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新河镇(6)

2019-05-18 17:06

的实地界线,并将正确的界线准确地绘制在规划图上。然后,按照村庄的顺序,将各村的地块逐块编号,按顺序在MapGIS平台上,逐块量算划定的基本农田地块总面积、农保区内的非耕地面积、农保区净耕地面积,最后以行政村为单位汇总,登记在册。

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地块定位、定量的同时,将一般农田区、计划建设留用地区、待置换用地区、生态退耕区的地块面积按照同样的方法,以村为单位汇总,登记在册。 第44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实施的措施

1、执行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村签订责任书。

2、基本农田地块保护责任到人,并明确农保区的位置、界线、面积及奖惩制度。 3、依法对破坏农保区内耕地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4、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一经批准,要严格实施和管理,保持规划期内基本农田的相对稳定。

5、建立农田转用登记制度,对保护区内耕地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须登记,报上级部门批准。

6、实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等必须占用基本农田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交纳开垦费用,同时要将同质同量的耕地补充到基本农田保护区内。

7、鼓励对农保区内土地进行土地整理,以增加区内耕地的有效面积,通过土地整理将区内非耕地转变为耕地,并按标准农田建设的要求配套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的质量,以增强区内耕地的生产能力。

8、严禁在农保区内进行取土、挖砂、烧窑等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行为,防止土地质量的退化。

9、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实施后,因客观情况确需进行调整的,须上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八章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

第45条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含城镇道路建设)

25

1、确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用地发展方向的依据 《新河镇城镇总体规划》 《新河镇村镇体系规划》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和《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2、基本设施现状

新河镇镇区城镇建设的框架尚未形成,用地沿公路方向扩展,镇区道路以不规则方格网是布局为主。城镇用地的功能分区不明显,呈现出各项用地相互混杂的状态。

工业用地尚未形成规模,目前需要将工业小区用地相对集中布置,以形成规模效应。 行政办公用地主要分布于老城区,商业网点集中分布于老城区南出入口处,但尚未形成商业中心。

3、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重点建设项目名称、位置和面积

城镇用地布局和规模。根据新河镇城镇总体规划,新河镇城镇规划建设区范围如下:包括6个居委会和15个村,即城北村、南鉴村、横陶村、城西村、横板桥村、城南村、山后鲍村、后巷村、城东村、屿詹村、前蔡村、渡南头村、坦头村以及大墩村和屿后村的部分用地。

2001年新河镇城镇建成区总面积为 223.76公顷,人均用地75.5米。根据《城镇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当人均耕地面积小于1亩时,在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水平允许采用的规划指标等级中,只能采用最低一级”,由于新河镇人均耕地只有0.53亩,所以确定新河镇规划期内人均建设用地为90米2,城镇到2010年建设用地的总量为353.86公顷。

重点建设项目:(1)市民大道,位于城区的南部,路宽60米,建设占用土地11.01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10.63公顷。

(2)世纪大道,位于城区的西部,路宽30米,建设占用土地8.7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7.6公顷。

2

26

(3)小学用地,位于市民大道北,建设占用土地6.6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5.39公顷。镇中学扩建占用土地2.2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98公顷。

(4)机械园区,位于木城河南边、市民大道北边,建设占用土地24.39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24.06公顷。

(5)帽业园区,位于城镇的西北部,建设占用土地17.06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16.48公顷。

(6)羊毛衫园区,位于城镇的南部、长屿城区的东部,建设占用土地12.91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12.43公顷。 第46条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

1、中心村建设规划原则

(1)中心村建设和旧村改造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及村庄建设规划实施。

(2)中心村建设要有利于发挥集聚效应,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资源共享率。 (3)中心村建设要坚持“五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安排,统一管理。

(4)中心村建设要做到居住区、服务区、农业区相分离。 2、中心村建设规划标准

中心村建设必须珍惜利用每一寸土地,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温岭市中心村建设和旧村改造有关政策规定(试行)》(温政发[2000]102号),农村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含居住、道路、绿化、公建服务设施等)中心村为80米2,一般村为70米2。农村建房成幢建设的4人以下(含4人)为一间,5人以上(含5人)为二间,每间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46米2,取消“三基”用地。

又按照温岭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温岭市土地管理若干规定》,小康型住宅按家庭人口数分大小户审批,3-4人的为小户,每户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85米2,其中中心城区内不超过80米2;5人及以上的为大户,每户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110米2,其中中心

27

城区内不超过100米2;小康型住宅必须按规划成片建设。

温岭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温岭市土地管理若干规定》还规定,建造通天式排屋,家庭人口2-4人的宅基地面积不超过55米,其中中心城区不超过47米;5人以上的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10米,其中中心城区不超过94米。

3、中心村建设名称、布局

温岭市中心村建设指挥部确定新河镇的坦头村、塘家洋村作为中心村建设和旧村改造试点,并由此而推广中心村建设的经验。但是坦头村、塘家洋村已经列入城镇建设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不再做中心村安排。

因此,根据《新河镇村镇体系规划》的统一部署,确定肖家桥、下张、后街、大墩、楼岙等村庄为中心村,中心村建设重点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定的建设区范围内做好村庄建设规划。本次规划,确定给上述中心村的待置换用地面积为20.55公顷。

其他的一般村庄建设,用地要安排在规划的待置换用地区内,不得突破规划范围。用地的人均标准按照“温政发[2000]102号”与“温岭市人民政府第76号令”执行。

4、农村居民点建设待置换用地区的定位、定量

(1)调查近几年农村个人建房和今后的用地需求量,及农村土地开发整理的区位。 (2)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召开研讨会,根据下达的用地指标,提出农村建设用地布局的初步方案。

(3)召开村干部会议,将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村。城镇规划区内,由镇政府提出调整方案,征求村干部意见,确定位置。

(4)建设用地布局确定后,将具体的位置落实在1:2000的中心村建设规划图上,由村委员会加盖公章,体现规划的严肃性。

(5)将1:2000的中心村建设规划图上用地布局范围,依比例尺缩小到1:1万,并转绘到1:1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确定为待置换用地区。 第47条 城乡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实施的措施

1、严格划定城市规模控制线,各项城市建设用地不得突破此线。

2

2

2

2

28

2、注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衔接,城镇建成区和规划区的各项用地布局和每块土地的使用要严格遵循城镇用地规划确定的用途。

3、挖掘城镇建成区内部的土地利用潜力,将土地利用率地和综合效益差的土地进行置换,以发展多层、高层建筑,提高建筑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率。

4、进行中心村建设(归并农村居民点)和旧村改造,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和生活环境。

5、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城镇土地的有偿使用方式要改变,根据不同的土地用途,采取不同的方式(招标、拍卖)转让土地,以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

6、对农村居民点的改造可采取“财政拨一点、集体拿一点、农民掏大部分”的方法,筹集所需资金,加大改造的力度和步伐。

7、大力推进土地整理,通过土地整理获得非农建设的折抵指标,在满足中心村建设需求后的多余指标,可以有偿调剂,筹集中心村建设资金。

第九章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第48条 土地开发整理潜力与折抵指标数量

根据本规划第12条“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析,新河镇通过开展农田整理,撤并零星地块,开发部分园地、闲置地、废弃地,在规划期间可增加耕地54.89公顷,按72%的系数折算,可以获取折抵指标39.52公顷。由于是平原,土地利用率已经很高,加上前几年开展农田整理的规模较大,所以在这次规划期内农田整理能增加的耕地面积非常有限。

同时,由于村、集镇居民点尤其是农村居民点用地很粗放,因而可以通过中心村集中建设,缩并自然村、整理农村宅基地,增加耕地169.72公顷,按照1:1的系数,获取折抵指标169.72公顷。所以,经过开展土地开发农田整理、宅基地整理,一共可以新增耕地224.61公顷,因土地整理而获取的折抵指标为209.24公顷。这样,既可增加耕地面积,促进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面积的实现,又能补充规划期内的各类建设用地需求

29


温岭市新河镇(6).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暴雨、大风应急预案(DOC)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