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 投标项目经理近三年创建省级安全生产、文明工地情况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 措施 没有 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 没有 科学、可靠、可行 较科学、可靠、可行 一般 缺项 素质、资历高 素质、资历较高 一般 缺项 素质、资历高 素质、资历较高 一般 缺项 科学、可靠、可行 较科学、可靠、可行 一般 缺项 科学、可靠、合理 较科学、可靠、合理 一般 缺项 科学、可靠、可行 较科学、可靠、可行 一般 缺项 科学、可靠、可行 较科学、可靠、可行 一般 缺项 6 7 项目经理资历情况 8 项目班子组成、资历情况 9 主要施工机具、劳动力 使用计划 11 新科技、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及 效果 12 施工节能降耗主要措施 13 成品及半成品 保护措施 注:每项内容只允许打一次分,超出时打分无效;缺项得零分,评委应对每项写明评分或扣分理由。未按本规则打分无效。
2、招标人可根据项目需要,调整评分内容及标准。
3、商务部分评审
(1)商务标部分的分值权重占总得分权重的 (不低于60%)。
(2)对经初步评审合格及技术部分合格的投标文件中的商务部分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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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商务部分中投标报价的评审包括总报价、分部分项报价、措施项目报价。 ②评标委员会应对包括报价分析说明资料、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审。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单价构成和水平是否合理;
有无严重不平衡报价、有无漏报项目;
从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角度,对工程内容是否完整,施工方法是否正确,施工组织和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工料机消耗及费用、利润的确定是否合理,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价格是否合理,有无具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等方面进行重点评审。
③商务部分评审过程中,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的问题,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进行询问,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依据说明,澄清、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如果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依然存在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进一步质疑。投标人对这种进一步质疑应相应地进一步澄清、说明,直至评标委员会认为全部质疑都得到澄清、说明。
(3)评审程序
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评分,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①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修正;
②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的问题,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进行询问; ③确定评标控制线。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报价分别以其报价平均值(有效投标超过6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价平均)的 (96%-98%)作为评标控制线;
④重新确定评标控制线,做为投标报价详细评审的参照。
对于分部分项,去除综合单价高于评标控制线20%的,低于评标控制线30%的,以及高于控制线15%-20%之间被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为不正常报价的。
对于措施项目,去除措施项目报价高于评标控制线20%以及低于评标控制线20%的报价。
评标控制线只重新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⑤对低于评标控制线以及可能低于成本的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报价,评标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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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进行比较、分析和书面询问,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⑥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书面澄清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⑦认定低于成本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报价。将不采信的澄清说明和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报价,认定低于成本并写明理由、签字确认;
⑧废除投标总报价被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文件。
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的费用之和,达到总报价的 (3%-10%),总报价被认定为低于成本。
⑨确定评分基准价;
⑩对商务标投标报价部分进行评分。 (4)评分内容
①商务部分评分包括总报价、分部分项报价、措施项目报价评分三部分。
总报价分值权重占商务标分值的 (不得高于40%),分部分项清单报价分值权重占商务标分值的 (不得低于50%),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值权重占商务标分值的 (5%-10%之间)。
②总报价、分部分项清单报价和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别按百分制进行评分。 ③商务标得分=总报价得分×权重+分部分项清单报价得分×权重+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得分×权重
(5)评分程序和评分标准
①分部分项清单报价评分(标准分100分)
各分部分项分值按照该分项合价的平均值(有效投标超过7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值计算平均值)占全部分部分项合价平均值和的比重进行分配,分值为该项标准分。
综合单价填报0、未填报或被认定为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项报价得0分。
确定经评审不低于成本,且不低于(并最接近)评标控制线下浮 (4%-8%之间)的分部分项价格为评分基准价,得该项标准分。
其他投标人填报的分项综合单价每高出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 (3%-5%)的分值,减完为止;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 (2%-4%)的分值,减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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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评分(标准分100分) 被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措施项目报价得0分。
确定经评审不低于成本,且不低于(并最接近)评标控制线下浮 (5%-10%之间)的价格为评分基准价,得措施项目报价的标准分。
其他投标人填报的措施项目报价每高出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 (3-5%)的分值,减完为止;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 (5-8%)的分值,减完为止。
③投标总报价评分(标准分100分)
确定经评审不低于成本,且不低于(并最接近)评标控制线下浮 (2%-5%)之间的为评分基准价,得投标总报价的标准分。
其他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总报价每高出或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 分(3-5分),减完为止;没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 (2-4分)分,减完为止。
4、投标人诚信分值(政府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工程施工项目使用)
投标人诚信分值满分10分。依据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按照插入法计算,做为投标人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5、评审的有关规定
(1)对于明确要求单独列明的规费以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等,评标委员评审时应核查是否列项并符合规定标准或额度。
对于降低税金、规费以及前款费用额度或标准的报价,按总报价低于成本对待。 (2)招标文件中给定的主要材料(以招标人给定的主要材料清单为准),投标人综合单价报价中的价格低于市场价的 (参考工程所在地最新一期《造价信息》价格)或综合单价低于评标控制线 (此值可依照工程当地价格水平和工程实际确定)的综合单价应被认定低于成本。
(3)经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该分项报价低于成本:
①当投标人填报的综合单价明显低于评标控制线标准、基价或市场价格时,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单价组成中低价格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的相关说明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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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承诺供应证明资料,为非生产厂家或未取得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出具的,或材料承诺供应证明资料不能说明降价理由的;
③任何费用出现负报价的。
(4)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或不正当竞争,应当否决其投标:
①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不可竞争或不可降低标准、价格的规定进行竞标的; ②投标人分部分项报价中,报价超过评标控制线200%的属于不平衡报价。投标人不平衡报价的分部分项价格之和达到自己投标总报价的4%的;
③投标人措施项目费用占自己总报价的比例超过20%的;
④当投标人计取的企业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低于社会平均水平,投标人不能提供企业测算分析资料,包括测定方法、时间、地点等证明材料的;
⑤措施项目费用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的价格组成和计取标准,计入投标价格的; ⑥材料承诺供应证明资料弄虚作假的。
6、确定总价低于成本的计算方法
(1)总报价的计算方法
即有效投标人的总报价(如果超过6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的平均值。有效投标人指通过了初步评审和技术标评审的,并且没有被评委按招标文件其他规定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人。
(2)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项费用和措施项目费用占总报价比例计算 ①先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每一项占总报价的比例计算出来
计算方法用该项各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在计算时,该项被评委会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报价不参与平均,如果剩余报价超过6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除以总报价,得出每一项的比例。
②低于成本分部分项费用占总报价的比例的确定
将每一投标人,低于成本分项占总报价的比例合计,即该企业被评委认定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累计比例。
③低于成本措施项目费用占总报价比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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