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加工的植物产品才归入第二类,如果超出这一范围而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加工,则应归入第四类。
2、在历年考试中,主要是出一些具体列名的商品,在归类的过程中,注意第二类相应章节的有关品目条文、章注和类注。根据加工程度来判断是归入第一类还是第四类。
第三类
第三类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一、本类概述
本类仅由1个章构成,即第15章。主要包括以第一、第二类的动、植物为原料加工得到的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二、归类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动、植物油脂根据其加工程度归类如下:
第三类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一、本类概述
本类仅由1个章构成,即第15章。主要包括以第一、第二类的动、植物为原料加工得到的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二、归类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动、植物油脂根据其加工程度归类如下: 例如
1、初榨的豆油 1507.1000
2、精制的豆油 1507.9000
3、氢化的豆油 1516.2000
4、氧化的豆油 1518.0000
5、混合的豆油1517.9090
2、不归入本章但易引起归类错误的货品:
(1)未炼制的猪脂肪及家禽脂肪应归入品目02.09;
(2)从乳中提取的黄油及其他油、脂应归入品目04.05;(与1517人造黄油区别开)。
(3)可可油、可可脂应归入品目18.04;
(4)粗甘油(纯度在95%以下)归入1520,若纯度在95%以上则归入2905.4500丙三醇(甘油)。 一、本类概述
第4类共分9章(从第16章~第24章),按照动物产品——植物产品——其他食品及嗜好品的顺序排列章次,按商品的原料属性和用途可将本类货品大致分为5组产品,分述如下:
l、主要以第一类产品(动物产品)为原料的食品归入(第16章):
2、主要以植物产品为原料的食品(第17章~第20章);
3、杂项食品(第21章)
4、饮料、酒及醋(第22章);
5、食品工业残渣及配制的动物饲料(第23章);
6、烟草及其制品(第24章)。
二、归类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本类的难点是:根据加工程度来区分归入第一、二类还是归入第四类。
★根据加工程度来区分归入第一、二类还是归入第四类。 2、第一、二类与第四类之间的相互关系
各种商品之间的大致相互联系。课下将这些品目做比较,熟悉它们的商品名称。
简单加工产品
第二章至第三章
第四、十章
第七章至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一章
复杂加工产品
第十六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第二十一章
第十九章
对各章各种食品之间的大致相互联系,课下将这些品目做比较,熟悉它们的商品名称,对在考试时能快速准确地查找到编码有很大的帮助。
3、归类时,要注意看类注、章注:
对商品归类的时候,要先判断这个商品大致归为哪一大类,哪一章,然后,再注意看一下每章的章注和类注是否有说明,本章不包括哪些内容。
第16章归类要注意地方.
4、第16章归类要注意地方
★本章的章注一:要说明的一个问题是简单加工的肉、食用杂碎、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极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归入到第二章至第三章,而不归入第十六章。 16章的章注二
★ 章注二:指的是如果是混合食品(动物与植物混合),那么归入本章的前提条件是第二、第三类的动物原料的含量必须在20%以上,其中动物原料可以相加。如果说低于20%就不能够归入到16章。 16章子目注释一
★注意子目注释一的“均化食品”内容
对于均化食品,只有重量不超过250克才按均化食品归类,如果说超过这个重量,则不能再按均化食品归类。
注意:关于均化食品:
除了16章1602.10所提到的品目以外,在20章和21章都提到了均化食品,具体品目是2005、2007、2104。
※1602.10:主要是由肉组成的
※2005.10:主要是由蔬菜组成(均化蔬菜)
※2007.10:主要是由果实组成
※2104.20:主要是两种以上混合。
要注意将2104与16章区分开,当由肉和蔬菜混合组成的时候,只要符合了2104的均化食品的条件,则归入2104,不能归入16章。16章的1602.1000均化食品都是由肉组成的。
★课下比较1602.10、2005、2007、2104
5、第17章归类要注意的地方
(1)归类时注意看章注,本章不包括的3种情况,熟悉这些品目都是哪些。
第17章归类要注意的地方2
(2)另外还要注意品目1704,包括白巧克力。
因为白巧克力是由糖、可可脂、奶粉和香料组成。白巧克力不含可可。
6、第18章到第24章归类时要注意章注 第五类矿产品
一、本类概述
本类共分三章:
第25章 非金属矿产品;
第26章 金属矿
第27章 矿物燃料(主要是煤、石油、天然气)及其加工产品。
二、归类时要注意的地方
1、归入本类的矿产品只能经过有限的简单加工(例如说洗涤、磨碎、研粉、淘洗、筛选和其他机械物理方法精选过的货品),如果超出这个限度而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加工,则应该归入后面的章节。(课下比较25章与68章的品目)
★不得超过品目所列的加工范围。
例如:经过简单切割的大理石归入2515。
表面经磨光的大理石归入6802。
2、25章归类要注意的地方
(1)25章矿的加工范围根据章注来确定,归入25章的矿只能进行有限的简单加工,不得经过焙烧、煅烧、混合或超过目录所列的加工范围。
(2)在这里大家要注意特殊品目,25章章注四规定品目:
①土色料(不论是否煅烧或混合)都归入2530.9099;
②菱矿(不论是否煅烧)都归入2530.9099。
这两个品目的加工程度可以是简单加工,也可以是超过了简单加工以外的加工,例如说这两者经过煅烧,虽然这个加工方式已经不属于简单加工,但是仍然归入到25章。
(3)对盐商品进行归类时要注意的区分:
①食用盐归入2501.0011。
②纯的氯化钠(或者是符合化学定义的氯化钠)归入:2501.0020
③氯化钠制的光学元件归品目9001。
3、26章归类要注意的地方
(1)26章的加工程度与25章相似,也是只能进行有限的简单加工。 除煅烧、焙烧或燃烧引起的变化外,这些加工不得改变所要提炼金属的基本化合物的化学成分。
若改变了矿物的基本化学成分的产品则不能归入本章,一般归入第28章。 4、27章归类要注意的地方
熟悉章注一“本章不包括”的内容 第六类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一、本类概述
本类商品共十一章(第28章至38章),可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第28章、第29章)为基本化工原料无机化学及有机化学品,属于符合化学定义的非零售包装的纯净物。
※第二部分(第30章—第38章)属于各种不同用途的化工用品,他们一般为混合物或属于零售包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