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工程管理制度(3)

2019-05-18 16:01

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及时组织本单位各专业工程师从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的可行性、施工平面布置和施工工序安排的合理性、施工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等三方面,对其审查意见汇总整理后报项目部审批,而后由项目部经理报工程部经理审批,一份工程部留存。

2、对工程项目关键部位或难以判断实施效果的施工技术方案,在公司组织审查的基础上,工程部在经申请并获总经理同意后可邀请有关专家对其进行技术论证。

3、经公司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工程部留存一份,送财务部一份,返回项目部一份。同时,项目部须将其复印二份,分送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4、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作为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和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 如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采用的施工技术方案或技术措施与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有较大出入或对结算价格有较大影响时,工程部经理须书面报总经理批示后转财务部备查。

5、如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采用的施工技术方案或技术措施与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有较大出入并引起工程变更时,相关部门除按上款执行外,还应按公司《工程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章 项目工程管理

一、涉及工程开工、暂停、复工、工期顺延和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签证、工程款支付、竣工结算等重要事项,结合相关权限,工程部门和财务部门以及总经室、预算部等行使审核、批准和决断权限, 并在将要报批的

相关制度和表格以及文本合同中均有体现; 项目监理单位则行使初审和执行职能。

二、项目部成员须团结并配合好监理单位项目监理小组成员积极开展工作,同时,监理单位按监理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按监理合同的约定,征得项目部同意和批准,监理单位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项目部报告。 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 24 小时内向项目部作出书面报告。上述情况项目部经理需及时上报工程部经理得知。

1、项目工程《开工令》发出的前提条件:

1)按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包括临建设施搭设、场地三通一平等)已经得到满足;

2)根据有关法规,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办的各项开工许可证明已经齐备;

3)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报告已经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审核并报公司工程部经理批准。

2、 总监理工程师在以下事项获得项目部批准后,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5)承包人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3、总监理工程师在以下事项获得项目部批准后,并根据不同情况签发《复工令》 。

1)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人继续施工。

2)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人继续施工。

3)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 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

4)、上述条件得到满足后,项目部经理须与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项目总监及时协商开工事宜。

5)、经请示公司工程部经理或总经理同意并确定开工日期后,由项目部经理知会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并要求其按项目工程监理标准表格向施工单位发出项目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

4、项目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一式肆份, 、 工程部、项目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留存一份。

5、项目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须作为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和计算工期的依据,以便备查。

四、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成员及项目部相关专业工程师须认真执行中卫市建设相关条例和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重点抓好项目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和投资控制。

(一)工程质量控制

1、 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 《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内容, 并在工程施工中对照检查、督促落实。

2、钢材、水泥、砌块等主要建筑材料以及各种管材、设备进入施工场地时,必须查验其出厂合格证、化验单或准用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3、所有按有关规定要求必须送检的材料,在其使用前需由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材料送检员按规定共同到现场随机取样和见证送检,经最终检验合格后方允许使用。 否则,项目监理成员须填制《不合格工程材料清退通知书》(按监理公司提供的标准文本执行,以下简称《材料清退通知书》 )勒令施工单位两天内将不合格材料清出现场。清场后,项目部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须共同在 《材料清退通知书》上签字确认。《材料清退通知书》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成员两方各留存一份,送达施工单位一份。

4、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成员及项目部相关专业工程师应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经常巡视检查或测量, 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签发《监理通知书》或《工程限期整改通知书》 (按监理公司提供的标准文本执行) ,要求其限时改正;发现重大问题时,项目部经理须立即报告公司工程部经

理。 《监理通知书》或《工程限期整改通知书》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成员两方各留存一份,送达施工单位一份。

5、凡属隐蔽工程,须要求施工单位提前 12 小时通知项目监理成员及项目部相关专业工程师(重要工序应通知质监站质检人员、设计单位代表和公司工程部经理参加)组织隐蔽验收。

1)项目监理成员及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通知后, 无正当理由又未按时验收的情况下施工单位自行实施的工程隐蔽,其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监理两方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2)经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项目监理成员及项目部相关专业工程师须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再组织验收,直至合格。否则不允许其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6、项目部相关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如对已经使用的工程材料或已经隐蔽的工程质量有异疑, 可要求施工单位现场取样或将隐蔽的工程剥离裸露,以检测或观察、评定其质量情况。如确实存在质量问题,项目监理成员应按签发《监理通知书》或《工程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办法办理(管理方式同上述),并要求施工单位更换合格工程材料或返工,项目部经理同时须将有关情况报告公司工程部经理。

7、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1)如施工中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监理单位总监应将事故状况及时向项目部经理汇报。 后者视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口头或书面向公司工程部经理汇报并决定是否指令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暂停施工令。


楚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工程管理制度(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歌剧《原野》观后感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