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培养细菌应<500cfu/m3。
3、为防止交叉感染,每次透析结束应更换床单,对透析单元内所有的物品
表面(如透析机外部、小桌板等)及地面进行擦洗消毒。 4、物品表面细菌数<10cfu/cm2。明显被污染的表面应使用含有至少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如5%的家庭漂白剂按1:100 稀释)消毒。
5、乙型和丙型肝炎患者必须分区分机进行隔离透析,并配备专门的透析操
作用品车。护理人员相对固定。
6、新入血液透析患者要进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对于HBsAg、HBsAb 及HBcAb 均阴性的患者建议给予乙肝疫苗
的接种。对于HBV 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HBV-DNA 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对于
HCV 抗体阳性的患者,应进一步行HCV-RNA 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每6 个月复查
乙肝和丙肝病毒标志,每年复查梅毒和HIV 感染指标。 7、透析管路预冲后必须4 小时内使用,否则要重新预冲。 8、重复使用的消毒物品应标明消毒有效期限,超出期限的应当根据物品特性重新消毒或作为废品处理。
9、严格执行一次性使用物品(包括穿刺针、透析管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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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器等)的规章 制度。
10、透析废水应排入医疗污水系统。
11、废弃的一次性物品具体处理方法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2 年11
月颁布的新版《消毒技术规范》。 四、血液净化治疗专业人员资格
血液净化室(中心)必须配备具有资质的医生、护士。透析室工作人员应通
过专业培训达到从事血液透析的相关条件方可上岗。 (一) 医生
1、血液净化室(中心)应由肾脏病专业的主治医生及以上的人员负责,具
有血液净化从业资质的医师从事血液净化室(中心)的日常医疗工作。
2、长期血管通路的建立手术必须由二级及以上医院、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生 进行。 (二) 护士
1、血液净化室(中心)应当配备具有血液净化从业资质的护士长(或护士
组长)和护士。护士配备应根据透析机和患者的数量及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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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等合理安排,每
个护士最多同时负责5~6 台透析机的操作及观察。 2、护士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执行透析医嘱,熟练掌握血液透析机及各种
血液透析通路的护理、操作;透析中定期巡视患者,观察机器运转情况,做好透 析记录。
(三) 工程技术人员15
1、20 台以上透析机的血液净化室(中心)应至少配备专职工程技术人员
1名。20 台以下透析机的中心,可由所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兼任。
2、工程技术人员需要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3、工程技术人员应具备机械和电子学知识及一定的医疗知识,熟悉血液净
化室(中心)主要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并负责其日常维护,
保证正常运转;负责执行透析用水和透析液的质量监测,确保其符合相关质量的
要求;负责所有设备运行情况的登记。 第三章血液净化感染控制操作规程
建立防治交叉感染,特别是病毒性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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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性疾病在血液
透析患者中传播的标准化操作规程,达到预防和控制血液净化室(中心)感染性 疾病传播目的。
一、血液净化室(中心)感染控制基本设施要求
(一) 血液净化室(中心)的结构和布局参见血液净化室(中心)结 构布局章节。
(二) 应在血液透析治疗区域内设臵供医务人员手卫生设备:水池、非接
触式水龙头、消毒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干手物品或设备。 (三) 应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设备:如手套、口罩、工作服等。
(四) 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患者必须分区分机进行隔离透析,感染病区的
机器不能用于非感染病患者的治疗,应配备感染患者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
(五) 护理人员应相对固定,照顾乙肝和丙肝患者的护理人员不能同时照
顾乙肝和丙肝阴性的患者。
(六) 感染患者使用的设备和物品如病历、血压计、听诊器、治疗车、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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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等应有标识。
(七) HIV 阳性患者建议到指定的医院透析或转腹膜透析。 二、治疗前准备
(一) 对于第一次开始透析的患者或由其它中心转入的患者必须在治疗前
进行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对于HBV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
步行HBV-D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对于HCV抗体阳性的患者,应进一步行HCV-RNA
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保留原始记录,登记患者检查结果。 (二) 告知患者血液透析可能带来血源性传染性疾病,要求患者遵守血液
净化室(中心)有关传染病控制的相关规定如消毒隔离、定期监测等,并签署透
析治疗知情同意书,透析器复用患者应同时签署透析器复用知情同意书。
(三) 建立患者档案,在排班表、病历及相关文件对乙肝和丙肝患者作明 确标识。
三、工作人员着装及个人保护装臵穿戴
(一) 工作人员从专门的工作人员通道进入血液净化室(中心)。于更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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