员提出具体要求。
4、对于短期或长期外出,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要及时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每半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至少一年回党支部参加一次组织生活。
5、党支部派专人管理流动、离退休党员,知道去向,有通讯地址和电话,及时了解他们各方面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做到不失控、不漏管。
6、离退休及家属党员外出探亲或异地居住六个月以上的要转移组织关系或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如无接收单位每半年要以书面形式汇报一次思想。
7、对离退休的党员要根据实际情况搞好分层次管理,身体状况好的,要严格参加组织生活,身体较差的可以适当减少参加组织生活次数,对体弱多病不能参加的要建立联系制度,确定专人
定期联系。
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的,要按自行脱党处理。
9、因工作调动转移组织关系必须按介绍信的有效期及时办理接转手续,逾期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10、党员去世后,党支部须在五日内把名单上报上级党委。
党员学习汇报制度
1、党员定期向党支部思想和工作情况,是党内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执行这一制度,对于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有着积极的作用。
2、每个党员都要自觉的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特别是党员干部都要带头执行这一制度,以普通党员的身份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3、汇报的主要内容:自己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特别是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思想和活动,也可以汇报其他党员的模范事迹、不良倾向和问题。
4、党员汇报要抱着对党负责的态度,忠诚老实,实事求是。 5、汇报的形式:一般是指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党小组会上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的情况,也可以单独找党组织汇报。长期外出的党员,必须按党委关于党员管理办法按期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6、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汇报,做好笔记,并有针对性的做好个别党员的思想工作,对于党员的书面汇报,要妥善保存。
7、对长期不汇报思想的党员,要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必要时要给予一定的处分。
请销假制度
1、党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凡因公、因私离开本局赴外地出差、出席会议、治病、进修学习以及婚、丧、产假等,都要向党组织请假,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2、支部书记外出需向教育党委书记请假,党员外出或有事要向支部书记请假。
3、严格请销假手续,分级审批经领导书面批准后方可外出。 4、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后应及时补办手续。假期满需要续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
5、外出期间,要将本人在外的联系方式告知支部,并保持通讯畅通。对未按上述规定擅离工作岗位外出或逾期不归的党员干部,按旷工处理;对因擅自外出造成工作损失的,视情节按党纪党规给予处分。
6、支部把党员干部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的情况列为对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