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教学辅助人员:是指从事教学辅助工作,为教学服务的人员。如图书管理员、资料室的资料员、实验室的实验员、以及摄影员、仪器修理员等技术人员。
6.工勤人员:是指学校的工人和勤杂人员。
7.长期代课教师:是指因教师缺编或因专任教师产、病假等,由学校聘请校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做教学工作,承担教学任务,时间在一年以上比较固定的顶编教师。
8.本表的基本公式为:
本年末教师数= 年初数+本年增加数﹣本年减少数 年平均教师人数=(年初数+年末数)÷2
9.教职工人数按公历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统计,从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
10.四“编制内专任教师职称结构(人数)”:“高级职称”指中学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包括中学中级职称和小学高级职称;“初级职称”包括中学初级职称和小学中级职称。
11.表内计算公式如下(用行次表示):
1﹦2﹢3; 3﹦4﹢8; 4﹦5﹢6﹢7; 8﹦9﹢10﹢11; 13﹦14﹢15; 16﹦17﹢19﹢24﹢25﹢26﹢27; 19﹦20﹢21﹢22﹢23; 27﹦28﹢29﹢30; 31﹦32﹢33﹢35﹢36﹢37﹢38﹢39; 39﹦40﹢41﹢42;
43﹦44﹢45=13+16-31=2; 45﹦46﹢47﹢48; 49=(13+43)÷2; 50﹦51﹢52﹢53﹢54; 55﹦56﹢57﹢58﹢59﹢60; 61﹦62﹢63﹢64﹢65﹢66; 67﹦68﹢69; 50﹦55﹦61﹦67﹦44
(二)附表二:毕业生人数统计表
1.本表的计算依据是注册学生,以届为计算单位。填报2005届毕业学生。 2.本表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本届学生应毕业人数=本届学生入学注册人数+应增加数-应减少数 净流失学生数=本届学生应毕业人数-本届学生实际毕业人数
本届学生净流失率(%)=[净流失学生数÷本届学生应毕业人数] ×100% 3.表内计算公式如下(用行次表示):
3﹦4﹢5; 6﹦7﹢8 ﹢9﹢10; 11﹦2﹢3﹣6; 13﹦11﹣12; 14﹦15﹢16﹢17﹢18﹢19﹢20; 21﹦(13÷11)×100%
- 11 -
(三)附表三:在校生人数统计表
1.本表以在校生为统计对象。“在校生”是指在本学校学习,并取得各相关课程成绩的学生。因此,应当以是否参加规定的课程考试,并取得相关课程成绩做为判定“在校生”的标准,包括“借读生”在内。
2.本表的基本公式为:
本年末实际在校生数=上年末实际在校生人数+本年增加数-本年减少数
年度平均实际在校生数:按上年末(2004年12月31日)实际在校生数、本学年初(2005年9月1日)实际在校生数与本年年末(2005年12月31日)在实际校生数的算术平均数填报。计算公式为:
年度平均实际在校生数=[上年末实际在校生数+本学年初实际在校生数+本年年
末在实际校生数]÷3
新学年初在校生人数:按新学年初(如9月1日)统计的在校生数,包括注册学生和借读生。
本年末注册在校生数=上年末注册在校生人数 + 本年注册学生增加数-本年注
册学生减少数
本年末借读在校生数=上年末借读在校生人数 + 本年借读生增加数-本年借读
生减少数
3.在校生按公历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统计,从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
4.表内计算公式如下(用行次表示):
1﹦2﹢3; 4﹦5﹢6﹢8﹢10﹢11; 14﹦15﹢16﹢18﹢19﹢20﹢22﹢23﹢24; 25﹦1﹢4﹣14﹦26﹢27; 26﹦2﹢(4﹣6)﹣(14﹣20); 27﹦3﹢6﹣20; 31﹦( 1﹢25﹢30)÷3; 29 ﹦(28÷25)×100% ; 32﹦33﹢34﹢35﹢36﹢37﹢38﹦30
六、其他填报注意事项
1.计算单位:以百分比为单位的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除特殊情况外,其余一律取整数,不取小数。
- 12 -
2.完全中学初中部分与高中部分的指标应当分解填报,指标的具体分解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两种方法:
(1)“教育条件”(包括教育用场地、教育用房舍、教育设备与设施、交通及其他设施)根据学生比例分解后填报,公式如下:
初中部分的指标值=指标合计值×初中生比例
其中:初中生比例=初中在校生数÷(初中在校生数+高中在校生数)
(2)除教育经费以外的“教育投入”(包括课程、在校生、教师),以及 “教育产出与结果”(包括毕业生、素质教育)均按照初中部分的实际数据填报。
(3)“教育经费”:初中部分的数据根据生均1:1.4(初中:高中)的系数分解后填报。公式如下:
初中部分的指标值=指标合计值×[初中在校生数÷(初中在校生数+高中在校生
数×1.4)]
3.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分与初中部分的指标应当分解填报,指标的具体分解方法可参照完全中学的做法:
(1)“教育条件”根据学生比例分解后填报,公式如下:
小学部分的指标值=指标合计值×小学生比例
其中:小学生比例=小学在校生数÷(初中在校生数+小学在校生数) 初中部分的指标值=指标合计值×初中生比例
其中:初中生比例=初中在校生数÷(初中在校生数+小学在校生数)
(2)除教育经费以外的“教育投入”,以及 “教育产出与结果”均按照初中部分的实际数据填报。
(3)教育经费: 小学部分和初中部分的数据根据生均1:1.2(小学:初中)的系数分解后填报。公式如下:
小学部分的指标值=指标合计值×[小学在校生数÷(小学在校生数+初中在校生
数×1.2)]
初中部分的指标值=指标合计值×[(初中在校生数×1.2)÷(小学在校生数+初中
在校生数×1.2)]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