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宗敕书的人不是刘仁轨,而是刘仁愿。当然,给唐高宗答书的作者是刘仁轨没有错,但他是以刘仁愿的名义写的。龙朔三年(663)十一月,唐、罗军最终击败百济复兴军,唐高宗诏刘仁轨领兵镇守百济,召孙仁师[17]、刘仁愿二人返回唐境。刘仁愿到达唐都长安后,唐高宗直接问及百济留守军情况:
刘仁愿至京师,上问之曰:“卿在海东,前后奏事,皆合机宜,复有文理。卿本武人,何能如是?”仁愿曰:“此皆刘仁轨所为,非臣所及也。”上悦,加仁轨六阶,除带方州刺史为筑第长安,厚赐其妻子。遣使赍玺书劳勉之。上官仪曰:“仁轨遭黜削而能尽忠,仁愿秉节制而能推贤,皆可谓君子矣!”[18] 又:
大将军刘仁愿克百济,奏以为带方州刺史。仁愿凯旋,高宗谓之曰:“卿将家子,处置补署,皆称朕意, 何也?”仁愿拜谢曰:“非臣能为,乃前靑州刺史教臣耳!”遽发诏征之, 至则拜大司宪, 御史大夫也。[19]
上引史料无可辩驳的说明龙朔三年十一月之前,刘仁愿是唐百济留守军的最高领导人。史料表明,唐高宗对刘仁愿的在百济的各种处置措施十分欣赏,并提出“卿本武人,何能如是?”的疑问。显然,唐高宗只知道从百济发来的奏章是刘仁愿所作,如果奏章题写上奏人为刘仁轨,唐高宗绝对不会产生这种疑问。此从反面亦可证实,唐高宗的敕书是给刘仁愿而非刘仁轨。面对皇帝的提问,刘仁愿则显示出自己特有的耿直无私,他没有将别人的功劳据为己有,没有说出一点对刘仁轨不利的事,而是根据实际情况,推贤让能,将刘仁轨在百济的事迹直接禀告唐高宗,从而使唐高宗重新认识刘仁轨,并可能对以前李义府的作法有所反省,故奖励慰劳接踵而来,为刘仁轨重归唐中央奠定了基础。新、旧唐书刘仁轨传记中,对刘仁轨如何针对实际情况,采取措施,最终在对百济复兴军的战斗中取得胜利,但就是没有提到刘仁愿,这也是难说服人的。其中原因无非是和刘仁轨从百济返回后,即受到唐高宗及武则天的重用,几度出掌唐中枢,并且曾一度与中书侍郞郝处俊等,负责修改所谓许敬宗不实编纂《唐高宗实录》事件有关[20]。同时,据上引《大唐新语》之记载,随后的刘仁轨正授带方州刺史职,也是刘仁愿奏请的。按照新·旧唐书刘仁轨传记的记载,可以想象,一个下级军将竟然向皇帝奏请授任其上级官职,这在当时没有成例,也是不符合常理的。再者,上文提到的刘仁愿纪功碑,是唐留守军与百济复兴军奋战数年的最直接的见证,也是刘仁愿作为留守百济最高领导人功勋的真实写照。如果真如新、旧唐书刘仁轨传记所云种种,那么
此碑应该改名为刘仁轨纪功碑了。还有,《日本书记》卷27天智天皇朝记载,当时日本与唐历次交涉中,“唐百济镇将刘仁愿”出现过三次[21],但始终未见提到刘仁轨。虽然据研究者考订,其中一次记载可能是误将刘仁轨记载为刘仁愿[22],此正说明刘仁愿其人对当时唐、倭、朝鲜半岛各方的影响之大,以及在百济留守军中无可替代的领导地位。
其四,那么刘仁愿此时到底担当什么官职?其和刘仁轨的关系究竟如何?这是问题的关键。故再征引其它史料记载,进一步明确刘仁愿、刘仁轨两人在百济的实际情况。史载曰:
刘仁轨为检校带方州刺史,兼熊津道行军长史。
刘仁愿龙朔中为熊津都督,与带方州刺史刘仁轨大破百济余贼于熊津之东。 刘仁轨龙朔三年为带方州刺史,与熊津道行军总管右威卫将军孙仁师,熊津都督刘仁愿大破百济余众及贼于白江,拔其周留城,百济伪王扶余丰走投高丽。 刘仁轨为带方州刺史,与熊津道行军总管孙仁师,都督刘仁愿大破百济,惟贼帅迟守信,据任存城不降。先是,百济首领沙吒相如??。
刘仁愿为熊津都督,既破百济余众,仁愿至京师,高宗谓曰:??。[23] ??,合境遗黎,安堵如旧,设官分职,各有司存。即以君为都护,兼知留镇,新罗王金春秋亦遣少子金泰同城固守,虽夷夏有殊,长幼悬隔,君绥和接待,恩如弟兄??。[24]
从《册府元龟》及纪功碑的诸多记载中可以看出,刘仁愿在百济留守军初期,他担任熊津都督府都督(《纪功碑》记为都护,《三国史记》卷7答薛仁贵书中亦记作都护?是否《三国史记》的撰修者亦曾参考过纪功碑?不可而知),这在新、旧唐书刘仁轨传,以及《资治通鉴》的有关记载中是看不到的。另外,刘仁轨此时为检校带方州刺史,上引史料又记其还担当行军长史,此当是唐朝派遣孙仁师率援军到来之时,临时组建熊津道行军总管府时所设官职。孙仁师为熊津道行军总管,刘仁轨担当行军长史,行军长史属行军总管辖下官员。就是说,刘仁轨此时也是孙仁师的辖下军将。
综上所述,唐百济留守军初期,留守镇将刘仁愿的实际职务是唐熊津都督府都督,是留守军以及熊津都督府所在的最高领导人。大概苏定方只所以奏请刘仁愿留守百济,除过上文言及的苏、刘二人曾经共同征战西域,其中苏定方对刘氏多有了解,即所谓“资孝为忠,,自家刑国,早闻周孔之教,晩习孙吴之书,既负英勇之才,仍兼文吏之道”[25]。然而,事实上只是一介武将的刘仁愿,虽然曾经随唐
太宗出讨高句丽,并历次征战,也有出使安抚远方的经验,但朝鲜半岛唐、罗留守军与百济复兴军,以及倭国势力错综复杂
、瞬息万变的形势,无疑使其疲以应付。恰好,唐廷派来年过60岁[26],有丰富的智谋和治理地方经验,但却并不被唐中枢信任的刘仁轨来到百济,此前刘氏可能知道刘仁轨的遭遇,因为同情并需要如刘仁轨式的谋略之士,故不理睬来自唐中枢最高层的不良教唆。此后,刘仁愿发掘刘氏文臣应有的多智谋略长点,弥补自己的不足,两人团结如一,并充分利用
百济复兴军内讧之机会,积极进取,从而使身处危境的留守军走出危机,取得最后的胜利。故此,笔者以为,对于新、旧唐书刘仁轨传记中和刘仁愿相关的记载,应该重新认识,以期使其更接近历史之真实。
三、刘仁愿和刘仁轨
龙朔三年(663)十一月,刘仁愿作为百济留守军的最高领导人,与孙仁师等人回唐朝报告百济战况,刘仁轨则代刘仁愿镇守,为检校熊津都督。可能是次年(麟德元年)十月之前,刘仁轨上书唐高宗,说明唐留守军兵士的现实状况,并阐明“陛下欲殄灭高丽,不可弃百济土地。余丰在北,余勇在南,百济、高丽旧相党援,倭人虽远,亦相影响,若无兵马,还成一国。既须镇压,又置屯田,事藉兵士同心同德。兵士既有此议,不可胶柱因循,须还其渡海官勋,及平百济向平壤功效”。同时,为自身的安全起见,向唐高宗列举西晋平吴国旧事,提醒唐高宗注意可能来自朝廷中不同势力对自己的威胁[27]。在此情况下,唐高宗“遣右威卫将军刘仁愿将兵渡海以代旧镇之兵,仍敕仁轨俱还”。就是说,从龙朔三年十一月,到麟德元年十月此一年间,刘仁愿当是滞留在唐境内。
刘仁愿携唐皇帝的敕令,即按照刘仁轨奏章中提到的事项,实行换防,以便抚慰唐留守军内部兵将的情绪,提高此前对海外驻军的各种待遇,当然也可以因此平息朝廷中反对派对自身的攻击(见下文论述)。但是,刘氏到达百济后,检校熊津都督刘仁轨却极力说服刘仁愿,要求
自己继续留守百济。因为此事,两人发生了激烈争执,并可能产生不和之迹象。《资治通鉴》卷201载曰:
仁轨对仁愿曰:“国家悬军海外,欲以经略高丽, 其事非易。今收获未毕,而军吏与士卒一时代去,军将又归。夷人新服,众心未安,必将生变。不如且留旧兵,渐令收获,办具资粮,节级遣还;军将妾留镇抚,未可还也。”仁愿曰:“吾前还海西,大遭谗谤,云吾多留兵众,谋据海东,几不免祸。今日惟知准敕, 敢擅有所
为”。仁轨曰:“人臣苟利于国,知无不为,岂恤其私!”乃上表陈便宜,自请留镇海东,上从之。[28]
首先,刘仁轨所说可能是当时唐留守军面临的现实状况,刘仁愿所言亦是自己在唐都的实际遭遇。其次,因为刘仁愿是奉皇帝的诏敕而来,而两人的争执即是围绕是贯彻皇帝敕令,还是根据当时当地的现实状况?这样,解决争执的唯一手段,就只有通过上书唐高宗才能最后决定,足见双方坚持己见之激烈程度 。刘仁愿在这次争执中处于不利地位当是显而易见的,从此亦可了解作为武将的刘仁愿与文臣刘仁轨性格方面的差异。再者,上引史料清楚说明,刘仁愿返回唐朝后,确实受到来自朝廷反对势力的强力弹劾[29],不然,他是不会死抱敕令不放的。
可以预见,留守百济的唐军主力,经过数年征战,各种战争减员当不可避免[30]。从人员组成来说,刘仁愿所领万名兵士的大部分(孙仁师所率唐军可能大部返回唐境,以上
可从刘仁轨所上奏章内容探知),仍是留守军的绝对主力,此一点当是可以认定的。正因为如此,可能就给朝廷反对出兵朝鲜半岛的官僚,以及上文言及的亲李义府朝野势力制造了恰当的口实;于是,他们将矛头直接指向刘仁愿,对其实施报复打压,即就是上引史料所谓“多留兵众,谋据海东”。刘氏要求 按照诏令,可能也是基于希望将他原来 所领军兵替换,进而消弥朝廷反对派之指责。
唐高宗的最终决策,客观上扭转了唐留守军内部可能出现的危机局面,对实现唐王朝讨平高句丽战略铺平了道路。但是,这场表面只是两刘氏因百济留守军战略转换引起的争执(是迫于朝廷不同势力的压力,完全按照皇帝诏书,还是根据军中实际状况,同时也是为了自保,来处理留守军内部事务),实际却蕴涵着唐朝廷内部不同势力权力斗争的暗影,以及专制王朝皇帝个人好恶所造成的恶果等,唐百济留守军领导层个人的沉浮从此似露出端倪。刘仁愿在这场争执中受到相当的冲击当是无疑,是所谓“(刘仁轨)因陈便宜,愿留屯。诏可。由是以仁愿为不忠”。[31]相反,刘仁轨则得到唐高宗更多的注意,为此后归国进入唐中枢机构创造了条件。
四、罗济会盟中的刘仁愿
龙朔三年九月发生的白江口战斗,不仅结束了长达四年的唐、罗联军对百济复兴军的鏖战,而且将倭国势力逐出了朝鲜半岛,这在古代东亚国际关系史上具
有划时代的意义。然而,唐王朝的最终目的,是要在稳固百济灭亡后原百济故土熊津都督府与新罗关系的同时,进而全力对付北面的高句丽势力,实现唐王朝梦寐以求的东亚天下秩序。这样,唐王朝此后所作的诸多努力,都是以实现这一目标为终极目的的。
那么,唐朝廷为什么还要扶植已经灭亡的百济政权呢?笔者以为,除上文谈及的原因之外,这亦和唐朝自太宗以来奉行的天下秩序观念有关[32]。唐太宗时代不必多言,而永徽初年,唐高宗给当时百济义慈王所下玺书中就清楚说明了这一点,即就是:“昔齐桓列土诸侯, 尚存亡国;况朕万国之主,不可不恤危藩”。真是此一时彼一时也!当时屡次侵犯新罗,千方百计要置新罗于死地的百济,此时却沦落为与当时新罗同样的地位。如此,唐王朝要求
在百济依附新罗的前提下,新罗、百济双方举行会盟。关于唐朝主持新罗、百济会盟,上引黄清连氏的论文中已经作了较为详细的论述[33],但是,对于和刘仁愿相关的问题还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也许是唐高宗为了安抚刘仁愿,也许是刘仁愿在百济的地位仍无人替代,抑或是刘仁轨有意将刘仁愿推到事件前面,此后,刘仁愿以唐皇帝勅使的身分,主持了唐王朝主导下的新罗与百济的会盟活动。 按照《三国史记》的记载,第一次会盟发生于新罗文武王4年二月,即麟德元年(664)二月。《三国史记》卷6《新罗本纪·文武王》载曰:“??新罗即欲回还,杜大夫云:‘准勅既平已后,共相盟会,任存一城,虽未降下,即可共相盟誓’。新罗以为,准敕既平已后共相盟会,任存未降,不可以为既平;又且百济奸诈百端,反复不恒,今虽共相盟会,于后恐有噬脐之患,奏请停盟。至麟德元年,复降严勅,责不盟誓,即遣人于熊岭筑坛共相盟会;仍于盟处,遂为两界。盟会之事,虽非所愿,不敢违勅。又于就利山筑坛,对勅使刘仁愿,歃血相盟??。”显然,后者的记载非常模糊,没有指出第一次会盟参加的人员等事项,最重要的证据盟文也不见于记载。那么,应该怎样认识这件事情?笔者以为,这次会盟,作为唐王朝的代言人的刘仁愿根本就没有可能参加,主持这次会盟的可能是其它人。 首先,关于这次盟会,中国侧的史料如《旧唐书》卷199上《东夷传·百济》,《册府元龟》卷981《外臣部·盟誓》,新、旧唐书其它相关纪传,《资治通鉴》卷201均未见记载;《日本书纪》相关卷次,《三国史记》卷28《百济本纪》,《三国遗事》卷1太宗春秋公条亦不见载录。以上
史书不予记载,至少说明此次会盟并非十分重要,故派遣任何
人参与乃至主持亦无关紧要。其次,依据上引《三国史纪》卷6、卷7的两处记载,特别是卷7《答薛仁贵书》中的模糊记录,此次所谓的新罗、百济会盟,刘仁愿参与主持与否似乎难于认定。第三,会盟的另外一个当事人金仁问,在其《三国史记》卷46的传记中未见提及这次所谓会盟的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